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08年度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概述、公文類政府信息基本情況、複議和訴訟的情況、對公民、法人和其他資助的收費和減免情況、其他工作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個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概述
政府是社會信息資源的最大擁有者和控制者。開放政府信息資源,有利於促進公眾了解和參與政府管理,加快“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務政府、責任政府”的建設步伐。2008年,本市政府嚴格按照《條例》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07〕100號)以及《衢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努力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落實責任,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公開內容、完善配套制度、規範公開載體形式、加強基礎性建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根據《條例》的規定,明確了市政府辦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由市政府督查室承擔日常工作,主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同時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地、本部門(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實際,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充實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保持日常工作運轉順暢。5月31日,根據《衢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市檔案局成立了市政府信息查閱服務中心,作為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閱點和依申請公開受理點。同時明確了行政服務中心和圖書館為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
(二)進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建設
衢州市政府信息查詢服務中心掛牌成立後,市政府專門發文,要求各單位要採取有力措施,建立和完善機關數字檔案室,保證市檔案館研發的檔案線上接收管理平台的正常運轉,主動、及時、完整、準確地向中心提供可以公開的現行檔案和有關信息,儘快把該中心真正辦成能適應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要求,滿足政府信息公開需要的支撐平台。各地、各部門也注重加強本單位的依申請公開受理點的建設,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信息內部運轉流程和依申請公開受理工作流程,為人民民眾提供便利,確保民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得到及時、妥善的處理。同時注重充分發揮網路、政府公報、黨報、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的作用,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和網上查詢功能。為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工作,切實把政府入口網站建設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為公眾提供快捷、簡便、優質的政府信息服務,衢州市政府入口網站建立了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
(三)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為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根據《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08〕36號)、《衢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等有關規定,各部門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本市先後下發了《衢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向市人大常委會定期報告重大事項暫行辦法的通知》(衢政發〔2008〕4號)、《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衢州市政府專項資金信息公開辦法的通知》(衢政辦發〔2008〕11號)和《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衢州市市民代表旁聽市政府常務會議試行規定的通知》(衢政辦發〔2008〕9號)等制度性檔案。
(四)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程式和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程式和內容上都必須保持規範統一。為此,下發了《衢州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規範(試行)》,繼續規範和完善各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發布保密審查機制,下發了《關於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中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衢委辦〔2008〕95號),對保密審查工作的原則、機制、要求、程式、保障措施等進行了明確,特別對不予公開的公文類政府信息進行了規定,為各信息公開主體開展保密審查工作提供了指導。強調要注重政府信息發布協調。發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負責發布信息的行政機關應與相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定,以保證發布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開主體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都已編制完成,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都已正常運行。
(五)進一步拓展政民互動渠道
政府信息公開不是政府單方面的公開,而是在社會參與和監督下的公開。在這一制度的實施進程中,本市堅持以電子政府建設為契機,緊密結合電子政府建設目標,從公眾和企業的需求出發組織網站內容,從方便服務對象使用的角度設計網站,進一步完善網站信息發布、政民互動、網上辦公、信息共享等功能,努力為公眾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系統化的信息資源服務,把政府網站辦成信息公開、界面友好、互動性強、公共服務好的網站。同時根據各單位、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大力探索適合本地民眾的政府信息公開手段,不斷拓寬政民聯繫、溝通的途徑。要求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機構除做好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外,充分發揮政務公開欄、信息查閱點的功能,主動為民眾提供信息服務。對民眾口頭或電話諮詢的政府信息,屬主動公開的,簡化程式,直接告知;其他的,按照依申請公開的相關程式進行處理。同時,還通過市長信箱等方式受理市民合理訴求,為市民提供生產、生活全方位的信息服務,使政府信息服務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功能進一步拓展,有效解決了市民信息不對稱問題。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本市對近五年來的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08年全市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80條。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814 條,占30.4 %;規劃計畫類信息125條,占4.6 %;業務類信息 380條,占14.2 %;機構設定類及其它類信息1361條,占50.8%。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與政府溝通,本市在採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除了繼續抓好各政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外,在一廳(行政服務中心大廳)為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查詢場所、一中心(市政府信息查閱服務中心)為市政府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閱點和依申請公開受理點、一平台(衢州市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系統平台)為政府信息網上公開主平台等建設方面也取得了明顯進展。目前政府公開信息共分十大類:
1、機構概況類:機構職能、領導信息、內設科室、工作規則等涉及機構情況的信息。
2、政策檔案類:本行政機關制發的各類檔案、制度。
3、規劃計畫類:各類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性規劃和工作計畫及總結等。
4、行政審批類: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式、期限以及申請時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資料及辦理情況等。
5、行政執法類: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複議、行政處罰等有關行政執法的依據以及辦理情況等。
6、公共服務類:教育、醫療衛生、扶貧救災、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水電氣熱、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服務事項的信息等。
7、工作信息類:政務活動、重大事項、應急管理以及招投標公告公示等信息。
8、人事信息類:人事任免、幹部公選、招考錄用的條件、程式、結果等情況。
9、財政信息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政府重要專項基金、資金的使用情況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10、其他信息類: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不能納入以上類別的,歸入其他信息類。
(二)公開形式
1.政府網站,在本機關政府網站上發布各類政府信息。
2.公共查閱點,在公共查閱點發布各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3.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複議、訴訟情況
全年無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案件,發生一起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案件。
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和減免情況
本市政府信息公開尚未實行收費。
其他工作情況
衢州政府網站網上辦事大廳對360項行政審批項目實現了線上預受理、辦事狀態查詢,並向市民提供辦事指南瀏覽、辦事表格下載、線上諮詢等服務。除了網站和電話諮詢外,各單位大廳也及時張貼各種公告、檔案等,供市民查看。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公開意識及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發展不平衡,還有個別單位政府信息更新維護不夠及時。
二是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各政府機關較重視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由於宣傳力度不夠和技術上的原因使得網上諮詢、查詢、辦理、審批的事件數量還不多。同時,適合社區、農村等民眾查閱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各部門向檔案館送交政府信息的主動性也需要得到強化。
三是工作人員素質需要進一步提高。由於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對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對有關概念理解不一致,處理程式不夠規範。
四是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完善。特別在更新維護、監督約束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尚不健全,在一定程式上影響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
(二)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是堅持以民眾為主體,擴大《條例》知曉套用範圍。要將《條例》列入普法教育的重點,擴大社會知曉面,提高知曉度,使廣大民眾能夠充分運用《條例》,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要強化輿論宣傳,抓住《條例》施行後出現的典型案例和事例進行剖析、總結經驗,加大宣傳力度,爭取廣大民眾和全社會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形成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政府行政管理活動更加健康、良好地運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任務順利實現。
二是堅持以民眾需求為導向,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繼續重點推進與社會發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以政府信息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與網上辦事和電子政務工作的結合。圍繞中心工作和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拓展和深化信息公開範圍和內容,及時做好網頁改版和欄目內容更新工作,保持網頁內容豐富,面孔常新。進一步加強政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繼續指導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並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的延伸;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豐富政府信息服務渠道,擴大公開內容和範圍。
三是堅持以提高業務素質為重點,加大執行人員業務培訓力度。要制訂科學可行的培訓方案,加大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通過培訓,使各級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從法制觀念上認識到堅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大意義,懂得依法辦事的重要性,真正把政府信息公開的任務和要求變為自己的自覺行動。同時,正確掌握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規範和工作流程,能夠依法開展各項工作。
四是堅持以《條例》為重點,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督促檢查。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考核制度,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紀律責任,制定處理依據和標準,使責任追究有章可循。對工作推行不力的,要加強教育,促其高度重視,加大工作力度;對搞形式主義、走過場的,要嚴肅批評,堅決糾正;對搞虛假公開、欺上瞞下的,要嚴肅查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