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6年

1466年,明朝成化二年。大事記:基什尼奧夫戰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466年
  • 朝代:明朝
  • 年號:成化二年
  • 大事記基什尼奧夫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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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大事

更定團營之制
景泰以前,京都禁軍有五軍、神機、三千三大營兵部尚書于謙為提高京軍的戰鬥力,從各營中選精兵十萬,編為十團營,其餘軍歸本營,稱“老營”。英宗復位,于謙被殺,團營之制遂罷。成化二年(1466)正月初五,監察御史魏瀚等上言說:今京師軍士不下三十餘萬,或占役於私家,或借工於公府,各有所用,能操練的都是一些老弱之兵,而且馬匹瘦弱,兵器不利,以之禦敵,安能不敗?選將練兵一事,尤繫於兵部之得人。今兵部尚書王復,質實有餘,應變不足,處此多事之秋,未見其濟。憲宗答說,王復升任不久,難責近效。前於三營內選拔精銳官軍十二萬,分為十二營團練,情弊多端,益滋廢弛。今還歸三營。分一等、次等訓練。仍差給事中、御史不時巡察。於是,兵部會同京營提督選得一等軍十四萬,憲宗認為人多,今仍分為十二營團練,命候十二人掌管,各以都指揮輔佐、內臣監軍、勛臣提督。名為“選鋒”。不得入選者仍歸本營,名為“老家”,以供公私役使。於是團營復立,其法稍變。憲宗十分重視京營,然缺伍嚴重,竟達七萬餘人,多被權貴隱佔。加上用宦官汪直總督團營,開內臣掌禁旅之先河,其法益壞。
土兵之制的設立
成化二年(1466)三月三十日,巡撫延綏右僉都御史盧祥上言:西北一帶營堡兵少,而延安、慶陽府州縣之邊民習見北來之韃靼,而且大都驍勇善戰,若選作士兵,練習調用,必能奮力各護其家。憲宗遂命兵部復奏,部臣奏請敕御史前往二府會官點選。於是延安之綏德州葭州(今陝西佳縣),慶陽之寧州(今陝西寧縣)、環縣,皆選民丁之壯者編成什伍。號曰“土兵”;其籍為兵者,量免戶租。時得丁壯五千餘名,委官訓練聽調。此法對抵禦韃靼入侵行之有效,但後來即漸廢弛。
整飭延綏、大同邊備
成化二年(1466)八月初九日,憲宗遣兵部尚書王復整飭延綏邊備,左都御史李秉整飭大同邊備。王復由陝西延綏至甘肅,相度形勢,上言說:延綏東起黃河岸,西至定邊營,接寧夏花馬池(今寧夏鹽池),索繞二千餘里,險隘俱在內地。而境外沒有屏障,僅能憑墩堡以守,一旦有事,軍反居內,未及行動而民遭掠已盡。又西南至慶陽,相去五百餘里,烽火不接,寇至民猶不知,其迤北墩堠,都相距遙遠。請移府谷、響水等十九堡置近邊要地,而自安邊營接慶陽,自定邊營接環州(今陝西環縣),每二十里築墩台一座,共三十四座,隨形勢為溝牆。如此可以聲息相聞,易於守御。憲宗詔兵部議行。李秉至大同後,首先彈劾鎮守中官李良、總兵官武安候鄭弘失律罪,軍政為之肅然。
四川鹽井衛地震
成化二年(1467)十二月十四日,四川鹽井衛(今鹽源)所屬沿邊的寧夷堡、黑、白二鹽井(今雲南鹽興縣鹽豐縣)、長剌長官司(今鹽邊縣和雲南接壤處),直到建昌衛的瀘州屯(今西昌市),自成化元年六月至今,晝夜不時地震,共有三百七十五次,而十二月十四日夜間地震最甚。城垣房屋倒塌甚多,地裂及泉,沿邊軍民驚疑不安。明廷遣人祭告山川。震中烈度(Io)VIII,震級(M)為六點五級。
李賢奏請撫諭荊襄流民
成化二年(1466)正月初四,大學士李賢等上奏說,荊襄地區雖已遣將前往征討,但其間山林深阻,流民職聚眾多,起事者聞大軍南下,必邀劫流民為其同黨,其流民亦恐官軍一併剿戮。因此其勢必越來越大,也越難於撲滅。宜降聖旨榜文,開諭流民,各安其業,有能擒斬起事首領者,比官軍加倍升賞。憲宗以為其言有理,遂詔諭兵部尚書王復按其言行事,以撫諭荊襄流民。
禮部補定會試規則
成化二年(1466)正月二十四日,禮部上奏:設科取士,期得真才,以資任用,但每年會試雖有禁約,然舊例行而久之不能無弊,今更議申明:一、舊例考試等官於初八日早入試院(九日考試),一日之間事務多端,宜於初七日早入院。二,舊例就試之日,舉人黎明入場,黃昏交卷,有未完者給燭三支。為防故意拖延,宜於四更入場,黎明散題。三,舉子入場要嚴加搜檢。入場文成兩篇之上者,方許如廁,之後即速回場,不許交接談論。若有夾帶文字或托官軍夫匠等人夾帶文字入場謄抄者,一經發現即按其職位大小處以懲罰。四,巡綽搜檢看守一律由營中差撥,不許冒名頂替。五,提調監視官不許私自入號與舉子交接。六,舉子入場之後,牆外五城兵馬指揮等官率領火夫弓牌,各帶什器環牆四面嚴加防守。七,每場謄錄紅卷送入簾內,候三場畢,考試紅卷文字已定,方許弔取筆墨送入簾內,於公堂對比字號,不許散入同考各房。八,謄錄生員務要用心逐字對寫,不許失落字樣,潦草不真。九、謄錄、對讀、收卷等官舊例用京官,近吏部取聽選官充之,其中有老眼昏花及才不勝任者,今後務要精選四十歲上下,五至七品有行止者充任。十,供給飲食順天府官多有造作不精,供給失節者,令士子埋怨。本部宜令差一官提督供給之事。憲宗批准施行。
減京官折俸鈔
成化二年(1466)三月初十日,減在京文武官員折俸鈔。原來俸米一石折鈔二十五貫,後因戶部裁省定為十五貫,至是尚書馬昂又奏每石再省五貫,憲宗從之。當時鈔法久不行,新鈔一貫不過十錢。舊鈔僅一二錢,如此使薄祿之吏無以養廉,遂至官場腐敗之風日甚。
楊琚上言延綏防務
成化二年(1466)三月十八日,延綏紀功兵部郎中楊琚上言延綏一帶防務,他認為延綏慶陽二境東接偏頭關,西至寧夏花馬池,相距二千餘里,而營堡兵備俱少,以致韃靼屢為邊患。如若移展現有營堡往北至河套地區,則不但可以御賊於外,亦可使軍民得田於內,如此積聚數年,邊儲漸充,可省去大批開銷。而現在(1466年)韃靼入寇,掠去錢財無數,朝廷每年又發重兵御之,一年開銷即達十五萬餘兩,而且轉運之資又難於數計,若以上述一年之費給予邊民,使其協力移展城堡,密置墩台,且守且耕,則邊患可除。憲宗以為所奏有證有據,即命兵部議行。
婁芳上言民生事宜
成化二年(1466)四月初四日,巡按河南監察御史婁芳陳言五事:一、廣儲蓄,乞令河南所屬三年六年考滿官免其赴部,於缺糧倉分納米以備賑濟。二、息科征,按派祭祀牛犢八十雙,黃蠟果品一萬七千八百餘斤,乞候秋成之日買解。三、薄賦斂,乞敕該部將各王府祿米行令開封等府官倉收貯,近季開支,免致王府人員擾害百姓。四、審戶口,河南、徐州、淮安等處因災而鬻男賣女者甚多,有的甚至被番僧帶出境外,乞贖還原籍。另備種子牛具給予耕種。五、減轉運。河南成化元年(1465)兌運糧二十五萬石,運費高昂。乞量為存留本處糧倉。憲宗令戶部施行。
徐廷章上言邊務
成化二年(1466)四月二十八日,巡撫甘肅右僉都御史徐廷章奏邊方事宜:一、選才能以撫藩夷。可選一員在番夷中有威信之官,不分漢夷加以任命,專職撫治,則邊境軍民可安。二、移邊堡以保居人。西寧水溝堡距水源甚遠,不如移堡於大路舊站。三、設學校以訓邊民。夷人性悍,如開設儒學加以培養,則數年間風俗可淳。四、決功賞以激人心。邊防將士殺敵立功,造冊上報請賞。卻數年間不能完報,遂致壯士垂首喪氣。乞敕如有造報功冊到部,應立差給事中御史各一員前往體查訪勘,使賞不逾時,則將士必發奮立功。五、任勇智以固封守。甘肅所屬莊浪最為重要,而其地守官都指揮僉事趙英守城有餘,出戰不足。而守備紅城子堡都指揮使魯鑒雖系土官,但素有智勇,所守紅城子堡莊距莊浪七十餘里,非要害之地,請將魯鑒調回,令趙英協同操練,另選一員指揮守紅城子堡。六、廣賢路以資任使。請於衛學選優秀者於科舉外納米出身,則人才不遺於邊方。憲宗令決功賞任智勇二事立即實施。
楊琚上言備邊之策
成化二年(1466)五月,兵部武選司郎中楊琚自陝西回京,上疏論備邊四事:一、修武備,各營守備軍官無事之秋不思操練,致使士氣軍容不整,請令各衛所軍政職官嚴督。二、恤軍余,陝西延綏等邊正統末年因寇屢犯邊,兵少不足以御,而且守邊士卒多有逃亡者。暫令余丁輳數,以後再行更代。其後因邊事不斷,戍卒逃亡愈多,無人更代,乃令余丁在邊與正軍一樣領馬操練,馬死則追償。如此使一戶有餘丁二三人者艱於供給。乞令各邊巡撫都御史給以糧賞。三、慎邊報,各邊傳報聲息鎮守等官不審虛實,虛張賊以十為百,以百為千,以圖有小捷可冒大功。乞令以後應先偵得虛實,然後再行上報,則使所司區處有所憑據。四、公賞罰,各邊軍士有生擒斬首之功者,其功常被其將領據為己有。乞令各處總兵官嚴加查處,賞罰分別,憲宗以為其言切於時務,命兵部尚書王復等議行。
李賢奏請征討河套韃靼
成化二年(1466)五月二十一日,少保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李賢等奏:韃靼人口不過相當於中國之一大郡而已,但卻連年擾邊,往往得利而去,其原因在於我之兵威未振也。河套地區原非韃靼巢穴,雖屢騷擾亦不為大害,而今其毛里孩部大舉入內,人馬俱處其中,而且出沒莫測。雖出兵剿之,但我方兵集而彼已退去,兵散未久而彼又復來,如此不但勞師費財,邊民亦不得安寧。今欲安邊,必須大舉而後可也。乞令兵部會官商議,預積糧草於陝西塞下,令陝西延綏寧夏甘涼大同宣府等處守臣選練騎兵,整理軍械什物,製造戰車拒馬,有明春或今秋進兵搜剿,務求一舉成功。憲宗以為可行。兵部尚書王復及會昌候孫繼宗集議,以為此計固然良策,但須主將得人,鎮守大同總兵官彰武伯楊信熟知地利,宜召還回京面議。遂召楊信回京,並以修武伯沈煜代其職。六月十三日,憲宗敕楊信佩平虜將軍印,充總兵官,統京營兵萬人,馬一萬二千五百匹,神炮百、神槍千,大同騎步兵五千,宣府騎三千,寧夏騎兵二千,往延綏邊境會鎮守總兵等官剿寇。又敕都督同知趙勝充副總兵,都督僉事湛清充參將,都指揮同各秦傑守備柴溝堡(今河北懷安),署都指揮僉事許寧游擊將軍,令太監裴當監督軍務,右少監廖亨監管神槍,另遣戶部官一員措置糧草,御史一員禁約紀功。
李紹致仕
李紹(1407-1471),字克述,江西安福人,宣德八年(1433)進士,選為庶吉士。正統初授翰林檢討。景泰初召充經筵講官,升修撰。歷司經局洗馬兼修撰、右春坊右庶子兼侍講。天順初改尚寶司卿兼侍講學士,擢禮部右侍郎。成化二年(1466)六月二十六日以疾致仕,成化七年正月二十八日卒,年六十五。土木之敗時,京師戒嚴,朝士多舉家南遷,紹曰:主辱臣死,奚以家為?終不遷家。紹好學問,居官剛正有器局,能獎掖後進。

出生

林文纘
林文纘(1466年~1560年)字德緒,號雲岐,侯官縣洪塘瓦埕鄉(今福州郊區建新鎮瓦埕村)人,明成化二年(1466年)生。
林文纘的父親林玠,字廷圭,號靜庵,鄉試舉人;明天順七年(1463年)會試落榜,成化元年(1465年)再次赴試,不幸中途得疾,歸逝,留有遺腹子文纘。文纘母王氏每以“父歿時以未第進士為恨”,激勵文纘,並假箕父言,教育文瓚矢志於學,又得胞叔林瑭教導,學業大成。弘治十八年(1496年)登進士,奉命修撰《孝廟實錄》,事成,授南京兵部主事。正德六年(1511年)補刑部員外郎中,詳核周藩宦戚間的事,為眾所服。殿考時得“克勤克慎,惟明惟允”的讚譽。正德十四年升湖廣布政司參議,奉敕提太岳焚禱收入,但文纘把收入全歸官庫,以備賑濟,饑荒無恐。於是荊南大治。嘉靖元年(1522年),朝廷欲行升擢,但文纘力辭,歸里課子。後階封為朝議大夫。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偶感有疾而逝。年94歲。
伊拉斯謨·D
伊拉斯謨·D荷蘭哲學家,16世紀初歐洲人文主義運動主要代表人物。約1466年10月生於鹿特丹一個神甫家庭。青年時代入修道院。1492年成為神甫。1495年去巴黎深造,開始接觸一些人文主義者。1499年去英國,結識空想社會主義者T.莫爾。後攻讀希臘語和研究宗教改革問題。1506年赴義大利,因對教會不滿於1509年返回英國,發表《愚人頌》,強烈指責教會和貴族的腐敗,嘲笑經驗哲學家和僧侶們愚昧無知的空談。1511~1514年在劍橋大學任教。1514年,修道院要求伊拉斯謨回院,經教皇同意,伊拉斯謨保持了對修道院的獨立性。1516年發表《希臘語聖經新約批註》,對當時的宗教理論進行了深刻的批判。同年回荷蘭。後任查理五世顧問,編寫教育親王的教材,還著書指責戰爭。1521年前往巴塞爾,繼續發表著作。M.路德領導的宗教改革爆發後,伊拉斯謨覺得關於“文學的黃金時代”即將到來的美夢破滅了,於1524年寫了《論自由意志》並同路德通信,批評路德。1529年宗教改革浪潮席捲巴塞爾時,去弗賴堡。1536年回到巴塞爾。同年7月12日逝世。他知識淵博,忠於教育事業,一生始終追求個人自由和人格尊嚴,但忽視自然科學,在政治上對反動勢力只會諷刺,而沒有像路德那樣發動人民。
德西德里烏斯·伊拉斯謨
德西德里烏斯·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又譯埃拉斯默斯,史學界俗稱鹿特丹的伊拉斯謨),(生於約1466年10月27日,卒於1536年7月12日)是中世紀尼德蘭(今荷蘭和比利時)著名的人文主義思想家和神學家。伊拉斯謨是一個用“純正”拉丁語寫作的古典學者。
伊拉斯謨對宗教改革領袖馬丁·路德的思想有巨大的影響,路德欽佩並渴望結交伊拉斯謨。
儘管伊拉斯謨終生都是一個天主教徒,但他尖銳地批評了當時他認為驕奢過度的羅馬教會,甚至拒絕接受後者授予的紅衣主教地位。
在《論死亡之準備》 (Treatise on Preparation For Death)一文中,他聲明了自己的觀點——永久生命的保證不在於教堂中的聖禮和儀式,僅在於對基督贖罪的信念。
伊拉斯謨整理翻譯了《聖經·新約全書》新拉丁文版和希臘文版。他創作的作品有 《愚人頌》, 《基督教騎士手冊》(Handbook of a Christian Knight)和《論兒童的教養》(On Civility in Children)等等。

逝世

蔚能(?-1466),字惟善,陝西朝邑(今大荔東)人。初為吏,以能授光祿典簿。累進本寺卿,升禮部右侍郎,仍掌寺事。後以忤調南京光祿寺卿。成化二年(1466)八月二十六日卒。蔚能居光祿寺三十餘年,盡心職守,清慎守法,未嘗私取一片肉,先後官光祿者皆不及。

廖莊

廖莊(1404-1466),字安止,號東山,江西吉水人,宣德五年(1430)進士,授刑科給事中,賑災陝西,有能聲,進大理寺左少卿。景泰五年(1454)上疏勸代宗善事上皇,友愛皇儲被廷杖,謫定羌驛丞。天順初召還,調南京,歷南京禮部左右侍郎、刑部左侍郎。成化二年(1466)十二月初十日卒,年六十三,謚恭敏。廖莊性格剛坦,好面折人過,實坦懷無芥蒂。一生清慎,及卒之日,幾無以為斂。著有《廖恭敏佚稿》。

李賢

李賢(1408-1466),字原德,河南鄧州(今鄧縣)人,宣德八年(1433)進士,授吏部驗封主事,遷考功、文選郎中。景泰二年(1452)二月上正本十策,勸諭景帝。同年冬,擢為兵部右侍郎,後轉戶、吏部。天順元年(1457)六月因石亨曹吉祥之陷謫福建左參政,未及成行,吏部尚書王翱奏賢可大用,於是復為吏部右侍郎,七月,升為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掌文淵閣事,從而更受石曹之輩排擠。李賢以對無虛日、忠心耿耿而博得英宗依賴,在懲治石、曹的過程中,李賢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及門達用事,李賢又屢遭陷害,他仍然力勸英宗行寬恤之政,罷江南織造,清錦衣衛獄,止內外採買。憲宗即位,升為少保吏部尚書兼華蓋殿大學士,依然被門達餘黨匿名誣陷,於是屢請致仕。成化二年(1466)十二月十七日卒,年五十九。李賢一生以持大體、惜人才、開言路、節財用為急務,所薦引之王竑李秉程信等皆為名臣。死後贈太師,諡文達。著有《天順日錄》,《莘野纂聞》、《古穰集》等。

外國事件

第二次托倫和約是1466年10月9日波蘭國王卡齊米日四世與條頓騎士團國在托倫簽署的和約。
基什尼奧夫建城
基什尼奧夫是前蘇聯摩爾達維亞加盟共和國首都和經濟、文化中心。位於德涅斯特河右岸支流貝克河畔,科德爾高地的中央。人口62.4萬(1985)。始建於1466年。原為比薩拉比亞修道院鎮,1812年併入俄國。20世紀初修築鐵路後加強了與西歐、黑海港口及俄羅斯中部各州的聯繫。1918年歸還羅馬尼亞,1940年併入蘇聯。摩爾達維亞的主要工業城市,工業產值約占其1/4。有電機、電氣測量儀器、精密儀器、拖拉機、工具機、冷凍設備等機器製造業與金屬加工業。郊區園藝業發達,盛產葡萄,葡萄酒和水果罐頭馳名蘇聯。市內有蘇聯科學院摩爾達維亞分院和多所大學,以及藝術、歷史-地誌、普希金故居等博物館和《火星報》印刷廠舊址,並有教堂、鐘樓、凱旋門等古蹟。全市分為3個區。中世紀的老城建於貝克河谷地,新城建於沿河階地上。市內街道呈棋盤狀布局,列寧大街和普希金大街是主要街道,政府機構集中在市中心。西部多高等學校。工業企業幾乎全部分布在城郊。東北部的新切卡內為新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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