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務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務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受理時間:正常工作日
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事流程,受理部門,
辦理條件
城市居民,屬於梅列、三元、永安、沙縣戶籍的,家庭人均收入低於400元/月;其他縣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於360元/月;農村戶籍的家庭人均收入低於2100元/年。
申報材料
申請書、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家庭收入情況或其他證明材料(如殘疾證、疾病證明、學生證(或入學通知書)、優撫對象證明等)。
辦事流程
1、個人申請,居(村)委會審查;
2、報鄉鎮(街道)審核;
3、由縣(市、區)民政局批准。
受理部門
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縣級民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