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環境保護“五大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重慶市市政府成立環保“五大行動”(藍天、碧水、寧靜、綠地、田園行動)目的在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民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體行動。呼籲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實施環保“五大行動”的責任主體,發揮領導地位,改善城鄉環境質量並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平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環境保護“五大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渝府發〔2013〕43號 
渝府發〔2013〕4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藍天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重慶市碧水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重慶市寧靜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重慶市綠地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重慶市田園行動實施方案(2013―2017年)》已經2013年5月20日市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5個實施方案文本由市環保局負責印送),請認真組織實施。
實施藍天、碧水、寧靜、綠地、田園行動(以下簡稱環保“五大行動”)是我市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規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環保工作的重點內容;是市委、市政府加大環境保護力度,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質量,加快建設美麗山水城市的重大舉措;是解決當前大氣、噪聲、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為民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體行動。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紮實開展各項工作,以實際行動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
市政府成立環保“五大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聯繫環保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自治縣)政府分管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環保“五大行動”推進工作的統籌指揮和重大問題的決策。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環保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牽頭負責環保“五大行動”的組織、協調、指導、考核、督查等日常工作。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實施環保“五大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籌措配套資金,確保各項目標任務按期完成。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強化政策支持,落實資金保障,做好宣傳發動,形成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
市政府將加強對環保“五大行動”工作推進和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與考核,並將其納入黨政“一把手”環保實績考核內容以及政務督查、行政效能監察的工作內容。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紮實推進環保“五大行動”,確保城鄉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如期實現,全面提升全市生態文明水平,為建設美麗山水城市作出新的貢獻。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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