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為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主管福建省三明市民政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福建省三明市民政局
機構職能,所獲榮譽,主要領導,機構設定,地圖信息,

機構職能

三明市民政局職能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編制全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開展民政理論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民政工作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市救災工作,了解、檢查、上報災情,分配、管理救災款物;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審批全市性募捐義演;接收和分配國際援助、社會捐助的救災款物;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檢查指導五保戶的供養;負責農村扶貧扶優工作和城鄉特困戶的救濟工作。
(三)建立、實施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各縣(市、區)規範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研究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提出市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劑金”的分配方案,並對各縣(市、區)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全市性社團的審批、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指導、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社團;指導、監督各縣(市、區)的社團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五)負責市級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研究提出並監督執行有關收費及財務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工作,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開展活動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各縣(市、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行政複議工作。
(六)負責全市擁軍優屬活動,負責現役軍人、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在鄉老紅軍、紅軍失散人員、參戰民兵、民工、烈軍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等優撫對象的撫恤、定補、優待工作,負責因公致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評殘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審核、上報、褒揚革命烈士,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指導扶持優撫對象發展生產。
(七)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管理移交地方的離退休幹部,並督促各項待遇的落實;管理軍用飲食站、供水站;組織、指導全市退伍軍人軍地兩用人才的開展使用和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的服務管理、生產經營。
(八)負責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組織指導基層自治組織成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負責組織實施對村(居)委會建設等情況的調查摸底,總結、交流、推廣經驗;指導村(居)委會開展評比表彰活動。
(九)負責全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辦理並指導涉港、澳、台、華僑婚姻登記及收養登記工作,指導婚姻服務工作,推行婚姻習俗改革。
(十)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的劃分、調整,承辦我市行政區域單位的設立、撤銷、更名及行政區域界線調整、政府駐地遷移等調查、論證、審核和申報工作;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進地名及地名標誌設定標準化,收集管理地名資料,編輯出版政區圖和地名圖書;組織、協調、指導市、縣、鄉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市、區)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協調落實國家對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全市社會福利生產及技術改造和質量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縣(市、區)推行火葬和喪葬習俗改革工作,指導各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與管理,審核縣級興建經營性公墓(含骨灰堂、樓、塔、園);審批轄區內經營、生產銷售喪葬用品、用具單位。
(十三)指導全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主管三明市救助管理站。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福利彩票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市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管理市級福利資金。
(十五)負責全市民政計畫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本級直屬企事業單位國家資產管理。
(十六)組織指導全市民政系統的幹部培訓和基層民政幹部隊伍建設,加強全市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視窗行風建設。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

主要領導

曾永生 局長;

機構設定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
2.組織起草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文稿工作;
3.組織開展民政政策理論調查研究、民政信息宣傳和網路建設工作;
4.負責局領導決策和交辦事項督促檢查、公文處理、重要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和信訪工作;
5.負責機關行政、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
6.承接分辦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
7.負責局管幹部人事及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管理和離退休幹部工作;
8.負責全市民政計畫財務、民政事業經費管理和使用監督工作;
9.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及日常管理、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10.承辦局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11.負責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年鑑編撰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救災救濟科
優撫科
安置辦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婚姻登記處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地圖信息

地址:崇桂新村86幢龍泉大廈6層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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