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具體意見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2、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負責編制本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並推進本區民政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3、負責本區優待撫恤和擁軍優屬工作;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負責民政部門管理的傷殘人員傷殘等級評定的上報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工作;承辦因參戰、參加軍訓犧牲、殘疾的民兵、預備役人員和學生的撫恤優待工作;負責撫恤金、優待金、補助費的有關發放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承擔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4、組織實施軍隊退役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士官回滬接收安置的審批;承辦軍事院校結業、退學學員的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退伍士兵的培訓工作;落實農村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安置工作和建房困難補助。
5、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核查、上報並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代表區政府接收、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救災款物;承辦捐贈人對捐贈工程項目命名的審批。
6、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和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社會救助金髮放的備案;指導開展本區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孤兒救助工作。
7、負責本區基層政權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建設,組織村(居)民委員會開展選舉工作。根據本區社區建設工作體制,抓好有關社區工作。
8、負責本區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本區居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負責婚姻介紹機構的管理;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9、負責本區殯葬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殯葬管理法律、法規,擬定殯葬工作措施,推進殯葬改革;承辦建設殯儀設施(殯儀館)的審批;負責設立殯葬服務代理單位的行政許可;負責設立公墓、公墓業務代辦處、骨灰堂的初審。
10、負責本區行政區劃工作。負責村(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變更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
11、負責本區社會福利工作。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類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會福利社會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12、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的巨觀管理;負責社會福利企業的標準認定和上報審批工作。
13、扶持、指導、規範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14、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和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社會福利資金籌集、使用方案,參與監督福利資金的使用;負責社會福利基金資助項目的審批。
15、負責本區老齡工作;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老年人相關政策法規實施;負責設定養老機構的審批;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16、負責本區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的管理,推進社會工作職業化、專業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志願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進行表彰。
17、貫徹執行有關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本區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組織實施年度檢查;監督管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查處違法行為;指導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開展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工資基金核定、年金報備工作;指導開展社區民眾活動團隊備案管理工作;協調業務主管單位和業務指導單位加強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
18、監督檢查民政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情況,對違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上海市殯葬管理條例》、《上海市社會救助辦法》、《上海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1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主持松江區民政局行政全面工作。兼任區社會團體管理局局長、區雙擁辦主任、區老齡辦主任。負責辦公室、人事、財務審計等工作。
副局長:景玉龍 兼任區老齡辦副主任。 負責組織、紀檢監察、宣傳、老幹部、工會、團總支、婦委會、老齡、社會福利。分管組織人事科(組織)、黨群工作科、老齡工作科、社會福利科。聯繫松江社會福利院、老齡事業發展中心。
副局長:蔡堅鋒 負責社會救助、救濟救災、救助管理、福利彩票、社會慈善、移民管理、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殯葬管理、婚姻和收養管理。分管救濟救災科、移民辦、婚姻收養管理科。聯繫救助管理站、福利企業管理站、社會救助事務中心、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殯葬管理所、殯儀館、婚姻登記管理所。
副局長:姚雲峰 兼任區社會團體管理局副局長。負責社團工作。分管社會組織管理科、社會組織登記科。
副局長:沈歡軍 兼任區雙擁辦副主任。 負責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區劃地名、勘界、雙擁優撫、雙退安置、檔案、信息化建設、信訪、法制建設、執法監督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建設科、優撫科、接收安置科、執法監督科。協助分管辦公室。聯繫烈士陵園、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局級檔案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文書和檔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和信息工作;協調科室、部門之間關係,接待來信、來訪;負責後勤管理服務工作,對辦公設施、信息網路、工作環境等實施管理;負責財務管理、民政專項資金管理和國有集體資產管理;負責公務接待和會務工作;負責協調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辦公用品採購工作;負責質量管理體系檔案和記錄的歸口管理;協助局長對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職責、許可權進行日常管理;負責“服務實現策劃”的日常管理,保管策劃輸出檔案;負責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和分析工作。
2、優撫科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執行上級的各項指示和有關規定;研究起草地方性政策、規章、工作計畫;做好傷殘軍人、國家機關行政人員的評殘、補證、換證工作,督促檢查各鎮、街道、園區的傷殘撫恤金和保健金髮放落實情況;負責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死亡撫恤工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和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的定期撫恤以及復員軍人的定期定量補助,準確及時發放一次性死亡撫恤金;完善優撫制度,審核、褒揚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松江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民眾的來信來訪,並及時給予其相關的政策解答。
3、接收安置科
組織實施軍隊退役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士官回滬接收安置的審批;承辦軍事院校結業、退學學員的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退伍士兵的培訓工作;落實農村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安置工作和建房困難補助。
4、救濟救災科
負責救濟救災、殯葬管理、福利彩票、慈善救助等工作。根據上級和本局領導要求,制訂、落實年度工作計畫;認真做好生活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等工作;負責社會救助金髮放的備案;指導開展本區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孤兒救助工作;負責核災、救災、報災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主管本區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和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市場;扶持、指導、規範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參與組織松江慈善活動,加大慈善宣傳力度,籌集慈善基金,實施慈善救助;指導、聯繫、協調局指定的業務歸口部門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社會救助、福利彩票銷售等業務培訓工作;認真接待、處理來信來訪。
5、基層政權建設科
調查研究基層政權工作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指導基層開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上海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換屆選舉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進行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負責與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幹部的培訓工作;負責與承辦先進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組織集體、個人的評先推優工作;積極開展調研,確保我區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有序推進,組織、協調、管理本區的社區服務工作;負責本區行政區劃工作,負責村(居)委會的設立、撤銷、變更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的邊界勘定工作、解決邊界糾紛,負責本區界線界樁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本區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的管理,推進社會工作職業化、專業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志願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進行表彰。
6、執法監督科
質量管理體系過程檢查的歸口管理;各部門投訴處理情況的歸口管理;服務質量檢查及不合格服務控制的歸口管理;糾正和預防措施的歸口管理;民政執法檢查的歸口管理;覆核不許可行政行為;組織、參與聽證程式;具體行政行為的統計分析上報;對本局擬定的規範性檔案實施合法性審核;審核行政處罰事件;代理或組織代理行政訴訟;協助管理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的法律文書;協助調查違法違規行為和事件;組織協助宣傳法律法規;協助行政複議。
7、老齡工作科
貫徹落實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和上海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有關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協助做好松江區老齡工作和老年事業發展規劃,並根據松江區老齡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意見;貫徹執行區老齡委研究、討論、決定的松江區老齡工作重大事項;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收集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委員單位與各鎮(街道、園區)的工作情況和基本信息,提出意見、建議;總結推廣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委員單位與各鎮(街道、園區)的工作經驗,對先進人物、先進事跡予以表彰;加強對老齡工作和老齡事業的宣傳;指導松江區老齡事業發展中心各項工作;全面負責松江區老年人行業管理各項工作;做好老年人保險、銀齡旅遊、日常為老服務、為老助醫助浴等各項活動的協調、聯繫工作;協調做好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性事務工作。
8、社會福利科
作為區民政局的業務科室,代表區民政局落實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委員單位的工作職責;按照要求做好全區養老機構管理的各項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全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全區村(居)委會老年活動室建設的各項工作;為各鎮(街道、園區)老齡專職幹部提供工作培訓和專業指導;完成區老齡辦、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9、婚姻收養科
負責本部門服務實現過程的策劃;負責本部門服務要求的確定、評審和與服務對象的溝通;負責本部門服務規範的實施;負責本部門管理過程的檢查;負責本部門服務質量的檢查及不合格服務的控制;宣傳、貫徹、落實有關婚姻和兒童收養法律、法規;管理與指導全區婚姻介紹、婚姻登記和婚姻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婚姻執法監督,查處婚姻登記違法行為。
10、社會團體管理科
貫徹執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擬定社會團體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本區社會團體的核名、籌備、成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本區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負責指導本區社區民眾活動團隊備案工作的開展;對本區社會團體實施年度檢查;對本區社會團體開展行政執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實施行政處罰;取締非法成立的社會團體;負責本區社會團體工資基金核定及年金備案工作;做好與業務主管單位及其它相關部門對社會團體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協調與溝通,加強社會團體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和調研;組織開展社會團體從業人員業務培訓;負責本區社會團體規範化建設評估工作,加強對社會團體的指導,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依照章程開展活動,促進其發揮積極作用;參加本區社會團體組織開展的各項重大活動;協助開展社會團體中黨組織的建設工作;接受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業務上的監督指導,完成其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11、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科
貫徹執行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研究擬定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本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核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對本區民辦非企業單位實施年度檢查;對本區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法行為,並實施行政處罰;取締非法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本區民辦非企業單位工資基金核定及年金備案工作;做好與業務主管單位及其它相關部門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建設與管理工作的協調與溝通,加強民辦非企業單位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和調研;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從業人員業務培訓;負責本區民辦非企業單位規範化建設評估工作,加強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指導,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依照章程開展活動,促進其發揮積極作用;參加本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組織開展的各項重大活動;協助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中黨組織的建設工作;接受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業務上的監督指導,完成其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12、黨群工作科
制定、實施本科室的工作計畫,及時向領導匯報工作情況;承擔對本局機關、本系統內黨員、幹部違紀問題進行調查、審理、複審及回訪;接受有關來訪、來電、檢舉。收集、分析、綜合有關情況,為領導提供信息;接受對本局公務員和由本局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本局公務員和由本局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對本局公務員和由本局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本局行政機關給予的行政處分決定而提出的申訴案件複查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指示,結合本單位的思想實際,提出思想教育的計畫和意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歷史和黨的基本知識、基本路線,組織黨課學習,協同組織部門抓好黨員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導和推動所屬支部和民眾組織開展政治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學習和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文化生活,寓教於樂,提高職工素質;指導工會、婦委會、共青團開展工作。
13、組織人事科
負責本局系統黨的組織建設,提出基層黨組織的設定、調整方案;指導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本局系統黨員隊伍的管理工作,做好黨員審查、考核、評議和鑑定工作,做好黨員黨籍、組織關係接轉、黨費收繳等基礎性工作;負責本局系統黨員發展和黨員培訓工作,負責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工作;負責本局系統幹部工作,做好乾部登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擬定幹部任免、晉升、定職定級、獎懲等方案,健全和完善幹部制度,做好後備幹部的選拔和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乾部培養、選拔、考核、審查、評議、鑑定、調配、交流、任免等工作;負責本局系統機構和人員編制的申請、統計和管理工作;擬定機構編制和幹部、職工定編的調整方案;負責本局系統人員勞動工資福利的確定、調整、核對和上報等工作;負責本局系統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教育培訓、資格考試和職稱申報、評定等工作;負責辦理本局系統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錄用、調配、定級定崗、解聘、辭退和退休等手續;負責本局系統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考勤、人事信息和黨內統計;承擔幹部收入申報及年終清算等各類統計和報表的上報工作;負責本局系統幹部人事檔案的歸檔、整理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系統的外事工作,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和相關手續;負責本局系統老幹部工作,落實老幹部的生活和政治待遇;負責本局系統統戰和僑務工作。
(十四)區劃管理處。
擬訂本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承擔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與毗鄰省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指導區縣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承擔區縣邊界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檔案的管理。
(十五)行政保衛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行政事務、房屋管理以及計畫生育、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十六)計畫財務處。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市級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中央及市級財政撥付區縣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十七)審計處。
制定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負責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監督;負責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十八)組織人事處(社會工作人才登記教育管理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統戰、僑務等工作;承擔本市民政人才隊伍建設的調查研究工作;擬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登記服務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擬訂社會工作人才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工作者信息化建設;負責民政方面科技工作。
(十九)宣傳教育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民政業務宣傳工作;承擔民政新聞發布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
工會、團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紀委(與派駐監察處合署辦公)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局屬單位
上海市松江區婚姻登記管理所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的婚姻、收養的登記、管理。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人民北路73弄1號市民服務中心4樓
郵編:201600
上海市松江區救助管理站
主要職責:以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及民政部頒布的《實施細則》為工作宗旨,對符合救助條件的人員實行“自願為主,無償救助”的臨時性社會救助。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永豐街道周星居委會北莊
郵編:201600
上海市松江區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
主要職責:按照黨和政府關於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發揮他們的作用,使他們老有所養、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安度晚年。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西林北路325號
郵編:201600
上海市松江區烈士陵園
主要職責: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建設維護與環境美化;烈士骨灰保存;烈士遺物和革命史料陳列;革命史料收集編寫;烈士文物檔案建立與文物保管;革命烈士紀念活動組織。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車墩鎮南門村
郵編:201600
上海市松江社會福利院
主要職責:對60歲以上需要照顧的老年人實施養護、醫療、康復、娛樂、教育等工作。
地址:上海市松江新城區其昌路600號
郵編:201620
上海市松江區民政福利企業管理站
主要職責:辦理轄區內福利企業的開業、變更、改制、年檢、註銷、換髮證的審批;規範福利企業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保障殘疾職工利益。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新松江路1800弄2號3樓
郵編:201620
上海市松江區殯儀館
主要職責:承擔來館遺體的火化、禮廳、冷凍、接屍、骨灰暫存等殯葬服務。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松匯東路60號
郵編:201600
上海市松江區殯葬管理所
主要職責:受理殯葬服務單位設立、開業、變更擴大占地的申請並作審核;受理單位及個體工商戶製造、銷售殯葬專用品(壽衣、花圈)的申請;受理公墓票務代辦處的設立、開業、變更和終止;宣傳殯葬法規和殯葬改革。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松匯東路60號
郵編:201600
上海市松江區社會救助事務中心(上海市松江區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協保人員生活困難補助、實物補助、糧油幫困、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傳統民政對象定期定量救濟等社會救助具體事務工作;負責醫療救助審核、審批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城鄉低保、低收入家庭助學工作;協助房地部門做好住房救助工作。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西林北路325號
郵編:201600
松江區老齡事業發展中心
主要職責:協助做好松江區老年人行業管理各項工作;具體負責松江區老年教育各項工作;做好區老年大學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老年人保險、銀齡旅遊、日常為老服務、為老助醫助浴等各項活動的具體推進。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中山中路38號
郵編:2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