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

《安徽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是安徽省商務廳等9部門制定的實施細則,旨在切實做好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落實工作,營造良好消費氛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
  • 發布時間:2024年9月7日
細則發布,主要內容,

細則發布

2024年9月7日,安徽省商務廳等9部門制定《安徽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並印發實施。

主要內容

《安徽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規定,自本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同時新購燃油乘用車新車或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按新車《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價格(不含稅)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其中,新車價格5萬元(含)以上10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車補貼6000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9000元;新車價格10萬元(含)以上20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車補貼10000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13000元;新車價格20萬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車補貼 15000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18000元。置換更新補貼資金用完即止。
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註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新能源乘用車包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汽車三類,註冊登記時須掛新能源汽車號牌。轉讓車輛是指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登記的乘用車在安徽省內發生所有權轉移並完成轉讓登記手續。新購車輛是指個人消費者在安徽省內購買新車並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登記地不限)。
擬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於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間,通過省服務平台提交補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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