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節假日安排)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6年節假日安排一般指本詞條

2015年12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根據通知,2016年放假安排為:①元旦1月1日放假 ②春節:2月7日(除夕)-13日放假,2月6日、14日上班 ③清明:4月4日,連休3天 ④勞動節:5月1日,連休3天 ⑤端午:6月9日-11日放假,12日上班 ⑥中秋:9月15日-17日放假,18日上班 ⑦國慶節:10月1日-7日放假,10月8日、10月9日上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2016 part of the holiday arrangement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5年12月10日
  • 發文字號:國辦發明電〔2015〕18號
放假安排,其他假期,

放假安排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五、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民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其他假期

①公眾假期:周末和元旦、春節、國慶等法定假日 ②帶薪假期:勞動者在工作滿一定期限後每年享有保留原職和工資的休假 ③福利假期:如產假、婚假、探親假等。④個別人群的假期:如六一兒童節、三八婦女節、寒暑假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