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是一種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
- 類型:暫行辦法
- 職責:加強衛生事業單位人員聘後管理
- 附則: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的政策
《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是一種地方法規。
《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是一種地方法規。檔案全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衛生事業單位人員聘後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
衛生部關於印發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配套檔案的通知 (2002年12月27日)附屬檔案1:關於衛生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附屬檔案2:醫療事業單位年薪制暫行辦法 附屬檔案3: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 附屬檔案4:關於衛生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附屬檔案5:關於醫療衛生機構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指導...
附屬檔案:1、關於衛生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2、醫療事業單位年薪制暫行辦法3、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 4、關於衛生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5、關於醫療衛生機構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指導意見 二OO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屬檔案1:關於衛生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2006)、《關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200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1995)、《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2002)、《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2008)等法律法規的指導下,為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與...
第七條 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突出公益服務職責,加強服務質量、行為規範、技術技能、行風建設等考核。宣傳思想文化、教育、科技、衛生健康等重點行業領域事業單位要按照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有關要求,分別確定工作人員考核內容的核心要素,合理設定指標權重,實行以行業屬性為基礎的差別化考核。...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是為了規範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制定的條例。 2014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公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背景 2008年3月,根據2003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提出的制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央組織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第五十條 本辦法自2017年1月13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日前,中組部分別會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對這些行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育管用各個環節作出具體規定,為建設符合好乾部標準的高素質事業單位領導...
為進一步深化衛生專業技術職稱改革工作,不斷完善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衛生部《關於深化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人發 [2000] 31號)檔案精神和國家有關職稱改革的規定,現就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要適應社會...
2021年11月16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將醫療機構貫徹執行《九項準則》的情況列入評審評價、醫院巡查的重要內容。要將醫療衛生人員貫徹執行《九項準則》情況列入醫療衛生人員年度考核、醫德考評和醫師定期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個人待遇相掛鈎。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是為嚴肅事業單位紀律,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保證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制定的規定。該《規定》分總則、處分的種類和適用、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處分的許可權和程式、處分的解除、覆核和申訴、附則7章48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2012年8月22日,人力資源和...
比如強化對專業素養、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要求,提出對於主要以專業技術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行政正職、分管業務工作的副職一般應當具有從事本行業專業工作的經歷,以利於最佳化班子專業結構,讓專業的人乾專業的事;針對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行業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領域的實際,提出領導人員需“...
事業單位的招錄程式是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進行招錄;區別二 1、行政單位的定義:行政機關是指依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設定的,行使國家行政職權,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指揮的國家機關。2、事業單位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並以...
受國家行政機關領導,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非物質生產和勞務服務的社會公共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主要條件 2020年3月3日發布,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三條事業單位列入參照管理範圍,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具有法律、...
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遵義市事業單位聘用契約管理辦法》規定,通過建立和完善解聘、辭聘制度,使單位能按照規定的程式解聘職工,職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契約辭聘,通過建立解聘、辭聘制度,保障事業單位各類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保證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增強用人制度的靈活性,疏遠事業單位人員迸出口渠道。
為促進我縣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蒼南縣委蒼南縣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工作的意見》(蒼政發〔2009〕80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醫療衛生系統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
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要求,除衛生部核准並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中不得要求進行B肝項目檢測。五、強化監管,確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進行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履行好...
2019年,啟動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完成對2018年度考核。到2020年,基本建立較為完善的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二、考核範圍 全市三級公立醫院,包括中央駐津、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直屬、醫學院校附屬以及市有關部門、事業單位、企業所屬三級公立醫院,不包括軍隊三級醫院。三、完善指標體系 本市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
(聯繫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司)內容全文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事業單位紀律規矩,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保證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規違紀違法...
競聘上崗工作結束後,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山東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魯廳字〔2005〕43號)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同競聘上崗人員簽訂聘用契約,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聘期等內容,確立聘用關係,聘期一般為3年。縣級人力資源社...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山東省三級醫院評審辦法 (暫行)》和《山東省中醫醫院評審辦法(暫行)》的通知 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委屬有關醫療機構,省屬衛生健康事業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醫院評審管理,規範評審行為,推動醫療服務能力持續提升,我委在總結前期醫院評審工作經驗的...
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我國的事業單位就其定位而言,主要具備以下特徵:服務性 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科、教、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
2024年2月5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保證選人用人質量,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
(三)做好婦女經、孕、產、哺乳、更年期的衛生保健。協同有關部門對農村、廠礦、企業、事業單位婦女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進行衛生學調查,提出勞動保護和衛生保健的建議,並督促實施。第七條 兒童保健 (一)做好7歲以下兒童保健工作。對嬰幼兒實行保健系統管理,增強兒童體質,降低新生兒、嬰兒死亡率。(二)積極...
市級公立醫院及基層衛生院的編外聘用人員、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返聘人員、公益性崗位人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和項目整體外包所聘用的人員不納入本辦法管理範圍。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是指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不納入編制管理,以勞務派遣形式聘用為原則(上級部門有檔案另行規定的...
⑺單位轉體檔案或工資轉移單(轉體單位或分流人員必附)1份;⑻《破格推薦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批件(附表)1份;⑼個人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列印稿)1份;⑽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表(事業單位人員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近兩年年度考核表)1套;若要分冊自以下材料開始,裝訂順序如下:⑴材料目錄...
、《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試點工作若干規定》、《藥品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及監督管理辦法》、《關於病人選擇醫生促進醫療機構內部改革的意見》、《關於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若干意見》、《關於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意見》、《關於深化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現對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資格規定如下:第一條 符合《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原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2號)有關規定。第二...
負責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計畫管理及工資及基金管理;負責國家公務員的考試錄用、調任、轉任、迴避以及企事業單位職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錄用、流動、調配;貫徹《河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辦法》,組織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的認識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轉業軍官培訓安置及家屬子女的舊...
全面實施崗位管理制度,縣級醫院在核定的編制總量內,按照有關規定製定崗位設定方案,經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後,及時組織崗位聘用。現有在編在崗人員實行“老人老辦法”,仍保持原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方式不變。省委、省政府《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皖發〔2013〕14號)印...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1年印發《醫院評審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各級醫院評審結論分為甲等、乙等、不合格,不再套用“三級十等”的劃分標準。醫院標準 對符合標準的醫院發給銘牌:地方醫院由國家衛健委、省級衛健委頒發;野戰部隊醫院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頒發;武警部隊醫院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後勤部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