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的危害
VOCs按不同來源分工業產生
鹵代烴,不完全燃燒所致不飽和烴類及
苯系物,以及油品揮發所產生的酯系物、烷烴類、苯系物、醇系物和醚系物等,成分複雜,種類較多,氣味特殊,多數物質伴惡臭,易引起不適,並有刺激性毒性及致癌作用。空氣中VOCs含量及濃度增加,可導致抽搐、頭痛、昏迷及噁心症狀,並損害神經系統大腦、腎臟和肝等”。
除上述危害外,VOCs還能引起二次污染。VOCs在植被較密集的地方不易發生氮氧化物作用,而在工業密集區及城市,人為排放VOCs及氮氧化物經紫外線照射,可與大氣游離原子H
2O、O、OH和
O3等起到光化學反應,形成光化學煙霧,此煙霧有較強的氧化性,且季節性明顯,夏秋季中午或午後陽光強烈,光化學煙霧經大氣輸送擴散到污染源的下風向,可達數百公里之外,導致偏遠地區受到污染。O
3為光化學煙霧主要的成分,此外,還有酮、PAN和醛等。分析顯示,低濃度O
3可起到殺菌、淨化水體、去除殘留的農藥及除臭作用;空氣O
3濃度不斷增加,可使皮膚維生素E受到破壞,人體吸人呼吸道,呼吸系統受到刺激,引起神經系統中毒,甚或影響機體免疫。VOCs組分及濃度、NOx濃度變化等,均可導致O
3濃度改變,故控制前體物可使O
3消減。VOCs除了為O
3前體物外,能在大氣顆粒物及特定條件下形成
SOA。人為源排放VOCs和倍半萜烯類、萜烯類、異戊二烯等天然源,都是SOA形成前體物。在植被密集區、工業密集區及城市,SOA含較多致突變性、致癌及致畸有機化合物,包括多氯聯苯、多環芳烴等。SOA對大氣能見度有極大影響,為酸沉降和光化學煙霧的主要貢獻者,可長距離傳輸,對全球及區域環境構成影響。
工業排放控制
加強石化企業VOCs排放控制
加強石化生產過程、原料油和有機溶劑輸配及儲存過程的全過程控制。對工藝單元排放的尾氣進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應採用焚燒或其他有效方式處理。針對儲存和運輸過程,建議對儲存和接卸設備嚴格要求,包括採用密封性好的儲罐,如帶特殊密封裝置的浮頂罐、固定罐或其他等效措施,對儲罐排氣進行回收處理,建立油氣回收系統等。加強石化企業廠界等VOCs線上監測並與環保部門聯網。
積極推進表面塗裝業VOCs排放控制
針對表面塗裝提出具體排放限制要求及控制措施建議,積極推進汽車製造、船舶製造、貨櫃、電子元器件、電子設備、電線電纜、家具製造等行業表面塗裝工藝VOCs污染控制;逐步提高水性等低VOCs含量塗料的使用比例,最佳化噴漆工藝與設備;配備VOCs廢氣收集系統,安裝高效處理設施並做好設施的維護保養,確保淨化設施正常運行。
加強包裝印刷VOCs排放控制
建議通過調整原料配方或採取環保產品替代降低VOCs排放,如降低潤版液醇類含量;採用替代物或無醇潤版液;控制清洗劑VOCs含量等。同時,通過改進工藝技術推進水性柔性版印刷、無水膠印、數字印刷等清潔生產技術設備以及採用密封的儲存溶劑設備、溶劑管道輸送系統、自動油墨傳送系統、潤版液循環淨化系統和自動清洗系統以提高設備部件的自動化和密封程度,從而降低VOCs的逸散。
加強化工企業及化工園區VOCs排放控制
建議通過提出VOCs重點整治企業名錄及年度整治計畫和實施方案,以推進企業提高工藝和裝備水平,完善企業物料儲存與裝卸、生產過程、廢液廢渣逸散及生產設備密封點泄漏等環節VOCs收集及處理,推廣設備和管閥件泄漏檢測維修程式(LDAR)技術,確保VOCs排放達到國家及地方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建立企業VOCs處理裝置監控方案及污染治理績效檔案,化工園區基本建成VOCs監控預警和應急體系。
對策及建議
調查VOCs污染源,頒布排放標準,制定長期控制目標
1991年許多工業大國國會簽了UNECE(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草案,以控制VOCs排放,各國按照該草案制定了自己一段時間內的削減目標。我國有關部門應結合總體目標,根據具體情況,摸清空氣中VOCs的主要排放源,從中選擇代表性物質,進行監測分析。匯總測試結果,並參考流行病學資料,制定環境質量及排放標準,配合提供可實施技術,使VOCs污染在一段時期內達到削減目標。
採取削減技術,減少VOCs排放
(1)改善過程控制,減少源排放的VOCs
對排放VOCs的行業、部門、工藝等進行技術和管理方面的改造,減少VOCs的排放。如在溶劑使用廠注意貯存、運輸中的無組織排放,在管理汽車尾氣時注意車的使用年限、保養狀況等都可以大幅度減少VOCs的排放。
(2)通過更新材料,減少VOCs的排放:如在裝修業、噴塗業引入無苯塗料,水溶性塗料,以減少VOCs的排放。
(3)改進設備,更新過程,減少VOCs排放:使用溶劑的工藝可以實現密閉,循環,減少VOCs排放;在某些設備中加入回收溶劑系統,也可以降低環境中VOCs濃度,大多數加油站使用的溶劑回收裝置就屬此例。
(4)末端治理:此種治理是將已產生的含VOCs的廢氣通入某一設施,通過一定手段,使其中VOCs分解吸附,再將氣體排出。具體方法包括:焚燒法、吸附法、生物降解法、濃縮法等。末端治理方法效果較好,但造價高,對無組織排放源沒有效果。
政策激勵
政府可以採取一些政策,鼓勵企業或個人減少VOCs的排放。如採用排污收費、對於使用“環境友好”技術給予稅收減免,推行“排放補償”,實行“排污交易”等,從而在企業與管理部門間建立一種靈活的合作機制,對於促進排放達標及推廣有效的削減技術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