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政府重點工作細化目標督查考核方案

2013年市政府重點工作細化目標督查考核方案是遵義市人民政府為進一步抓好《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全市經濟工作會議明確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落實,督促各有關單位認真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目標任務,而制定的督查考核方案。

2013年市政府重點工作細化目標督查考核方案
為進一步抓好《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全市經濟工作會議明確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落實,督促各有關單位認真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目標任務,特制定本督查考核方案。
一、總體要求
為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市政府督查室制定了《2013年市政府重點工作細化目標推進計畫》(以下簡稱《計畫》,見附屬檔案),將2013年度的工作目標任務分解細化為127項重點工作,明確了各項目標任務的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協調,及時研究解決目標任務推進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計畫有序推進。對《計畫》確定的目標任務,各責任單位要逐項進一步細化,落實工作推進計畫,按月進行調度,並實行台帳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月調度。各責任單位每月要對具體承擔的目標任務進行自查並於下月2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書面反饋工作推進情況,市政府督查室以《督查情況》、《督查專報》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二)季檢查。各責任單位分別在2013年4月1日、6月29日、9月27日、12月23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書面反饋目標任務季度推進情況,同時,市政府督查室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會商調度、重點抽查、實地督查等方式對目標任務推進情況進行檢查,綜合分析匯總後形成督查報告報市政府。對未按《計畫》完成季度進度的責任單位,市政府督查室將下發催辦通知,督促整改。收到催辦通知的責任單位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追趕任務進度,並將整改情況按要求及時反饋市政府督查室。
(三)半年通報。6月底,市政府督查室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重點工作半年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向市政府報告後以《督查情況》進行通報。
(四)年終考核。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標辦、市效能辦等組成考核組,對市政府2013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各責任單位的年度目標績效考評總成績,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全年任務完成情況並進行通報。
對2013年市政府重點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市政府領導、市政府督查室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責任單位要明確一名督查聯絡員,並於3月29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督查聯絡員要跟蹤目標任務推進情況,按要求及時反饋目標任務進展情況。
(二)未列入《計畫》重點工作目標任務但在《2013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有明確任務和要求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制定工作推進計畫,加強督促落實,按季度在2013年4月1日、6月29日、9月27日、12月23日前向市政府督查室書面反饋進展情況,一併納入調度考核;
(三)《計畫》所列目標任務與縣(市、區)有關的,相關縣(市、區)政府均為責任單位;需要部門協助配合的目標任務,相關配合部門一併納入責任部門調度考核
(四)本方案中已列入省、市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名單的,原則上按省、市明確的建設進度和投資目標進行調度考核。
(五)責任單位未按要求報送每月、每季度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的,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標辦將在年度目標績效考核中按次數予以扣分。
四、強化監督問責
(一)強化行政問責。將2013年市政府重點工作納入行政效能監察。目標任務未按時達到進度要求的,由市監察局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辦對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全年重點工作目標任務確因客觀原因未完成的,有關責任單位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說明。因工作不力導致全年重點工作目標任務未完成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對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
(二)強化社會監督。市政府辦公室將通過市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按季度向社會公布2013年市政府重點工作推進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政府督查室將商有關新聞媒體,對重大事項督查活動進行跟蹤報導,並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十件民生實事”、重點項目、重要工作的實地督查調研,推動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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