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是海南省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並根據《海南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實施方案》,制定出台於2024年5月15日印發的,當日舉行的海南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新聞發布會介紹,汽車置換更新最高可獲6000元補貼資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4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
- 印發時間:2024年5月15日
《2024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是海南省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並根據《海南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實施方案》,制定出台於2024年5月15日印發的,當日舉行的海南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新聞發布會介紹,汽車置換更新最高可獲6000元補貼資金。
《2024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是海南省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並根據《海南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實施方案》,制定出台於2024年5月15日印發的,當日舉行的海南省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新聞...
二、加大汽車置換更新力度 在《2024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瓊商消〔2024〕13號)基礎上,政策實施時間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取消舊車登記註冊地限制,取消新車上牌地限制,提高置換更新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補貼標準,增加置換更新購買燃油乘用車新車給予補貼。同一新車僅能享受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中的1...
(一)鼓勵報廢與置換更新。認真落實商務部等7部門印發的《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2024〕75號),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在海南省註冊登記的汽車經銷企業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
2024年9月7日,安徽省商務廳等9部門制定《安徽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並印發實施。主要內容 《安徽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規定,自本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同時新購燃油乘用車新車或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按新車《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價格(不含稅)給予一次...
《河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發改環資〔2024〕1104號)、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河南省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湖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2024年5月29日在湖北省商務廳官網發布。發布 2024年5月29日,湖北省商務廳官網發布了《湖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內容 全省將安排財政資金3億元用於發放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湖北號牌燃油小客車或新能源小客車,...
《河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是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發改環資〔2024〕1104號)、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河南省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一、提高報廢更新補貼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發改環資〔2024〕1104號),以及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要求,對《2024年北京市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京商流通字〔2024〕8號...
2024年5月17日,記者從河南省商務廳獲悉,該廳聯合省財政廳印發《河南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了我省汽車以舊換新資金補貼政策。內容解讀 汽車以舊換新包括汽車報廢更新(將舊車報廢註銷併購新車)和汽車置換更新(將舊車作二手車轉出併購新車)。其中,汽車置換更新具體實施細則由各地結合實際制定並組織...
(三)補貼發放 個人消費者補貼申請提交後,經州(市)商務局和省級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後,由省商務廳委託合作企業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三、實施汽車置換更新補貼 (一)補貼範圍和標準 2024年7月25日(含當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對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雲南號牌乘用車並在雲南省內...
細則發布 2024年6月3日,陝西省商務廳等7部門聯合發布《陝西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了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範圍和標準。內容解讀 《實施細則》明確,報廢更新補貼申報期限為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
自《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之日起申請補貼的消費者,按照本方案標準執行補貼。消費者按本方案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2024年7月25日及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自2024年8月16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消費者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二)加力推進汽車置換更新。在《關於實施新能源...
2024年4月30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商務部等14部門關於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及《河南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在全省開展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和家裝...
對自2024年4月24日起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含完成補貼發放的申請),均按本細則明確的標準予以補貼。《實施細則》新增了內蒙古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即個人消費者在本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讓本人名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車,並在內蒙古自治區內購買乘用車新車,開具當地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並完成車輛...
消費者按本方案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市商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等部門配合)(五)支持個人乘用車置換更新。落實《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要求,著力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開展...
(四)個人消費者購買的新車應於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間在自治區各盟市公安部門完成車輛註冊登記並上牌,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註冊日期以《機動車行駛證》上載明的註冊日期為準。(五)享受此方案規定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新購車輛,不再享受自治區範圍內其他汽車置換、新車購置...
(二)提高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 對個人消費者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讓本人名下符合一定條件的乘用車(不含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和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在省內購買新乘用車、在省內上牌的,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按照購買新車價格(購車發票金額,價稅合計)分...
第十六條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二個月內,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備案材料,同時應當定期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經營信息數據。第十七條 未取得二手車經營資格的品牌汽車專營店不得收購、銷售二手車,不得開展汽車置換業務,不得從事二手車經紀活動。第十八條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
對《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印發之日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均按本通知明確的標準予以補貼。對已按此前標準發放的補貼申請,各地補齊差額。通知要求,最佳化汽車報廢更新審核、撥付監管流程,按程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快制定汽車置換更新...
補貼申請人名下的報廢乘用車應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補貼申領期間,新購置汽車應登記在補貼申請人名下。(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以下各項工作均需各設區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二)開展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讓(變更除外)...
通過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力度,力爭2024年,實現新能源汽車銷售增長15%,滲透率45%;報廢汽車回收量超50萬輛;家電銷售額增長5%,廢舊家電回收量增長8%;淘汰更新電動腳踏車20萬輛;推動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建設,新增再生資源集中分揀中心30個。到2027年,新能源汽車年銷售量達100萬輛,滲透率達到50%以上;報廢汽車回收量65...
二、開展汽車以舊換新 (一)加強財政金融政策支持。開展汽車報廢更新,落實商務部等7部委《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堅持中央財政與地方政府聯動,按國家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汽車報廢更新給予定額補助。積極爭取中央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項目資金,提升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汽車置換更新。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