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關於做好2016年國慶節假日旅遊工作的通知

國家旅遊局關於做好2016年國慶節假日旅遊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6〕5號)檔案精神,要加快建立假日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治理假日旅遊市場秩序,解決侵害旅遊者權益的相關問題。為保障全國人民國慶出遊順利,請各省級旅遊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旅遊局關於做好2016年國慶節假日旅遊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家旅遊局
  • 發布日期:2016年9月8日
  • 發布文號:旅發〔2016〕115號
  • 百科編輯:劉慶 蔡小敏
通知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遊局:
2016年國慶假期即將到來,為確保全國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國慶假期,做好國慶節假日旅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國慶節假日旅遊相關工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6〕5號)檔案精神,要加快建立假日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治理假日旅遊市場秩序,解決侵害旅遊者權益的相關問題。為保障全國人民國慶出遊順利,請各省級旅遊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機制,全面提高假日旅遊市場監管水平和保障能力
各地要依法落實國慶期間假日旅遊市場的監管責任,為廣大遊客提供更完善、全面的公共服務保障,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旅遊案件聯合查辦、旅遊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要明確各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行業自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原則,建立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旅遊市場執法、投訴受理工作的有效協調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責任。要落實旅遊企業的主體責任,各旅遊企業要積極踐行旅遊行業“遊客為本、服務至誠”的核心價值觀,在旅遊服務工作中誠實守信、禮貌待客,共同維護假日旅遊市場秩序。要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作用,利用“12301”等旅遊服務熱線和旅遊投訴舉報網路平台,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提供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強化媒體的輿論監督,支持媒體曝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典型事件。
(二)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國慶假日旅遊安全有序
各地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國慶假日期間不發生重特大旅遊安全事故。節前,各級旅遊管理部門要協調相關機構加強旅遊道路特別是橋樑、隧道、旅遊大巴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對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旅遊場所特種設備開展安全檢測。完善旅遊安全服務規範,旅遊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安全風險防範及應急救助技能培訓。要督促旅行社強化對旅遊團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應急預案,要求導遊、領隊等有關人員做好安全提示;指導星級飯店完善消防、疏散、食品衛生等設施設備,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指導A級景區制定和實施旅遊者流量控制方案,加強大型遊樂設施、纜車索道的安全保障,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
(三)加強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最佳化國慶假日旅遊輿論環境
各地應建立假日旅遊新聞宣傳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依託旅遊應急指揮平台大數據信息,通過權威媒體渠道,及時發布旅遊重要信息,服務廣大民眾。假日期間要及時發布旅遊市場供需及市場特點等動態信息,包括:假日旅遊直報點接待信息,5A級旅遊景區舒適度指數,颱風、洪水、暴雪暴雨等自然災害、安全生產隱患、傳染病疫情、社會安全等旅遊安全風險提示,旅遊服務質量警示提示,旅遊投訴諮詢、旅遊救助等服務熱線信息,假日旅遊統計公報等。遇旅遊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發布涉及組團社人員信息,公布旅遊部門相關處置和救助信息,發布當地氣象、治安等旅遊安全風險提示信息以及旅遊諮詢、救助等服務熱線信息。關注假日期間旅遊新聞輿情,正確引導輿情,通過加強輿情引導,擴大正面影響,進一步提倡文明旅遊、誠信旅遊、生態旅遊,為人民民眾創造歡樂和諧的假日旅遊環境。
(四)豐富旅遊產品,促進旅遊消費,滿足廣大人民民眾出遊需求
各地要指導相關部門和旅遊企業,充分挖掘旅遊消費潛力,豐富假日旅遊產品,活躍假日旅遊市場,保障旅遊市場供給。要大力引導廣大遊客開展休閒旅遊、鄉村旅遊、文化旅遊、生態旅遊、紅色旅遊,形成今年國慶節假日旅遊的亮點。要積極組織健康、文明、向上的旅遊活動,推出內涵豐富、形式多樣的旅遊活動。要引導旅遊企業繼續開展多種惠民服務,開展跨區域協作,增強旅遊便利性。各地要大力開發針對不同消費群體的觀光、度假、休閒旅遊產品,做好自駕游、健身游、購物游等個性化旅遊活動的引導工作,不斷滿足廣大民眾多樣化的出遊需求。
(五)搞好市場檢查,加大懲處力度,維護假日旅遊市場秩序穩定
各地要進一步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節前和節中,要加大對旅遊服務質量監管和旅遊市場秩序的聯合執法力度,協調公安、交通、工商、商務、食品安全、質檢等相關部門,開展旅遊市場檢查,重點對旅遊市場秩序、不合理低價團、虛假廣告、購物點違法經營、非法“一日游”等問題進行檢查,共同維護健康有序的旅遊消費環境。要努力採取有效措施,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質,強化對不文明行為的懲戒。接到遊客投訴,各級旅遊質監部門要及時有效處理,把各種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嚴密防範因投訴問題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六)提倡文明旅遊和誠信經營,營造假日出遊和諧氛圍
各地要全面開展提升公民旅遊文明素質的各項活動。加強在重點旅遊城市機場、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公共廣場、商貿核心區、旅遊景點等重點區域的文明旅遊公益宣傳,強化遊客文明意識。開展文明旅遊志願服務活動和文明旅遊主題活動。旅行社導遊、領隊要加強對遊客文明行為舉止、禮儀禮貌的宣傳,引導遊客理性維權,及時勸阻遊客各類過激行為。加大社會和輿論監督,通過宣傳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為,營造假日期間文明旅遊濃郁氛圍。
(七)加強組織協調,嚴格值班制度,保障假日旅遊工作運轉順暢
各地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合理安排假日值班,做好假日旅遊組織協調工作,保持聯絡暢通,保證高效運轉。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時解決假日旅遊中的矛盾和問題。遇有旅遊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規定時限內上報和續報。凡因值班值守脫崗影響聯絡暢通,瞞報、遲報、漏報延誤處置時機的,要對相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做好國慶節假日旅遊信息報送工作
根據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國慶節期間我局需上報全國旅遊市場運行情況。為全面反映各地旅遊市場信息,請各省級旅遊部門協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報送每日旅遊市場運行情況信息
請各地於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15:00前報送當日旅遊市場運行情況,要儘量全面反映當地假日旅遊活動、特點、反響等內容。
(二)報送節中市場運行情況小結
請各地分別於10月3日15:00前上報前三天旅遊市場運行情況小結,於10月4日15:00前上報前四天旅遊市場運行情況小結。小結要點包括重點旅遊景區(景點)遊客接待量和旅遊收入、旅遊安全、市場秩序、遊客投訴處理等情況,以及假日旅遊的市場特徵。
(三)報送七天市場運行情況總結
請各地於10月7日14:00前上報國慶旅遊市場運行情況總結。總結要點同第二條,並增加相關數據與上年的同比情況,以及本次假日旅遊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
國家旅遊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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