上饒市廣信區財政局

上饒市廣信區財政局

上饒市廣信區財政局是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廣信區財政局
  • 隸屬: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全縣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參與制定全縣各項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全縣財政發展戰略,擬訂和執行全縣財政分配政策;編制全縣中長期財政規劃;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三)編制縣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和彙編全市縣度預算;組織全縣和縣本級預算的執行;編制縣本級決算草案和審編全縣決算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全縣及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本級決算。
(四)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全市地方性稅收減免事項。
(五)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組織全縣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和管理。
(六)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訂全縣有關財政支出的財務管理制度、開支標準及定額;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支出,提出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監管全縣政府採購工作.
(七)擬訂和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全縣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八)管理全縣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及標準;統一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國債資金,編制和執行國債資金還本付息計畫;擬訂彩票管理制度,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
(九)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各類各行業企業的財務工作;負責地方性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令、規章和準則;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負責全縣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十一)參與研究全縣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
和國際金融機構在全縣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十二)監督全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全縣財經監督檢查工作,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大案件。
(十三)制訂全縣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縣財政人員業務培訓;負責全縣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 人事秘書股
負責局機關及鄉鎮財政所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全縣財政系統教育和幹部培訓;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文告、機要、保密、保衛、信訪、檔案、機關財務和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令、規章和準則;指導和管理全縣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組織和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縣會計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二) 預算股
執行國家財政預算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編制縣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和匯總年度預決算;管理預算內總指標,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編制國債資金還本付息計畫;匯總審定縣級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審查、批覆縣級部門預算和政府採購計畫;擬定縣與鄉(鎮)分配政策,負責縣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
(三) 國庫股(增掛政府採購辦)
負責預算執行;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匯總縣級部門決算,會同有關股編制縣本級財政決算;負責國債資金還本付息計畫的執行;負責政府採購工作的管理和監督;逐步建立和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四) 綜合規劃科股
研究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住房、物價、工資、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擬訂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負責審報全縣性和縣級部門政策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參與標準的確定,並擬訂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單據;審批發行計畫、管理專項基金、監督彩票發行;負責綜合性的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分管部門縣級行政部門、公檢法司等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批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支出;擬訂並監督執行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
(六)教科文股(增掛外經股)
負責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具體分管縣級教育、科學、文化、旅遊等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外經股:參與研究全縣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協力銀行和外國政府在本縣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七)社會保障股
分管縣級勞動與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督;審批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和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全縣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八)農業股
分管縣級農口部門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檢查;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縣級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監管縣農業企業財務;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九)經濟建設股
分管部分縣級行政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和專項資金;牽頭負責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管理縣糧食、棉花、食糖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負責地方性金融機構財務監管工作;對分管部門、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十)企業股(增掛統計評價股)
負責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各項制度;組織實施國有資產權屬的界定、登記,對轉讓行為進行監管;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審核;參與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和擬訂有關政策;負責縣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監管縣屬國有企業的財務,負責縣級財政直接撥付縣屬企業的虧損補貼、稅收返還等支出項目的管理;參與縣屬國有企業有關改制改革工作。
統計評價股:貫徹執行公共資源的統計評價政策;負責全縣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匯總有關資料,建立全縣公共資源資料庫,為編制縣級預算提供信息數據支持。
(十一)財政監督股
擬訂全縣財政監督辦法或實施細則;負責監督全縣財政系統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政策建議;監督局內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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