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計畫

《2015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計畫》是2015年,惠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一份檔案。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15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計畫》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應急辦反映。
各縣、區和各有關單位要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推動形成依法應急、高效應急、創新應急新常態,按照《2015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計畫》有關要求,制訂相關工作計畫,強化責任擔當,務實創新,狠抓落實,開創應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2015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計畫
2015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緊密圍繞“加強應急管理法治體系建設”目標,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以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為核心,堅持依法應急、科學應急,全力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規範化,全面提升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為我市儘快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最有效的應急服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應急管理規範化建設
(一)科學編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總結評估各縣(區)、各系統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全面摸清全市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現狀,了解當前應急管理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及公眾對應急服務的需求,科學謀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
(二)制訂完善應急管理規範性檔案。制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標準》,規範值班和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制訂《惠州市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處置督查辦法》,健全應急處置督查機制,規範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印發《關於嚴格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責任的通知》,規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主體。制訂《惠州市應急避護場所專項規劃(2015-2020年)》,規範構建適合惠州特點的應急避護場所體系。探索突發事件總結評估工作標準化,規範突發事件典型案例資料庫建設。
(三)強化應急管理工作督導。加強對應急管理條例法規、規章制度及應急體系重點項目落實情況和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督導,推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規範落實。加強對縣、鎮級工作的督促指導,規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
二、提升科學預防水平
(一)加強應急預案管理。按照“情景—任務—能力”的要求,編制、修訂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及操作手冊,強化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科學性。嚴格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要求,定期開展實戰演練、桌面演練、“雙盲”演練等跨區域、跨部門綜合應急演練,不斷檢驗和完善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銜接性。
(二)強化風險隱患和應急能力評估。提升多渠道獲取突發事件信息能力,加強對苗頭性、隱憂性信息的研判評估,定期開展評估會商。常態化開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科學評估、動態治理各類風險隱患。定期組織開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城市交通等生命線工程和重要基礎設施安全運行情況、應急準備情況、應急保障情況評估,提高防災抗災減災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宣教培訓工作。創新宣傳教育方式,普及應急知識,弘揚應急文化,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應急管理的良好氛圍,增強全社會的危機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廣泛開展應急管理法治宣傳普及活動,教育、引導公眾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覺成為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的積極踐行者和監督者。分期分批組織縣、區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到市應急辦跟班學習,通過以戰代訓提高應急能力和工作水平。依託消防訓練基地,建設模擬各類突發事件場景的應急救援綜合培訓平台。
三、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一)推進全市應急指揮體系建設。加快推進市應急指揮中心升級改造,推動各縣(區)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整合各縣(區)、各有關單位應急平台資源,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指揮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充分發揮應急指揮平台在應急體系中的核心主導作用。
(二)深化落實現場指揮官制度。積極宣傳《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大各級現場指揮官的培訓力度,增強現場指揮官的統籌協調能力和現場應急處置水平。完善協調指揮與協調機制,推動現場指揮官制度的有效落實。
(三)完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強化毗鄰城市之間、各縣(區)之間、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與應急協作,強化聯合監測預警、信息溝通、技術支持、隊伍和物資統一調配;加強應急管理部門與國防動員部門溝通、銜接,實現應急管理體系與國防動員體系有效融合。
四、夯實基層應急工作基礎
(一)充實應急管理機構力量。進一步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增強應急管理機構的協調性。充實縣(區)級應急管理機構力量,由分管機關的領導分管應急管理工作。推動鎮級應急管理部門與鎮黨政辦合署辦公,由分管鎮黨政辦的領導分管應急管理工作。
(二)提升示範區建設水平。適時派出應急管理專家和業務骨幹,督促指導應急管理示範區建設。加強總結交流,認真推廣示範區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示範區的輻射帶動作用,以點帶面,全面提升全市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推進應急避護場所建設。制訂應急避護場所建設規劃,按照應急避護場所基本設施配套標準,建設市、縣、鎮、村級應急避護場所。規範應急避護場所建設管理,制訂疏散安置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
五、推動應急管理社會化
(一)推動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社會化。加強對社會組織人員的應急業務指導,充分發揮公益組織、應急志願者組織等社會組織作用,鼓勵其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等工作,不斷提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社會化水平。
(二)推動應急處置社會化。總結推廣大亞灣開發區應急救援社會化服務成功經驗,通過向社會公開購買服務,鼓勵、引導自主創新能力強、處於行業領先地位的應急產品生產企業提供裝備(設備)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不斷提升全市應急處置社會化水平。
(三)推動應急保障社會化。推動建立覆蓋全市的巨災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相關產品和業務創新,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保險服務;鼓勵公眾投保相應的災害保險,提高全社會抗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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