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浙江省物價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特向社會公布浙江省物價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情況。本報告中所統計的數據時限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概述

2013年,浙江省物價局按照《條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我省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12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規範和深化主動公開工作。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流程,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審核,保證政府制定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調整等應主動公開的信息均及時、準確公開。二是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積極穩妥開展依申請公開,並在新入口網站中新增網上申請公開受理功能,更好地滿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三是加強平台和渠道建設。在完成新入口網站改版的同時,加快推進旨在實現全省物價系統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統一發布平台的“智慧價格”項目,加快微博等新媒體在傳播政府信息作用的研究,提出政務微博開設方案。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條例》規定的信息公開範圍,我局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2013年,浙江省物價局共主動公開價格和收費政策、價格行政許可、重要商品價格動態、價格工作動態等信息1617件。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3年,浙江省物價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5件。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浙江省物價局均及時通過書面形式予以答覆。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3年,浙江省物價局沒有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取任何費用。

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

2013年,浙江省物價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發的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3年,浙江省物價局認真執行《條例》規定,積極推進信息公開,豐富公開內容,在回應公眾關切、有效保障人民民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方面邁出了新的步伐。但和社會各方面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開內容的完整性、公開方式等有待於進一步完善。浙江省物價局將以新入口網站、“智慧價格”項目建設、政務微博開設等為依託,完善信息公開管理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努力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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