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國有企業1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中銀上證國企100ET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中銀基金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4.86億
  • 託管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270
  • 成立日期:20110616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非成份股、新股、債券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在建倉期完成後,本基金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票及備選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但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日後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投資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完全複製策略,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即按照上證國有企業100指數的成份股票的構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票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以便實現對跟蹤誤差的有效控制。本基金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票及備選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0%,但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建倉期結束後,在正常市場情況下,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目標是: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1%之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之內。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
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收益分配原則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 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
3. 當基金淨值增長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達到1%以上時,可進行收益分配;
4. 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依據以下原則確定:使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
5. 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基金份額淨值低於面值;
6. 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7. 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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