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13年1月1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實施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
  • 外文名:Shanghai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 Fengxian District on further improving the work of opinions to promote employment and skills training
  • 目的:高質量的就業,增強就業的穩定性
  • 依據:我區經濟發展和就業形勢
檔案全文
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奉浦社區、金海社區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為進一步促進就業和技能培訓工作,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增強就業的穩定性,根據政府促進就業、創業帶動就業、實施就業援助和促進勞動者技能提升的要求,結合我區經濟發展和就業形勢,特制定如下意見:
積極關注青年就業提高就業質量和穩定性
(一)扶持大學生就業,鼓勵企業吸納大學生。本區企業吸納本區戶籍、無就業經歷大學生和在奉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由區給予實際用人單位每人3000元一次性補貼。積極實施“啟航”計畫,促進失業青年就業。鼓勵有資質的社會就業服務機構參與“啟航”計畫,充分利用社會就業服務機構的市場資源優勢,重點促進35周歲以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失業青年就業工作。對成功推薦本區戶籍35周歲以下失業青年實現就業,給予社會就業服務機構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拓寬見習渠道,提升青年就業競爭力。本市戶籍青年參加經本區認定的職業見習基地見習,由市給予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本區戶籍青年參加職業見習後於三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實際見習時間再由區配套給予就業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0%。鼓勵本區企業吸納本區戶籍見習學員,企業吸納本區戶籍見習學員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吸納見習學員人數,由區給予企業每人4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
(三)引導轉變擇業觀念,緩解區內緊缺工種供需矛盾。根據區內產業結構及企業實際用工需求狀況,引導和鼓勵本區戶籍青年從事本區緊缺工種。本區戶籍青年在本區企業新從事車工、銑工、刨工、磨工、數控工具機工、電焊工、鉗工、冷作鈑金工等緊缺工種,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由區給予勞動者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
(四)完善動態監測,配套促進就業工作經費。進一步強化本區失業動態監測樣本企業的數據監測和分析,及時掌握企業用人需求和人員變動情況。為保證數據準確性和預報及時性,定期組織企業監測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交流,由區配套失業動態監測專項經費10萬元。
加大就業援助力度促進各類弱勢群體就業
(五)切實改善民生,保障大齡鎮保無業人員基本生活。由於大齡鎮保人員實現市場化就業難度較大,為進一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對本區距法定退休年齡一年的對象,實現靈活就業但不符合市大齡失業人員就業補貼標準的鎮保無業人員,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補貼,由區鎮各承擔50%。
(六)完善就業援助,促進各類弱勢群體就業。企業吸納經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按規定繳納城鎮五險的,三年內由市給予企業每人每年13000元(吸納協保就業困難人員為6500元)一次性補貼。企業吸納經區認定的農村就業困難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由區給予企業每人5000元一次性補貼。企業應將原繳納“小三險”的征地鎮保職工按規繳納“五險”,按照實際繳納人數,2013年每人每月補貼300元、2014年每人每月補貼200元和2015年每人每月補貼100元,由區、鎮分別承擔50%。
(七)引導跨區就業,鼓勵低收入農戶非農就業。本區農村富餘勞動力及征地鎮保人員實現跨區就業,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從事全日制非農崗位且月工資收入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兩倍的,在市給予每人每月180元就業補貼的基礎上,區再配套每人每月180元。本區低收入農戶家庭人員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實現非農就業,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在市給予每人每月180元就業補貼的基礎上,區再配套每人每月108元。
(八)規範公益性勞動組織管理,提升家庭服務能力。按照“整合公益性勞動組織、完善組織管理體系”的目標,建立以塊為主、管理下沉、職責分明,確立以鎮、社區和開發區為管理主體,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業務指導的管理體制,對整合完成後的新服務社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支持。為滿足各類家庭服務的需求,鼓勵本區失業、協保、農村富餘勞動力、鎮保無業人員(以下簡稱“四類”人員)從事家庭服務崗位,包括家政服務、助老服務、助殘服務,進一步提升我區家庭服務能力。本區“四類”人員經技能培訓後取得上崗證書,並從事各類家庭服務工作的,按照實際服務家庭戶數,由區給予家庭服務人員每月每戶100元的就業補貼。
精細服務強化政策提升創業帶動就業效果
(九)拓展創業宣傳渠道,化解創業信息不對稱瓶頸。鼓勵社會化組織提供創業宣傳平台、創造創業宣傳作品,從而推動創業論壇、創業者聯誼會、創業諮詢“務聯網”系統建設,形成創業宣傳政企聯動、分工互補格局,提升創業帶動就業效果。由區對社會化組織提供的各項創業資源進行每年30萬的成果購買。
(十)加強創業孵化,建立示範性創業園區。充分發揮創業園區“服務聚合、政策聚焦、創業聚集”的作用,對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創業園區的創業項目直接通過“孵化器”成功創辦企業的,由區給予創業園區每戶2000元的一次性補貼;創業項目通過“苗圃區”培育,並經“孵化器”後成功創辦企業的,由區給予創業園區每戶6000元的一次性補貼,補貼資金由區、鎮分別承擔50%。對創業項目為鼓勵創業園區創建具有示範作用的品牌化園區,鼓勵園區組織開展面向社會、大中專院校的創業大賽,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認定的創業大賽,按照大賽預算方案,由區配套給予創業園區30%的創業大賽經費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30萬元。
(十一)扶持大學生創業,提高創業組織存活率。年內大學生創業者在本區首次創業成功且帶動其他人員就業的,按照實際帶動就業的人數,由區給予大學生創業者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其他人員首次創業成功的,按照實際帶動就業的人數,由區給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
(十二)完善融資環境,加大創業場地扶持政策。對在本區申請開業貸款的創業組織,按照穩定就業崗位的人數,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開業貸款貼息(市承擔70%、區承擔30%)。對年內註冊的本市戶籍創業者,按照實際帶動本市戶籍人員就業人數,給予創業者每人每年2800元的房租補貼(市承擔70%、區承擔30%)。對年內註冊的非本市戶籍創業者,按照實際帶動本區戶籍人員就業人數,由區給予創業者每人每年1400元的房租補貼。
(十三)最佳化創業技能服務體系,提高創業成功率。本區有創業意願的“四類”人員通過開業能力測試後參加創業培訓,經鑑定合格,可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由市給予100%培訓費補貼;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及其他人員參加創業培訓,經鑑定合格,可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給予80%培訓費補貼(市承擔50%、區承擔30%)。本市戶籍青年參加創業見習基地見習,由市給予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本區戶籍青年參加創業見習基地見習的,按照實際見習時間,由區給予創業青年最長6個月的創業見習補貼,標準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0%。鼓勵創業見習基地提供完善的創業見習環境和優質的帶教服務,學員經創業見習基地培育後成功創業的,由區對該創業見習基地提供4000元/人的一次性補貼。
(十四)加強成果購買,促進非正規組織平穩轉制。加大對經營性非正規勞動組織和創業成功組織的管理,對經營性非正規勞動組織提供服務的機構,採取政府購買開業成果的方式,按照實際服務戶數,在市給予服務機構每月每戶30元補貼的基礎上,區再配套每月每戶30元。對創業成功組織提供服務的,由區給予服務機構每月每戶30元補貼。年內業主將經營性非正規勞動組織轉制為工商註冊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並帶動兩人以上就業且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創業組織每戶10000元的一次性轉制補貼。
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職工技能水平
(十五)規範專項資金管理,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培訓。在本區納稅的各類企業,按規定足額提取並使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且60%以上用於基層一線職工職業培訓,使企業職工基本得到普遍培訓的,可按照企業實際繳納的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2%),由區給予企業實際培訓經費支出的職工培訓費補貼,但一般企業不超過實際繳納的75%、重點企業不超過實際繳納的80%給予培訓費補貼。
(十六)鼓勵企業定向培訓,促進社會化技能培訓。本區“四類人員”參加政府補貼目錄內各類職業技能項目培訓,經鑑定合格的對象,享受100%市級培訓費補貼。經鑑定合格的本區“四類人員”定向培訓對象,整班就業率達到80%以上的,按整班學員鑑定人數和相應的補貼標準給予100%培訓費補貼;整班就業率達不到80%的,只對被錄用的鑑定學員給予100%培訓費補貼。對於本區在職職工參加政府補貼目錄內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項目培訓,經鑑定合格,可按規定的補貼標準在市給予50%培訓費補貼的基礎上,區再配套給予20%(初級)、25%(中級)、30%(高級)、40%(技師)、50%(高級技師)培訓費補貼;高級及以上鑑定不合格者,則可按鑑定合格的標準給予50%培訓費補貼;經培訓後取得技能類高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由區再給予高級每人500元、技師及以上每人1000元一次性獎勵。
(十七)推行“雙證”制度,提升學生就業能力。鼓勵中職、高校畢業學年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提升就業的競爭能力。中職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參加政府補貼目錄內中級、高級項目培訓,經鑑定合格,可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由區給予70%、80%培訓費補貼。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參加政府補貼目錄內高級及以上項目培訓,經鑑定合格,可按規定的補貼標準在市給予50%的培訓費補貼的基礎上,區再配套給予30%。高級及以上鑑定不合格的,則可按鑑定合格的標準給予50%培訓費補貼。
(十八)積極開展技能競賽,搭建快速成才平台。本區各類人員參加區級二類職業技能競賽,經鑑定合格,按規定給予賽前培訓費補貼;對開展部分競賽難度較高、耗材較大的技能類職業工種,參照規定的培訓補貼標準由區再配套20%以內的競賽經費。本區企業推薦員工參加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按照鑑定合格人數,由區給予推薦企業每人300元的一次性獎勵。本區各類人員參加市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由區給予推薦單位和個人各1000元的獎勵,對獲得競賽獎項的選手給予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
(十九)拓展政府補貼項目,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本區培訓機構開展非政府補貼目錄內項目培訓,由培訓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簽定區內補貼培訓協定,納入補貼培訓管理系統,實施入網和督導管理。對鑑定合格的學員由區給予管理及計算類30%、技能類50%的培訓費補貼,對本區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可適當提高培訓費補貼比例。本區補貼培訓簽約機構開設新項目培訓且正常運作的,按技能等級由區分別給予補貼。其中:初級3000元;中級5000元;高級及以上10000元。一個項目含多個等級的,按照最高等級給予補貼。
(二十)加強技能人才載體建設,加速培養技能人才。對被認定的市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經費資助;對被認定為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的企業給予8萬元的一次性經費資助。對建立首席技師制度,經市級認定的首席技師工作室的本區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經費資助。對市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企業和中小企業組織實施職工技能人才培訓項目,按鑑定合格的職工人數,給予企業和承辦單位10%的培訓費獎勵。對組織開展“高師帶徒”項目的單位,根據被帶教人員職業資格提升等級給予市級補貼標準的帶教費和組織管理服務費補貼。本意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實施期限暫定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與上級政策相悖時,按上級政策作相應調整。本意見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