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09年全省應急管理工作計畫》是廣東省人民政府2009年發布的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2009年全省應急管理工作計畫
- 發布單位:廣東省
- 發布日期:2009-01-22
檔案信息
【發布日期】2009-01-22
【生效日期】2009-01-2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廣東省
檔案內容
(粵府辦〔2009〕6號)
《2009年全省應急管理工作計畫》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2009年是我省應急管理工作創一流、爭當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排頭兵關鍵的一年。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根據《2009年全省應急管理工作計畫》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相關工作計畫,狠抓各項任務的落實,全面提升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2009年全省應急管理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二次、三次全會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按照預防為主、預防和處置相結合的原則,繼續深化“一案三制”體系建設,著力在健全應急管理機制上下功夫,以加強應急保障能力為突破口,以提高應急管理綜合能力為重點,改革創新,聚精會神探索應急管理工作規律,全力以赴推動全省應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繼續推進“一案三制”建設
(一)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強應急預案管理,擴大應急預案覆蓋面,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認真組織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提高專項應急預案的操作性;儘快出台《廣東省應急預案演練指南》,編寫《應急預案演練腳本》,加強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實用性。廣州、佛山、東莞、汕尾等承擔2010年亞運會比賽任務的市要認真組織編制亞運會相關專項預案。
(二)健全應急管理體制。繼續加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充實專職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制度,理順工作關係;推進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省應急委成員單位(除中直駐粵有關單位外)要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組建工作。
(三)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協調作用,完善各成員單位間的聯動機制;強化條塊之間的協調配合。
(四)加快應急管理法制建設。以頒布實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為契機,抓緊研究制訂各項配套規定,加快應急管理法制建設。
二、加快應急平台體系建設
(一)加快應急平台建設進度。加快建設省應急平台;加強對應急平台建設試點單位的指導,通過以點帶面,總結經驗,全面推進全省應急平台建設,確保2009年年底前,實現國家、省、市三級應急平台互聯互通。
(二)建立應急平台管理制度。抓緊出台應急平台管理制度,確保全省應急平台管理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三)加強應急平台資料庫建設。以“一網五庫”為基礎,統一數據報送標準,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及時充實、更新應急平台資料庫。
(一)完善日常值守制度。到2009年年底前,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東莞、中山市鎮級人民政府建立專門值班室,設立專線電話,制訂日常值守制度和工作規範,由專職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
(二)提高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時效和質量。通過對信息員的培訓等途徑,提高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時效和質量;強化突發事件信息報送考核制度,定期對信息報送情況進行通報。
(三)拓寬信息報送渠道。通過壯大突發事件基層信息員隊伍、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合作等途徑,拓寬信息報送渠道。
(四)提高信息研判水平。加強對值班人員培訓,提高對突發事件信息的研判水平,充分挖掘突發事件信息的潛在價值。
四、建立健全“四預”體系
(一)加強預防體系建設。依法落實突發事件隱患排查監控責任,建立對各類隱患的排查、登記、評估、檢查、監控制度;制訂科學的風險隱患分級分類標準,建立突發事件隱患資料庫系統,完善動態監控機制。
(二)加強預測預警體系建設。加強對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衍生規律的研究,提高綜合預測和預警水平;加大裝備建設投入,完善監測預警網路。
(三)加強預報體系建設。完善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台建設,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際網路、手機簡訊、電子顯示屏等媒介和技術手段,擴大預警信息覆蓋範圍,重點解決預警信息發布“最後一公里”瓶頸問題。
五、完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
(一)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著力抓好人員訓練和設備的配置;制訂加強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意見,有效指導基層組織和單位以基層救援專業隊伍、民兵預備役人員為依託,建設綜合性基層應急救援隊伍,明確具體職責,配備必要裝備;制訂應急志願者行動綱要,強化志願者的培訓和管理,加強志願者隊伍建設和應急能力建設。
(二)加大應急管理資金投入力度。健全長效規範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和撥付制度,將應急管理資金納入各級公共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應急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探索包括募集應急管理基金等在內的多元化籌資渠道。
(三)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科學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實行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對重特大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峰值需求大、儲備條件要求較高、生產工藝特殊的應急物資,統一建立生產能力儲備體系;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應急物資協同保障、監測預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調運機制。
(四)加快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制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指南,指導各地依託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完善相關設施,落實責任單位專門管理。
(一)建立省應急技術研究中心。依託省內有實力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技術機構等,組建一批省級突發事件應急技術研究中心,開展公共安全科技攻關,為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二)建立省應急管理研究體系。通過建立應急管理學術研究組織,依託高等院校舉辦應急管理論壇等方式,充分借鑑已開發國家先進經驗,加強理論研究,促進應急管理產、學、研結合,最大程度縮短應急管理工作探索期。
七、推進應急管理區域合作
(一)拓展應急管理區域合作範圍。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國際和區域合作交流,進一步推進與香港、澳門的應急管理合作,推動建立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內地9省區應急管理聯動機制。
(二)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工作制度。落實粵港、粵澳應急管理合作協定內容,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積極做好2009年我省與加拿大卑詩省應急管理合作年會,粵港、粵澳應急管理聯動機制專責小組年會的籌備工作;適時組織召開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內地9省區應急管理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座談會。
(三)充分發揮應急管理區域合作作用。利用已經建立的區域合作渠道,有效推動雙方應急管理專家互訪、應急管理人員交流學習等,共同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八、深化應急管理宣教培訓體系建設
(一)創新應急管理宣教形式。利用省政府應急辦網站,充實應急模擬等欄目內容,提高公眾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自覺性;選擇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設公共安全體驗館,普及應對突發事件常識;與新聞媒體合作,通過設立應急管理宣教專欄等形式,加大應急管理知識宣教力度。
(二)拓寬應急管理培訓途徑。依託國際交流合作平台,選派應急管理高層人員到國外培訓;推進應急管理學院建設,加強應急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及高層應急管理人員培訓;依託職業技術學院,加強對高危行業和領域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
(三)完善應急管理培訓體系。組織編寫系統的應急管理培訓教材,建立應急管理培訓師資庫,全面提高培訓水平。
(四)壯大應急管理宣講員隊伍。充分依託應急管理志願者隊伍、突發事件基層信息員隊伍,壯大應急管理宣講員隊伍,加大宣講力度,提高宣講效果。
(一)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通過派出指導組、召開座談會、組織基層應急管理人員參觀學習等形式,加大指導力度,紮實推進基層應急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二)推廣“五個一”示範點典型經驗。精心挖掘提煉基層應急管理工作“五個一”示範點(每個地級以上市確定一個縣(市、區),每個縣(市、區)確定一個鄉鎮(街道)、一個社區(村)、一家企業、一所學校作為示範點)典型經驗,適時召開全省現場會予以推廣,擴大先進示範點的輻射作用;適應新形勢需要,適時增加示範點的試點內容,不斷提高示範標準;儘快出台推進“五個一”示範點建設指導意見,全面加快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步伐。
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督查考核制度
(一)加強考核。抓緊出台《廣東省應急管理工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加強對各級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和應急處置能力的評估。
(二)加強督查。組織工作小組,開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適時派出檢查組,檢查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壯大應急管理督查員隊伍,完善相關制度,加大對各級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三)加強調研。加大應急管理調研工作力度,通過適時召開座談會、走訪相關單位、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對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措施,切實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