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協保人員

上海協保人員是上海市在特定歷史階段為推進國企改革和產業結構調整,採取特殊分流安置辦法所產生的特殊就業困難群體。“協保”即“協定保留社會保險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協保人員
  • 地區:上海
  • 特點:退休年齡不足兩年
  • 人員:二十五萬
定義,人員待遇,

定義

上海協保人員是上海市在特定歷史階段為推進國企改革和產業結構調整,採取特殊分流安置辦法所產生的特殊就業困難群體。

人員待遇

“協保”即“協定保留社會保險關係”。全市協保人員約為25萬名。這批人雖然大多數已實現市場就業,但由於年齡、技能等原因,部分協保人員無法找到合適工作或即便找到工作也不能穩定就業。2006年,上海市規定對距退休年齡不足2年的大齡“協保”人員,按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給予就業補貼。2008年6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大齡協保人員如實現市場就業,可享受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50%的補貼。享受期限從申請之月至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或按月領取養老金之月,最長不超過6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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