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通過《2021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及《2021年有限合夥基金及商業登記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30日
2021年9月30日通過《2021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及《2021年有限合夥基金及商業登記法例(修訂)條例草案》。
2021年9月30日通過《2021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及《2021年有限合夥基金及商業登記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內容解讀修訂條例建立了新的基金遷冊機制,現有在外地以公司或有限責任合夥形式成立的投資基金遷移註冊...
《上海期貨交易所章程》(修訂版)是2021年上海期貨交易所發布的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經濟運行效率,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充分發揮期貨市場功能,保證期貨交易正常進行,維護期貨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章程。第二條 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
2021年1月15日證監會令第179號《關於修改、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 2023年3月29日證監會令第219號《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已經2023年3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年第3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07 年 4 月 9 日發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中國...
(六)完善行政法律制度。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證券法,加快制定修訂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新三板市場監督管理條例、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實施辦法等配套法規制度,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加快制定期貨法,補齊期貨市場監管執法制度短板。(七)健全民事賠償制度。抓緊推進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實施。
為推動改革開放邁出新步伐,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增值稅法草案、消費稅法草案、關稅法草案、反壟斷法修正草案,制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監督管理條例、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修訂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發展規劃法草案、電信法草案、統計法修正草案、中國人民...
《上海證券期貨監管年度報告:2021年》是一本2022年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 上海上市公司協會, 上海市證券同業公會, 上海市基金同業公會, 上海市期貨同業公會。內容簡介 《上海證券期貨監管年度報告(2021年)》從監管、服務和發展的角度出發,全面收錄了2021年上海資本...
2022年4月,在河北證監局的指導下,河北省證券期貨業協會發布了《2021年河北證券期貨市場發展報告》藍皮書。內容解讀 報告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和第二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開局之年,河北轄區資本市場總體運行平穩有序,市場功能有效發揮,市場生態不斷最佳化。在服務河北企業融資方面,河北證券經營機構為河北省上市...
《中國證券期貨業信息化發展(1980-2021年)》是一本2022年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證券期貨業信息化發展》為人行金科委組織編寫的《中國金融信息化發展叢書》之一。本書定位為歷史文獻,將中立、客觀地記錄證券行業形成以來的信息化發展歷程。力求全面覆蓋證券期貨行業各類參與主體的信息化工作,總結經驗和...
加快金融產業集聚發展,積極引進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期貨等金融機構落戶。支持發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加快發展保稅倉儲、物流配送、轉口貿易等國際貿易業務。推進冷鏈物流園區規劃建設。堅持包容審慎監管,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各區探索建設現代服務產業園。盤活存量商業地產,推出一批行業主題商務...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三)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四)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擔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五)從事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或者組織。第十五條 審計機關應當對國有、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財務收支,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第十六條 審計機關對地方金融機構和企業財務...
適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仲裁、人民調解、行業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建立醫療糾紛、交通事故、證券期貨、保險契約、勞動契約等各類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與科技手段深度融合,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大對公共...
(一)銀行業、證券基金期貨業、保險業、信託業金融機構;(二)非銀行支付機構;(三)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並公布的其他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第六十四條 在境內設立的下列機構,履行本法規定的特定非金融機構反洗錢義務:(一)提供房屋銷售、房屋買賣經紀服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房地產中介機構;(二)接受...
另在人民日報、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金融時報、人民政協報、北京青年報等報刊上,發表文章和評論百餘篇。著作 1. 《公司治理制度:理念、規則與實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21年版。(獨著)2. 《商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馬工程教材首席專家、作者)3. 《期貨期權市場法律...
1. 湯欣,“《期貨法》立法研究”,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計畫項目,並為該所草擬《期貨法(建議草案)》相關章節,研究過程中。2. 湯欣,“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民事責任制度的新發展”,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計畫項目,2014年7月完成研究報告初稿,9.7萬字。3. 湯欣,“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的角色定位、職責與責任”...
26. 《證券法的權利觀》,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2期 27. 《價格公告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合著,第二作者),載《瀋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2期 28. 《數據權利的歸集:邏輯與進路》,載《上海政法學院學報》2021年第4期 29. 《破產歧視與反歧視》,載《法學雜誌》2021年第6...
78. 條款費率期盼變革(合著),載《中國證券報》2002年10月14日。79. 對中國保險市場現狀與對策的研究(合著),載《中國商業保險》2001年第4期。80. 保證人抗辯權及其羅馬法溯源,載《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物權與債權之研究》(論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11月版。81. 單純合意即形成債:...
130.土地經營權登記規則研究,載《比較法研究》2021年第4期 131.特殊情形之下保證期間的計算三論,載《法學雜誌》2021年第4期 132.《民法典》房地一體抵押規則的解釋與適用,載《法律適用》2021年第5期 133.最高額保證契約法律適用中的爭議問題,載《政治與法律》2021年第7期 134.再論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權擔保的...
貫徹新證券法域外適用條款規定,對在境外上市公司及境外其他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提供者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證券、期貨糾紛及其他金融糾紛實行跨區域集中管轄。服務統籌經濟發展和疫情防控。發布審理涉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指導意見,服務穩外貿、穩外資、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和航運市場健康發展,被聯合國貿法會法規判例...
制定電子商務法、期貨和衍生品法,修改反壟斷法、證券法、安全生產法、審計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對外貿易法,審議金融穩定法草案、公司法修訂草案等,推動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修改專利法、著作權法、科學技術進步法,助力科技強國建設,推動實現科技自立自強。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
第一百一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港幣自由兌換。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第一百一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外匯基金,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和支配,主要用於調節港元匯價。第一百一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
(2014年11月27日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節選)(2013年5月30日修訂)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節選)(2008年6月1日)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節選)(2011年1月8日修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節選)(2000年11月10日)徵信業管理條例(節選)(2013年3月15日)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節選...
(三)取得證券期貨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如為有限責任的,實收資本不低於200萬元,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淨資產不低於100萬元。信息產業企業 (一)《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申請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其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億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
配合上級金融監管機構開展對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負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承擔全縣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管理職責,依法依規行使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能。擬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等。承擔按...
控股)經營類機構;負責對國有土地、礦產、森林等資源經營盤活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收益、礦業權招、拍、掛收入徵收;負責各種特許經營權拍賣的有關事項;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金融企業的財政財務政策制度,研究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商業銀行、信用社、信託、證券、保險、擔保財務公司、租賃公司、期貨公司...
(二)投資於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級以下的企業債券、信託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畫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三)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四)吸收存款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贊助、捐贈(經批准的公益性捐贈除外)等。(五)發行信託或集合...
7.保持金融中心地位,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資金進出自由,港幣照常流通,自由兌換。8.特別行政區財政保持獨立。9.特別行政區可同英國建立互惠經濟關係。英國在香港的經濟利益將得到照顧。10.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
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 第一百一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外匯基金,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和支配,主要用於調節港元匯價。 第一百一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徵收關稅。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切實加強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要著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繼續搞好證券公司綜合治理,依法強化市場監管,努力營造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繼續推進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積極穩妥地發展債券市場和期貨市場。三是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完善農村信用社體制,推進農業銀行、農業發展...
深化農產品價格和流通體制改革,是進一步發展農村商品經濟的關鍵。要積極推進糧食購銷價格體制改革,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糧食、棉花、食油等重要農產品的儲備調節制度,發展批發市場和期貨市場。實行多渠道流通,在發揮國營和合作社商業主渠道作用的同時,支持農民從事商品流通活動,積極發展第三產業。鄉鎮企業在農村經濟中具有十分...
13. 中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4月15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國務院對1999年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全面修訂後出台的、著眼於中國期貨業規範發展的一個全新的期貨“新規”。新條例第一次從法律層面對金融期貨作了明確定位。這意味著,中國從制度層面為金融期貨的推出清除了“路障”。¬ 14. 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