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管理辦法是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公安部發布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00年9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公安部
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管理辦法是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公安部發布公告。
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管理辦法是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公安部發布公告。國家質量技術第一條為了保證安全技術防範產品質量,加強安全技術防範產品行業的監督管理,防止國家、集體、個人財產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根據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國...
六、第六條修改為:“安防產品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安部制定的《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安防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有關部門根據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查處。”七、刪去第七條。八、第八條改為第七條,修改為:“對依照本辦法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公共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的管理,保障公私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以下簡稱技防產品)生產、銷售、安裝、使用和公共安全技術防範設施(以下簡稱技防設施)設計、施工、使用、維修等活動,以及對...
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生產審批 辦理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60條)和《山東省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75號令)辦理條件:是指用於安全技術防範活動,具有入侵探測、防盜報警、出入口控制、視頻監控和安全檢查等功能的專用設備。申請材料:企業在產品檢驗和...
(六)依法參加安全技術防範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診斷工作;(七)登記在本市銷售的已列入國家《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目錄》的技防產品。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安裝技防產品或者技防系統的,由市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技防系統未經...
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以下簡稱技防產品),是指列入國家技防產品目錄,用於防入侵、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防爆安全檢查等領域的特種器材或設備,包括入侵探測器、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設備、防盜報警控制器、機械防盜鎖、汽車防盜報警系統、防盜保險柜(箱)、防盜安全門、樓宇對講(可視)系統、防彈複合玻璃...
本條例所稱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是指用於防入侵、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以及防爆安全檢查等公共安全所需的特種器材或者設備。本條例所稱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系統,是指運用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和其他相關產品所構成的入侵報警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防爆安全檢查系統等,或者由這些系統為子系統組合、集成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自治區內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以下簡稱“安防產品”)的生產、銷售、安裝、使用和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施(以下簡稱“安防工程”)的設計、施工、使用,適用本辦法。...
技防產品的生產、銷售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執行。第四條 市公安局是本市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的主管機關,區、縣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安全技術防範的管理工作。第五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涉及本規定第三條所列場所和部位的單位,應當安裝使用技防設施和技防產品。第六條 市公安局應當...
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30日發布的《天津市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辦法》同時廢止。修訂的條例 (2006年9月7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植物保護條例〉等三十二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條為了...
一、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草案二審稿第二章第三條規定對生產、銷售技防產品的管理過嚴、過死,建議修改。法制委員會經研究認為,國家《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管理辦法》已對此內容作出具體規定,草案二審稿中不必保留相同內容。因此建議刪除草案二審稿第二章。二、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草案二審稿第十三條關於應當安裝...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安全技術防範(以下簡稱技防)的規劃、建設、維護、套用及其監督管理。本辦法所稱技防,是指運用技防產品和技防系統等技術手段,預防、發現、制止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活動。涉及國家安全或者國家秘密的技防系統的建設和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第三...
第二條 【概念解釋】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技術防範(以下簡稱技防),是指運用科學技術手段,預防、發現、監控、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治安事件,維護公共安全的活動。本辦法所稱技防產品,是指具有防搶劫、防盜竊、防爆炸、防入侵、防破壞等功能,並列入國家《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目錄》的專用產品。本辦法所稱技防系統,是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分類與代碼(GA/T 405-2002)》的附錄A是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科技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安全防範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由全國安全防範報警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公安部科技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希清、金巍、張...
第一條 為加強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提高預防犯罪能力,保護公私財物和公民生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我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統稱單位)的安全技術防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公共安全技術防範,是指運用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和設施...
安全技術防範有兩種不同的理解。對於警察執法部門而言,安全技術防範就是利用安全防範技術開展安全防範工作的一項公安業務;而對於社會經濟部門來說,安全技術防範就是利用安全防範技術為社會公眾提供一種安全服務的產業。既然是一種產業,就要有產品的研製與開發,就要有系統的設計、工程的施工、服務和管理。概念 安全防範...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公共安全技術防範(以下簡稱公共技防)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技防,是指運用安全技術防範產品(以下簡稱技防產品)、安全技術防範系統(以下簡稱技防系統)等技術手段,預防、制止違法犯罪,維護公共安全的活動。本辦法所稱技防產品,是指用於公共技防活動,...
第三十條承接技防工程的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和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採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使用的進口器材應有國家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第三十一條使用技防工程的單位,要接受技防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北京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第...
本規定所稱安全技術防範系統,是指綜合運用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及其他相關產品組成的安全防範系統。第三條 省公安廳是全省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的主管部門。市、縣(市、區)公安機關在其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內的安全技術防範管理工作。第四條 用於防搶劫、防盜竊、防爆炸並列入國家《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目錄》的專用產品...
由公安部主編、建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範》,國家質檢總局、公安部聯合發布的第12號令《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管理辦法》等都對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工作作出規定。目前,廣東省於2002年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廣東省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貴州省於2003年、陝西...
當前,我國安全防範行業的發展十分迅速,除生產研製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的企業外,從事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計、施工、軟體開發、系統集成的企業遍及全國各地,特別是智慧型建築業的迅速興起,社區安防工作的迫切需求以及國家重點要害部門、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風險的加大和防範措施的加強,都需要有一套相應的標準,對安全防範工程的建設...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技防,是指運用技防產品和系統,預防、發現、監控、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共安全的活動。本條例所稱技防產品,是指用於防搶劫、防盜竊、防爆炸、防入侵、防破壞等防止國家、集體、個人財產以及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並列入國家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目錄的專用產品。本條例所稱技防系統,是指綜合運用技防產品...
《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暫行規定》,已經1999年12月23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技術防範管理,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的生產、銷售、維修、安裝、使用和...
(一)未經批准擅自生產、銷售安全技術防範產品或者承接安全技術防範工程設計、安裝、維修的;(二)應當安裝安全技術防範設施而沒有安裝,致使本單位發生治安事故的;(三)對安全技術防範設施管理不善,致使本單位發生治安事故的;(四)拒不執行公安機關的《安裝通知書》或者不按照《安裝通知書》的要求進行安裝的。有...
《吉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在1997.12.31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保護公共財產和社會公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加強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共安全技術防範是指運用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和設施,預防和制止盜竊、搶劫、破壞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共...
生產技防產品必須取得省級以上公安機關核發的許可證。經營、使用進口的技防產品,須報省公安廳驗證登記,並經省級以上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第十條 技防工程的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GA/T75《安全防範工程程式與要求》和其它有關的安全技術防範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共安全技術防範,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珠海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套用及其監督管理。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公共安全技術防範,是指運用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和安全技術防範...
第七條 城市規劃,部門和建築設計部門,要將安全技術防範設施納入設計規範。第八條 凡報警、防劫、防暴、安全防爆、安全檢查、安全電視監控等安全技術防範產品以及各類保全防衛器材的生產、銷售以及安全技術防範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維修,實行許可證制度和質量監督制度,並由公安機關歸口管理。第九條 凡生產、銷售安全...
廣東省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 (2002年5月30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安全技術防範管理,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生產、銷售和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設計、...
(2)管理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防市場的檢查、抽查,發現生產、銷售安防產品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防範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3)報警系統建設單位(用戶)應在相應的工程檔案中明確要求施工單位選用經授權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產品;國外設備要選用正規渠道進口的、按國際先進標準檢驗合格的產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