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明確要求,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雙向進入、交叉任職”,主要是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黨委成...
《條例》明確了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的關係,從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決策把關、幹部人才工作、職工參與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規定。《條例》強調要加強國有企業黨的政治建設,完善國有企業黨內民主和監督體系。《條例》對國有企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規定。總體上看,...
在領導體制方面,改制後的公司堅持黨的領導,實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在決策機制方面,將黨委會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式,充分發揮黨委會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以及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改制過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告顯示,...
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科學配置思想政治工作資源,採取黨委(黨組)成員、董事會成員和經理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專兼結合、一崗雙責”等任職方式,建立健全目標明確、責權分明、運轉協調、渠道暢通的思想政治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要...
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黨組(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成員中符合條件的黨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進入黨組(黨委);黨組(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一人擔任,推進中央企業黨組(黨委)專職副書記進入董事會...
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符合條件的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成員中符合條件的黨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進入黨組織領導班子;經理層成員與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適度交叉任職;董事長、總經理原則上分設,黨組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一人...
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符合條件的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式進入董事會、經理層,董事會、經理層成員中符合條件的黨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進入黨組織領導班子。黨組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同一人擔任,黨員總經理兼任黨組織副書記。對於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的...
(一)健全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堅持黨建工作與經營業績考核相結合,指導督促國有企業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國有企業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全面推進黨委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確保黨組織作用有效發揮,努力構建上下貫通、全面覆蓋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二)完善黨...
一是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實現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相結合。推動國有金融企業黨委(黨組)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規範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二是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夯實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基礎。加強法制建設,推動修訂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四)科學設定法人治理結構。合理確定並從嚴掌握中央文化企業領導人員職數,應與企業規模相當,不超過現有職數。堅持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中央文化企業董事長(社長、執行董事)、黨組織書記、法定代表人應由一人擔任。根據國家統計局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大型中央文化企業設董事會,成員為五人至九人;中型中央...
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全省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推動實現“六個提升”。將23家省屬國有企業、52家中央所屬在浙企業黨組織全部納入省國資委黨委統一管理。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完善改革創新容錯糾錯機制,持續夯實國有企業黨建基層基礎。深化省屬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實施清廉國企建設“八大行動”。同時,全省國...
第五條 省管企業黨委應完善和落實“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明確黨委在董事會授權決策和總經理辦公會決策中發揮作用的方式.董事會、經理層應自覺維護黨委發揮領導作用,黨委應尊重和支持董事會、經理層依法行使職權.省管企業及其所屬企業進入董事會的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本企業其他黨員在董事會會議審議時,應按照...
第十一條 國有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符合條件的黨委班子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中符合條件的黨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進入黨委。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一人擔任,黨員行長(總經理)一般擔任副書記。第十二條 國有銀行...
黨的領導要嚴格實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要把黨的領導與現代企業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堅持將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重大問題決策的前置程式,不斷完善權責對等、運轉協調、相互支持、有效制衡的決策執行監督機制。(二十二)嚴格規範股權管理。銀行保險...
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健全“黨組織研究討論企業重大決策前置”機制。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職權,有序推進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建設,完善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功能。保障經理層經營自主權。完善企業監事會監督機制。推行財務總監外派...
積極推行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增強黨委在戰略規劃和重大問題方面的定向把關作用。以外方可接受、可理解的方式制定《管理人員任免管理暫行規定》,建立考察、公示、任前談話等機制,在流程上創造性地將黨委會審議環節前置到公司管理人員任用流程前,把黨的幹部政策貫徹落實到公司選人用人工作中,改變了合資...
城商行始終堅持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持續推進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不斷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持續最佳化股權結構,推進“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建設,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將黨的領導優勢轉化為公司治理實際效能。不斷加強股東股權管理,健全...
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健全“黨組織研究討論企業重大決策前置”機制。落實和維護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保障經理層經營自主權。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完善企業外派監事會監督機制和推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全覆蓋。 最佳化集團管控體系建設。加強和完善國有...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企業黨組織和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符合條件的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第四章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三條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是指:(一)企業分立、合併、解散、變更組織形式以及申請破產;...
第八條 黨組織機構設立黨組織領導班子,其中設黨組織書記1人,為黨組織機構負責人,其他黨組織領導班子如黨組織副書記等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第九條 學會健全黨組織工作機構、配備並穩定黨務工作人員、開展黨的工作,有效發揮黨組織和黨員作用。 第十條 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符合條件的黨組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