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產經營管理實施細則》是1988年上海市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產經營管理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80902
- 【發布日期】:1988-10-12
- 【生效日期】:1988-11-01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產經營管理實施細則》是1988年上海市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產經營管理實施細則》是1988年上海市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產經營管理實施細則(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地產登記實施細則 (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在本市因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或繼承而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轉讓在中國境外進行的,土地...
本辦法所稱的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將其依法擁有的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前款所稱的房地產權利人,是指合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第四條 (管理部門)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地資源局)是本市房地產轉讓的行政主管部門。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所轄區域...
為了完善本市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 例》、《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使用權...
(五)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不包括居住房屋)的信息和交易結果公示;(六)其他需要公布的土地交易信息。前款第(一)至第(五)項的信息,還應當通過中國土地市場網、上海房地資源網、房地產交易服務網向社會公布。第八條(在土地交易市場進行交易的範圍)下列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應當在土地交易...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公證實施細則 (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下列公證事項,當事人應向上海市公證處(以下簡稱市公證處)申請辦理:(一)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開標、評標、決標活動;(二)土地...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產經營管理實施細則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地產登記實施細則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公證實施細則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委託律師代理的若干規定 上海市土地變更登記暫行規定 上海市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收費辦法(供試點用)上海市帶徵土地管理暫行辦法 上海市浦東新區土地管理若干規定...
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委託律師代理的若干規定 (1988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中的我國境內外當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需要委託律師代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可向經上海市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二條原有通過行政劃撥等方式依法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經申請批准,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補交土地出讓金後,其土地使用權可轉讓、出租、抵押。原有通過行政劃撥等方式依法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如發生土地用途變更,以及除自用居住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因買賣發生土地使用權轉移時,須簽訂土地使用權...
第四條 (管理部門)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規劃國土資源局)負責本市國有土地租賃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國有土地租賃的範圍、條件和程式 第五條 (租賃的範圍)除商品房項目用地應當通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取得外,其他項目用地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通過國有土地租賃的方式取得。第六條 (承租人...
將第八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十八條中的“房地產登記機構”修改為“不動產登記機構”。本決定自2018年5月28日起施行。《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和調整後,重新公布。辦法全文 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管理辦法 (1996年6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號公布根據2002年4月...
第七條在本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地塊上建造的商品住宅,其出售對象由有關部門另行制訂。第八條外商投資房產企業建造的商品住宅竣工後,外商投資房產企業必須會同設計單位和市房管局指定的專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方可出售。第九條外商投資房產企業建造的商品住宅,除經市房管局批准可以參照國際市場價格定價的以外,應執行市...
第一條 為了發展和規範本市房地產市場,加強對房地產經紀活動的管理,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房地產經紀活動,是指向進行房地產的開發、轉讓、抵押、租賃的當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有償提供居間介紹、代理、諮詢等服務的營業性活動。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經紀活動除外。本規定所稱的房地產經紀人,是...
2.宗地上的房屋不得分幢、分層、分套轉讓。3.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出資比例結構、項目公司股權結構改變的,應事先經出讓人同意。4.土地房屋整體轉讓的,需經出讓人同意,也可按照出讓契約約定,由出讓人或園區管理機構優先收購。採取土地房屋整體轉讓的,應當納入全市統一土地交易市場實施。工業用地標準廠房類 1.建設用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5)《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7)《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中發〔2005...
《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定的辦法。說明 第一條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保證城市規劃實施,科學、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