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是2023年10月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3年12月1日
《上海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是2023年10月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檔案。
《上海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是2023年10月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關於印發《上海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城鎮管道天然氣配送環節價格管理,完善管道天然氣價格形...
用戶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管道、閥門的,應當委託燃氣企業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用戶需要改裝、遷移或者拆除燃氣計量裝置的,應當向供氣的燃氣企業辦理相應手續。第二十四條 用戶應當按時支付燃氣使用費,不得拖欠、拒絕支付;逾期...
辦法全文 第一條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為健全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機制,提高定價科學性、規範性和透明度,加強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促進天然氣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共中央 ...
2016年10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價格規〔2016〕2142號印發《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分總則、價格制定和調整、調價程式、信息公開、附則5章26條,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燃氣配氣業務與中高壓管道運輸以及其他基礎設施共用設備設施,並且有單獨收入的,應根據氣量、固定資產原值等合理分攤共用成本。第三章 定價成本核定 第十三條 計入定價成本的折舊費按照核定的上一年度末固定資產原值、規定的折舊...
第一條 為加強天然氣管道運輸成本監管,規範定價成本監審行為,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為加強天然氣管道運輸成本監管,規範定價成本監審行為,提高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制定的科學性、規範性和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共...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制定調整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行為。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省內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以下簡稱“管輸價格”)是指天然氣管道運輸經營企業,通過省內短途管道向天然氣經營企業或者用戶提供管道輸氣服務的價格(包括煤...
城鎮燃氣發展規劃與應急保障、燃氣經營與服務、燃氣使用、燃氣設施保護、燃氣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生產和進口,城市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燃氣作為工業生產原料的使用,沼氣、秸稈氣的生產...
第十六條 用管道供應城市燃氣的,實行區域性統一經營。瓶裝燃氣可以多家經營。第十七條 燃氣供應企業,必須經資質審查合格並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方可從事經營活動。資質審查辦法按《城市燃氣和供熱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第十八條...
第七條配氣價格在每一監管周期開始前核定,監管周期為三年。測算的準許收入和配氣價格較上一監管周期變動幅度較大時,可以在不同監管周期平滑處理。監管周期內如遇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燃氣管網擴建或老化管道更新改造產生較大投資、配送氣量...
本辦法所稱配氣管網是指將門站(接收站)管道燃氣輸送到儲氣點、調壓站和用戶的管道及配套設施系統。第四條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具體定價許可權按照《海南省定價目錄》規定執行。第五條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價格以燃氣企業法人為...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天然氣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天然氣基礎設施運營和服務,天然氣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天然氣基礎設施包括天然氣輸送管道、儲氣設施、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天然氣...
為健全城鎮燃氣配氣定價機制,規範定價成本監審行為,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科學性、合理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條例》《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暫行)》等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
三、商品氣的管輸費:指根據商品氣的管道輸送距離的不同,收取不同的管輸費。管輸費的具體收費辦法,由石油部制定。第二十八條 天然氣款(包括井口氣價,淨化費和管輸費)的結算辦法,原則規定如下:一、對日用氣指標在五萬立方米...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江蘇省價格條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同時,部分省市也已經開展了積極的嘗試,如江蘇省在《江蘇省管道天然氣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出天然氣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並與其他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價關係的原則制定,建立天然氣銷售價格與上游天然氣出廠價格、管道運輸價格(門站...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4號 《上海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辦法》已經2022年1月17日市政府第1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市 長 龔 正 2022年1月30日 辦法全文 上海市石油天...
《海南省天然氣短途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是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檔案。發布歷程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海南省天然氣短途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瓊發改規〔2022〕5號 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相關...
民用管道燃氣價格的制定與調整,應當實行定價聽證。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五條 用戶需使用管道燃氣的,應當向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提出申請,交納燃氣管道入網費和入戶安裝費並辦理有關用氣手續。燃氣管道入網費、入戶安裝費的收取標準應當經價格主管...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公墓管理辦法》等9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經研究,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上海市公墓管理辦法》等9件市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對《上海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辦法》的修改 1.刪去第二條第(一)項中的“人工煤氣”。
第九條 燃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由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承擔。嚴禁無證或者超越資質等級承擔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任務。第十條 在燃氣管網覆蓋範圍內的高層民用建築應當採用管網管道供氣,在燃氣管網覆蓋範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