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2019年行動計畫》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的計畫,部署了2019年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
2019年2月,《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2019年行動計畫》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2019年行動計畫
- 印發機構: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實施時間:2019年2月13日
- 發文字號:京政辦發〔2019〕5號
印發通知,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全力做好2019年全市污染防治工作,推動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2019年行動計畫》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是要全面落實責任。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深刻認識新階段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形勢、新特徵,再接再厲、迎難而上、開拓創新,堅決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要按照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嚴格履行污染防治責任,深化、細化時間表、路線圖,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確保圓滿完成目標任務。
二是要提升治理能力。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著力提高環境綜合治理能力,切實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堅持日常抓、抓日常,深化大氣污染防治“一微克”行動,聚焦柴油貨車、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動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堅持標本兼治,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推進水環境質量改善;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有效管控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保障土壤環境安全。
三是要強化宣傳引導。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正面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充分調動全社會支持、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積極性;要及時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要嚴格考核問責。市政府將各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單位污染防治攻堅戰2019年行動計畫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嚴格依紀依規追究責任。
附屬檔案:1.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畫
2.北京市打好碧水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畫
3.北京市打好淨土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畫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2月13日
內容解讀
2019年,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三年滑動平均濃度力爭繼續下降;北京市地表水水體斷面優良比例達24%以上,劣Ⅴ類水體斷面比例控制在28%以內,力爭提前一年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考核目標;力爭提前一年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規定的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目標,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0%以上。
首提“PM2.5三年滑動平均濃度”
PM2.5治理仍是大氣污染防治重點,行動計畫首次提出“PM2.5三年滑動平均濃度”概念。這一概念指連續三個自然年細顆粒物年均濃度的算術平均值,最先由已開發國家用於空氣品質評價。
“換限查提”治理移動源
移動源是本地PM2.5第一大污染來源,將採用“換、限、查、提”等措施。“換”,即加快國Ⅲ高排放柴油車淘汰,推進新能源車使用;“限”,即實施國Ⅲ柴油載貨汽車禁限行、非道路移動機械備案和環保標識管理政策;“查”,指嚴格新車環保一致性檢測,閉環管理超標柴油貨車;“提”,指加快移動源排放污染防治條例立法、重型車排放線上監控項目建設。
精細化管控揚塵方面,制定北京市統一的視頻監控規範,各行業工地安裝並聯網、信息共享。各行業根據工地特點,分別細化、規範揚塵污染管控制度和措施。開展貫穿全年的揚塵專項督查,定期曝光揚塵違規違法行為、粗顆粒物濃度與道路潔淨度排名等,公示督查和整改情況。各區降塵量要控制在6.5噸/月·平方公里以內。
2019年,北京市將淘汰退出300家一般製造業和污染企業,疏解整治排名靠後的鎮村產業聚集區。對VOCs年排放量大的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開展50家企業“一廠一策”治理與萬家重點餐飲企業整治。在鞏固平原區基本“無煤化”成果基礎上,重點圍繞冬奧會賽場、世園會場館周邊村莊,繼續開展煤改清潔能源工作。
北京市繼續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強化空氣重污染應急應對,進一步夯實細化“一廠一策”應急減排清單,全面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削峰降速”。
啟動地下水功能區劃研究
2019年,北京市將對25個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中尚未達標和尚未持續達標的斷面提出治理目標和改善要求,以改善國家考核斷面水質為抓手,帶動全市地表水環境全面改善。本市將啟動地下水功能區劃研究,打通地上地下,全方位加強飲水安全保障。同時強化城鎮生活、入河排污口、工業、城市面源、黑臭水體等各方面污染防治。
2019年將突出水生態環境保護,創建節水型區,增加河湖生態環境用水,抓好重要河流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此外,深入實施河長制、湖長制,實施排污許可管理,強化環境執法,實施環保稅收,嚴格考核評價與督察,建立覆蓋到鄉鎮(街道)的水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考核體系。
土壤狀況納入建設項目環評
北京市要強化土壤污染源頭管控,完善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制度,將土壤狀況納入建設項目環評內容,防範建設用地新增污染。推進農業污染防治,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藥利用率提高到44%以上。
嚴格管控建設用地環境風險。各區根據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關停企業原址用地情況台賬,及時更新疑似污染地塊名單;督促土地使用權人調查土壤污染狀況;建立調查報告評審機制。同時,本市實行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市有關部門及時將地塊納入或移出,各區要編制修複方案,有序實施土壤修復。污染地塊未經治理或者治理未達到風險管控、修複目標的,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
農用地實施分類管理。根據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將農用地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依法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對安全利用類農用地,採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阻斷或減少污染物進入農作物食用部分。對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
2019年年底前,本市將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背景點土壤詳查的樣品採集和檢測分析。開展土壤環境例行監測,完成50%的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