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責任保險經營行為,保護責任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促進責任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由銀保監會發布的監管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責任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22日
- 發布單位: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 發文字號:銀保監辦發[2020]117號
《責任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責任保險經營行為,保護責任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促進責任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由銀保監會發布的監管辦法。
《責任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責任保險經營行為,保護責任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促進責任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由銀保監會發布的監管辦法。內容解讀為旨在一步規範責任保險經營行為和保護責任保...
辦法 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業務監管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障基金公司”)的業務監管,維護保險保障基金籌集、管理、運作的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管理,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是指為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包括保險公司的保險銷售人員和保險代理機構的保險銷售人員。第三...
近日,中國保監會出台了《關於印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有關問題作出了權威解讀。一、出台《辦法》的背景、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與廣泛普及,網際網路及移動互聯已成為保險機構銷售和服務的新興渠道。近年來,我國網際網路保險呈現...
《保險集團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已於2021年8月19日經銀保監會2021年第10次委務會議通過。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保險集團公司的監督管理,有效防範保險集團經營風險,促進金融保險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對確需...
《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是為規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2月7日發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0年第13號...
《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是為加強信用保證保險業務(以下簡稱信保業務)監督管理,規範信保業務經營行為,防範金融交叉風險,促進信保業務持續健康發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由中國保監會於2017年7月11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施行期限為3年。政策全文 ...
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規範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自2015年10月1日,《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施行後,《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保監發〔2011〕53號)廢止...
《辦法》共十章九十三條,包括總則、設立和許可、經營規則、公司治理、風險管理、資本管理、非保險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附則等。《辦法》主要修訂內容:一是 加強保險集團公司治理監管,要求保險集團公司具有簡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權結構,與下屬成員公司股權控制層級合理,強化保險集團公司對整個集團公司治理的...
2010年7月30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9號發布 根據2014年4月4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4年第3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訂。中文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
修訂後的《辦法》共五章三十三條,包括:總則、評估內容和方法、評估程式和分工、評估結果和運用、附則。此次修訂《辦法》重點對評估對象、評估機制、評估指標、評估結果套用等方面進行了完善。辦法全文 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辦法 銀保監規〔2022〕19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提升公司治理...
各銀保監局,各保險公司:為進一步規範意外傷害保險經營行為,推動意外傷害保險業務高質量發展,經銀保監會同意,現將《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2021年10月13日 辦法全文 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意外傷害保險高質量發展,規範意外傷害保險...
2023年9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3年第2號公布《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制定經過 2022年7月,中國銀保監會起草的《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23年9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3年第2號公布《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自2024年3月1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規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聯合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關於印發〈上海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辦法全文 人身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人身保險公司機構監管和分類監管,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質效,推動人身保險公司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非現場監管暫行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年第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
第一條 為加強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規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保險公司委託,在保險...
銀行保險監管統計管理辦法 (2022年12月25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年第10號公布 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銀行業保險業監管統計管理,規範監管統計行為,提升監管統計質效,落實統計監督職能,促進科學監管和行業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第一條 為保持保險公司經營穩定,保護投資人和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保險公司股權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註冊的外資股東...
保險公司購置自用性不動產的賬面餘額,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淨資產的50%。(三)投資其他金融資產的賬面餘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5%。(四)境外投資餘額,合計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15%。《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工作監管辦法》中國銀保監會2021年1月5日發布《保險中介機構信息化工作監管辦法》為加強...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 <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的決定》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年3月15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中文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 《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管理辦法》的決定 發布機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 2013年3月15日...
《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是為完善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體系,加強資產負債管理監管硬約束,推動行業轉型和實現高質量發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的辦法。2019年7月24日,《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印發。印發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印發《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 銀保監發〔2019〕...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細則》是為了規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強化事故預防,切實保障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規範》等相關規定,制定的實施...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已經2010年4月12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自2010年5月28日起實施。2020年8月1日起,《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施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中國保監會令2017年第1號)廢止。發布信息 2015 年 第 2 號 現發布《中國保險...
機關各部門,各保監局,培訓中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保險學會,中國精算師協會,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為加強對相互保險組織的監督管理,促進相互保險組織規範健康發展,我會制定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
辦法內容 共六章48條,包括總則、基本要求、業務範圍與託管職責、管理要求、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附則等部分。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商業銀行託管業務的相關概念和基本原則。託管業務是商業銀行作為獨立第三方,為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及社保基金、養老金、保險資金等提供財產保管及相關服務的行為,商業銀行開展託管業務遵循誠實...
《保險公司非現場監管暫行辦法》是為建立健全保險公司非現場監管體系,明確非現場監管職責分工,規範非現場監管工作流程,提高非現場監管工作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中國銀保監會制定的辦法。《暫行辦法》作為針對保險公司非現場監管的監管規定,共7章39條,分為總則、...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印發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 銀保監發[2021]43號 《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已於2021年6月8日經銀保監會2021年第7次委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銀保監會 2021年9月30日 辦法全文 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管辦法(試行) 第一章...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財政部 頒布時間 1999.12.29 實施時間 2000.01.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的財務管理,科學、合理地安排各項收支,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保...
第三十九條 對綜合信用等級標識為D類或者社會責任嚴重缺失企業,金融機構可以降低其授信等級、保險機構可以不予辦理除法定強制保險外的商業保險業務,並可以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列入不良信用名單。第四十條 有關部門組織的涉及企業的各類考核、評價,應當充分運用企業信用監管和社會責任評價結果,不得進行重複...
十、將《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商業保理企業監督管理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205號)第一條中的“《契約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十一、將《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0〕39號)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修改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