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大清一統志》—— 中國內容最豐富最完善的地理總志 《大清一統志》,清朝官修地理總志。從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前後編輯過3部:即康熙《大清一統志》,乾隆《大清一統志》,《嘉慶重修一統志》。
成書背景
康熙成書
清自
努爾哈赤統一長城以北,世祖滅大順、
大西,至康熙三年(1662年),最後滅
南明。二十年(1681年)平定
三藩之亂,二十四年(1685年)又擊敗
沙俄侵略者,國內出現了空前穩定的局面。同明代相比,無論是政區、邊界,還是職官、戶口、田賦、物產等,都有程度不同的變化,為了全面了解並掌握國內的情況,進一步治理國家,次年三月,聖祖下令編纂《大清一統志》,以反映當時國內變化了的情況。其體例,基本仿照《
大明一統志》。由於工程浩大,特別是地圖的繪製,資料的收集,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同時人事又有很多周折,斷斷續續,以致聖祖於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去世時,這部總志尚未完成。
世宗繼位以後,重加編輯。可是迄雍正十三年(1735年),仍未完成。
高宗繼之,至乾隆八年(1743年),才最後成書,俗稱乾隆舊志。又因為該志的時間至康熙時為止,故世人稱之為康熙《大清一統志》。
乾隆續編
乾隆續編《大清一統志》,是在反映雍正元年(1723年)至乾隆時期國內情況大變化而續編的。雍正二年(1724年),
清政府平定青海羅卜藏丹津之亂。三年(1725年),將青海北部的厄魯特蒙古諸部分編為29旗(其中和碩特部為21旗、
輝特部3旗,
土爾扈特部4旗,喀爾喀部1旗),又將大喇嘛
察罕諾們汗所屬的蒙古人分為4佐領,青海南部的
藏族分設40個土司,上設
西寧辦事大臣管轄之。雍正五年(1727年),又平定西藏
阿爾布巴之亂。九年(1731年),晉封
頗羅鼐為
多羅貝勒,使之辦理西藏事務。至乾隆十五年(1750年),其子謀反伏誅,清政府設駐藏
辦事大臣和幫辦大臣,分駐
前藏和
後藏,統領西藏事務。二十年(1755年),
平定準噶爾。二十二年(1757年),再平
阿睦爾撒納叛亂,二十四年(1759年),又平大、小和卓木之亂,定
南疆,於是設
總統伊犁等處將軍及
參贊大臣、辦事大臣、
領隊大臣等,管理新疆地區。與此同時,內地和東北、內外
蒙古地區的政區、賦稅、人口等,也有大小程度不同的變化。這樣,原來的康熙《大清一統志》已經不能適應當時的需要了。於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高宗下令續修《大清一統志》,以反映變化了的情況,滿足當時的需要。
嘉慶重修
到了嘉慶十七年(1812年),中國國內的情況又有很大的變化,其中包括田地日辟,田賦日增,戶口日盛,人物日多,物產漸豐,政區變遷,等等。為了補充乾隆四十九年至嘉慶年間的這些變化,嘉慶十七年4月,
仁宗下令重修《大清一統志》。這次重修也經歷了30年,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才完成。因為開編於嘉慶十七年,取材內容也到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為止,所以稱為《嘉慶重修一統志》。
內容體例
康熙《大清一統志》
全書共342卷。排次為京師、直隸,然後是各省。直隸及“每省皆先立統部,冠以圖表,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勢、次職官、次戶口、次田賦、次名宦,皆統括一省者也。
其諸府及
直隸州,又各立一表,所屬
諸縣系焉。皆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勢、次風俗、次城池、次學校、次戶口、次田賦、次山川、次古蹟、次關隘、次津梁、次堤堰、次陵墓、次寺觀、次名宦、次人物、次流寓、次列女、次仙釋、次土產。”(《
凡例》)其後續修、重修,基本上都是沿用這個體例。
乾隆續編《大清一統志》
全書共500卷。其體例與康熙《大清一統志》相同,只是增加了新疆地區和雍正至乾隆時期的變化內容。就這一點來講,它比前者進步,價值要大。
續編《大清一統志》首先要測繪、製作青海、
西藏、新疆地區精確的地圖,編寫《
西域圖志》等邊區的圖書,並動員各省官員收集、整理、上交有關《大清一統志》所需的資料等,工程也相當大。因此,歷時20年,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方才完成。
《嘉慶重修一統志》
全書共560卷,另加凡例、目錄二卷。其體例是在前兩志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增補。例如:在直隸
承德府增加了“行宮”門,在各省統部“田賦”之後,增加了“稅課”門,等等。最主要的是增加了乾隆《大清一統志》以後至嘉慶二十五年間各方面的變化,同時對前志的某些內容進行了一些補充。
《嘉慶重修一統志》的排次是:“首京師,次直隸,次
盛京,次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甘肅、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次新疆,次蒙古、各
藩部,次朝貢各國。”“自京師以下,每省有統部,總敘
一省大要。各府、廳、直隸州自有分卷,凡所屬之縣入焉。蒙古各藩統部,分卷悉照各省體例。”(《凡例》)有新增者,則另標出。
這次重修,是在兩志之後,收集的圖書比兩志多,特別是有關邊疆地區。如採用的群書中,自國史之外,新增加的有:《
日下舊聞考》、《
熱河志》、《
盛京通志》、《
平定準噶爾方略》、《
西域同文志》、《西域圖志》、《平定金川方略》、《天下輿地全圖》等書,旁搜博採,“然後確切參稽。”這些新圖書和乾隆《大清一統志》以後至嘉慶二十五年的新資料一起,“並照體例登入,”(《凡例》)因而內容較前兩志豐富而且準確。
在《嘉慶重修一統志》里,凡是新增補者,都一一加以說明。如“
府、廳、州、縣有升降分含者,府與直隸州、廳自立專部,即於‘建置沿革’門敘清源流及升降分含年分,其各州、縣,除於所轄府、州下詳載外,仍於本條兼注。”又如:
“直、省修葺及新建之城池、學校並海岳江、河神廟與諸寺、觀等,凡在嘉慶二十五年以前奉旨修建及賜名者,均據各省來冊備載外,其各書院及津梁、堤堰等,有經某官、某人增建增修者亦載入,”並且註明。“職官有增設、裁汰者,於本條下註明。”“四川、廣西、貴州等省向設有
土司官員,歷年有裁汰、停襲,《續志》悉仍前志。”今按嘉慶二十五年前所查之各省來冊修改。“河工
海塘事宜,謹遵嘉慶二十五年以前所奉諭旨及督撫
河臣奏疏所陳節,載於各省河、海條下。”陵墓、名宦、人物,凡自乾隆元年(1736年)以後至嘉慶二十五年新增者,一律補入。“外藩各部,自內
扎薩克、
察哈爾至喀爾喀、青海、西藏諸境,俱詳核其山水、形勢之跡,及封爵、旗分添設移改,並世襲傳次之數,照
理藩院冊籍登記。”
“
烏里雅蘇台設有將軍一,參贊二,統轄
唐努烏梁海、
科布多、喀爾喀四部官兵,會辦庫倫以西事務,並設辦事司員,舊志未經晰載,今詳考晷度、山川、
卡倫、台站,自為二卷,附於新疆志之末。”(《凡例》)
成書意義
《嘉慶重修一統志》不僅僅是嘉慶二十五年以前的清代地理總志,而且也包含了以往各代的
地理志內容,因此,成了每一個研究
中國歷史、地理工作者的必讀物,而受到官方、學者的重視;同時,它也為我們研究清史提供了許多寶貴的資料。可見,它的價值和重要性,超過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地理總志。
它的最大缺點,是只反映到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為止。由於編輯者中
學術水平不一,其中不少內容存在錯誤,封建糟粕也不少;還有,它把當時派使臣來華的所有國家,統統稱作“朝貢各國”,列為專門,排於書尾,根本與事實不符。
圖書目錄
第一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一至卷五十八)
第二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五十九至卷一百八)
第三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一百九至卷一百五十)
第四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一百五十一至卷一百九十)
第五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一百九十一至卷二百三十八)
第六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二百三十九至卷二百八十八)
第七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二百八十九至卷三百三十三)
第八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三百三十四至卷三百七十八)
第九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三百七十九至卷四百二十三)
第十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四百二十四至卷四百五十六)
第十一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四百五十七至卷五百一)
第十二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五百二至卷五百六十)
史料記載
《大清一統志》·五百卷
乾隆二十九年奉敕撰。是書初於乾隆八年纂輯
成書,每省皆先立統部,冠以圖表。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勢》,次《
職官》,次《戶口》,次《
田賦》,次《名宦》,皆統括一省者也。其諸府及直隸州又各立一表,所屬諸縣系焉。皆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勢》,次《
風俗》,次《城池》,次《
學校》,次《戶口》,次《田賦》,次《山川》,次《
古蹟》,次《關隘》,次《津梁》,次《堤堰》,次《陵墓》,次《寺觀》,次《名宦》,次《人物》,次《流寓》,次《列女》,次《仙釋》,次《土產》。各分二十一門,共成三百四十二卷。而外藩及朝貢諸國,別附錄焉。迨乾隆二十年,天威震疊,平定伊犁,拓地二萬餘里,為自古
輿圖所未紀。而
府州縣之分並改隸,與職官之增減移駐,亦多與舊制異同。乃特詔重修,定為此本。嗣乾隆二十八年,
西域愛烏罕霍罕、啟齊玉蘇、烏爾根齊諸
回部,
滇南整欠、景海諸土目,鹹相繼內附。乾隆四十年,又討定兩金川,開屯列戍,益廣幅員。因並載入
簡編,以昭大同之盛軌。蓋版圖廓於前,而搜羅彌博;門目仍其舊,而體例加詳。一展卷而九州之砥屬,八極之會同,皆可得諸指掌間矣。昔唐分天下為十道,
隴右道本居第六,
李吉甫《
元和郡縣誌》乃退列為第十,以其地已陷沒
吐蕃故也。宋之疆域最狹,
歐陽忞《
輿地廣記》其於所不能有者,別立化外州之名,已為巧飾。至
祝穆《
方輿勝覽》,則並淮北亦不及一字矣。蓋衰弱之朝,土宇日蹙,故記載不得不日減;聖明之世,昄章日擴,故編摩亦不得不日增。今志距詔修舊志之時僅數十載,而職方所隸已非舊志所能該。威德遐宣,響從景附,茲其明驗矣。虞
舜益地之圖,僅區九州為十二,亦何足與昭代比隆哉!
──右“地理類”總志之屬,七部,九百四十一卷,皆文淵閣著錄。
古籍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