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紀元
大事年表
中國
1303年,元成宗七年八月辛卯,華北大地震,平陽(大同)、太原尤其嚴重。村堡移徙,地裂成渠,人民壓死不可勝計。
1303年,元代
大德七年,加封真武為元聖仁威玄天上帝。
1303年,中國
朱世傑著《四元玉鑒》,將天元術推廣為四元術,研究高階等差數列求和問題。
1303年,
大德七年,頭陀王法助奉旨募造石橋,釃水為二十九道,上翼以石欄,長一百七十丈有奇,南北構亭二。
外國
1303年,發生蘇法爾戰役。
1303年,元代大德七年,加封真武為元聖仁威玄天上帝。
文化紀事
《大元大一統志》成書
至元二十三年(1286),
忽必烈任命
札馬魯丁為集賢大學士、在奉大夫,行秘書監事,札馬魯丁主持纂修《大元一統志》,歷經18年,於1303年完成。全書600冊,1300卷,是中國古代由朝廷主持編輯的第一部全國地理志――元代官修地理總志,卷帙浩繁,前所未有。書中附有彩色地理圖和一幅《天下地理總圖》。
人物出生
危素
危素,明,1303年出生,1372年卒。字太朴,號雲林,金溪(今江西省撫州市金谿縣)人,一作臨川(今江西撫州市臨川區)人。元末明初歷史學家、文學家,官至
參知政事、
翰林學士。
人物逝世
劉深
因攻失敗,殺劉深。
劉國傑破
宋隆濟、蛇節。蛇節投降,被殺。
宋隆濟亦被捕殺。都哇與諸叛王相繼投降。山東、河南蒙古軍因戌甘肅而賣田產妻子者,官為贖還。是年,太原、平陽地震,壞房屋十萬計,死亡不可勝數。
金履祥
學者金履祥(1232-1303),履祥字吉父,稱仁山先生,蘭溪(今屬浙江)人。生於宋理宗紹定五年,卒於元成宗
大德七年,年七十二歲。受舉於王柏得、朱舉之傳,窮究義理之學,為一代名儒。不仕元朝。有《仕山文集》等。
教宗波尼法爵八世
(拉丁語:Bonifacius VIII,約1235年—1303年10月11日),原名Benedetto Caetani,於1294年12月24日至1303年10月11日為羅馬教宗。
丹尼爾·亞歷山德羅維奇
丹尼爾·亞歷山德羅維奇 Даниил Александрович(1261年-1303年)
莫斯科大公(約1276年-1303年在位)。他是歷代
莫斯科大公和
沙皇的始祖。丹尼爾·亞歷山德羅維奇是
亞歷山大·涅夫斯基最小的兒子。1263年其父賜封他為
莫斯科的王公。約1276年,他的哥哥、弗拉基米爾大公德米特里·亞歷山德羅維奇將他送往
莫斯科。在他未成年前,
莫斯科實際上由他的叔叔雅羅斯拉夫三世·雅羅斯拉維奇大公任命的攝政統治。丹尼爾·亞歷山德羅維奇在俄羅斯各王公爭權奪利的封建混戰中左右逢源,立場時常轉換,以為自己的公國謀取利益。1300年,丹尼爾·亞歷山德羅維奇俘虜了梁贊大公康斯坦丁·羅曼諾維奇,結果從後者手中奪取了科洛姆納。1303年,通過佩列斯拉夫爾王公伊凡·德米特里耶維奇的遺囑,他獲得了包括佩列斯拉夫爾-扎列斯基在內的大量領地。1652年,丹尼爾·亞歷山德羅維奇被俄羅斯東正教會封為聖人。
膽巴
膽巴大師(公元1230-1303年)膽巴系西番突斯旦麻人,一名嘉葛刺思,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元世祖
忽必烈賜號帝師,
大德七年(公元1303年)卒,皇慶元年(公元1312年)追封為“大覺普慈廣照無上帝師”。有《膽巴碑》全名為《大元(來力)賜龍興寺大覺普慈廣照無上帝師之碑》,墨跡原件為紙本卷裝,前篆額18字6行 ,碑文125行,每行8字,存
北京故宮博物院。
石高山
石高山(1227年-1303年),蒙古族,元代德興府(今張家口涿鹿縣)人。《元史》有傳。
大德七年(1303年),石高山在家中去世,終年76歲。
通鑑記載
春,正月,己酉,以歲不登,禁河北、甘肅、陝西等郡釀酒。
益都諸處牧馬之地,為民所墾者,畝輸租一斗太重,減為四升。弛饑荒所在山澤、河泊之禁一年。
壬子,罷歸德府括田。
乙卯,詔:“凡匿名書辭語重者誅之,輕者流配,首告人賞鈔有差,皆籍沒其妻子充賞。”
二月,壬戌,詔中書省汰冗員。中書省自左、
右丞相而下,
平章政事二員,左、右丞各一員,
參知政事二員,定為
八府。仍諭樞密院,除出征將帥外,掌署院事者定其員數以聞。
壬申,詔:“
樞密院、
宗正府等,自今每事與中書共議,然後奏聞。諸司不得擅奏遷調;官員雖經特用而於例未允者,亦聽覆奏。”
甲戌,減杭州稅課提舉司冗員。
御史台言:“
江浙行省平章阿爾、左丞高翥、安佑、簽者
張佑等,詭名買鹽萬五千引,增價轉市於人,請遣省、台官按問。”從之。
命盡除內郡饑荒所在差稅,仍令河南省撫恤流民,賑太原、大同、平灤路飢。
庚辰,監察御史杜肯構等言右丞相鄂勒哲受
朱清、張?宣賄賂事,不報。
壬午,帝語中書省臣曰:“凡有以歲課增羨希求爵賞者,此非掊克於民,何從而出!自今除元額外,勿以增羨作正數。”
罷江南財賦總管司及提舉司。
禁諸人非奉旨毋得以寶貨進獻。
賑真定及保定路飢。
三月,庚寅,詔遣奉使宣撫循行諸道。以
郝天挺、達春往江南、江北,
石珪往燕南、山東,耶律希逸、
劉賡往河東、陝西,特爾
托里歡、戎益往兩浙、江東,趙仁榮、岳叔謨往河南、湖廣,茂巴爾斯、
陳英往江西、福建,達實哈雅、
劉敏中往山北、遼東,並給二品銀印,仍降詔戒飭之。
江浙行省平章托克托發遣
朱清、張?宣家屬,其家以
金珠重賂之,托克托以聞,帝諭之曰:“朕以江南任卿,卿果能爾,真男子事也!其益恪勤乃事。”賜以黃金五十兩。
都城火。
乙未,
中書平章巴延、梁德珪、丹津、阿爾振薩徹爾,右丞巴特瑪琳心,左丞伊圖布哈,參政密勒和卓、張斯立等,受
朱清、張?宣賄賂,治罪有差,籍其家。
以洪君祥為中書右丞。
監察御史言其曩居宥密,以貪賄罷黜,宜別選賢能代之,不報。
甲辰,詔定贓罪為十二章。京朝官月俸外,增給祿米;外任官無公田者,亦量給之。
乙巳,以征
八百媳婦喪師,誅劉深,笞哈喇岱、
鄭佑,罷雲南征緬分省。時有司以遇赦,議釋劉深罪,哈喇哈斯曰:“徼名召釁,喪師辱國,非常罪比,不誅之無以謝天下。”遂誅之。
戊申,岳鉉等進《大元大一統志》,賜賚有差。
癸丑,樞密院及
監察御史,言中丞
董士選貸
朱清、張?宣鈔非義,帝曰:“台臣稱貸,不必問也。若言者不已,便當杖之。”
甲寅,帝如上都。
賑遼陽等路飢。
京畿漕運司言:“歲漕米百萬,全藉船壩夫力。今歲水漲,衝決壩堤六十餘處,雖已修畢,恐霖雨沖圮,走泄運水;河堤淺澀低薄去處,請加修理。”從之。至夏末始畢工,用役萬二百餘人。
夏,四月,庚午,以
中書文移太繁,其二品諸司當呈省者,命止關六部。
中書左丞達喇罕言:“僧人修佛事畢,必釋重囚,有殺人及妻妾殺夫者,皆指名釋之。生者苟免,死者負冤,於福何有!”帝嘉納之。
濟南路隕霜殺麥。
五月,己丑朔,開大都、上都酒禁。
丁未,綽和爾入朝,帝諭之曰:“卿鎮北邊,累建大功,雖以黃金周飾卿身,猶不足以盡朕意。”賜以衣冠、
金珠等甚厚,拜樞密院副使,仍給其所隸諸軍鈔。
辛亥,奉使宣撫耶律希逸、劉賡言:“平陽僧徹哩威,犯法非一,有司憚其豪強,不敢詰問;聞臣等至,潛逃京師。”中書省言:“宜捕送其所,令省、台、
宣政院遣官雜治。”從之。
甲寅,浚上都灤河。
乙卯,詔:“中外官吏無
職田者,驗俸給米有差;其上都、甘肅、和林非產米地,給其價。”
禁諸王、駙馬毋輒杖州、縣官吏,違者罪王府官。
般陽路隕霜。
閏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壬戌,詔禁犯曲阜林、廟者。
己巳,中書
右丞相、加太傅、錄軍國重事鄂勒哲薨,謚忠獻。元貞以來,朝廷恪守成憲,詔書屢下,散財發粟,不惜巨萬以頒賜百姓,皆鄂勒哲贊襄之功。帝倚任甚重,而能處之以安靜,不急於功利,人益稱其賢。
初,特穆格乞解機務,詔仍以
平章議中書省事。時諸王朝見,未有知典故者,帝曰:“惟特穆格諳之。”凡賜予諸王禮節,悉命掌行。至是遂復以前官授之。
庚辰,
雲南行省平章伊蘇岱爾入朝,以所獲軍中金五百為獻,帝曰:“是金卿效死所獲者。”賜鈔千錠。
辛巳,詔:“僧人與民均當差役。”
癸未,各道奉使宣撫言:“去歲被災人戶未經賑濟者,宜免其差役。”從之。
甘肅行省平章哈薩等侵盜官錢、鹽引,命省台官征之。
丙戌,罷營田提舉司。
舊制,募民中糧以餉邊。是歲,中者三十萬石,用事者挾私為市,殺其數為十萬,民進退失措。奈曼岱請於朝,凡所輸者悉受之,以為下年之數。民感其德。奈曼岱,穆呼哩五世孫也。
六月,己丑,御史台言:“瓜、沙二州,自昔為邊鎮重地,今大軍屯駐甘州,使官民反居邊外,非宜。請以蒙古軍萬人分鎮險隘,立屯田以供軍實。”從之。
庚子,西京道宣慰使帕哈哩鼎,以瑟瑟二千五百餘斤鬻於官,為鈔一萬一千九百餘錠。有旨,除御榻所用外,餘未用者悉還之。
癸卯,詔:“凡官軍子弟年及二十者,與民官子孫同儤直一年,方許襲職;萬戶於
樞密院,千戶於
行省,百戶於本萬戶。”
乙巳,罷行省簽省。
命甘肅行省修阿合潭、曲尤濠以通漕運。
瓮山看閘提領言:“自閏五月末,晝夜雨不止,六月初旬夜半,山水暴漲,漫流堤上,衝決水口。”遂命
都水監修白浮、瓮山河堤。白浮、瓮山,即通惠河上源之所出也。
台州風、水大作,寧海二縣死者五百五十人。
秋,七月,壬戌,御史台言:“前河間路達嚕噶齊呼賽音,轉運使術甲德壽,皆坐贓罷。今呼賽音以獻鷹犬,復除大寧路達嚕噶齊,術甲德壽以迪里密實妄奏其被誣,復除福寧知州,並宜改正不敘,以戢奸貪。”從之。
丁丑,中書省言:“大同稅課,比奉旨賜乳母楊氏。其家掊斂過數,擾民尤甚。”敕賜鈔五百錠,其稅課依例輸官。
都爾斡既敗,聚其屬議曰:“昔我太祖,艱難以成帝業,奄有天下,我子孫乃弗克靖,共以安享其成,連年構兵以相殘殺,是自隳祖宗之業也。今撫軍鎮邊者,皆世祖之嫡孫也,吾與誰爭哉!且前與托克托戰,既弗能勝,今與其子綽和爾戰又無功,惟天惟祖宗意亦可見。不若遣使請命罷兵,通一家之好,使吾士民老者得以養,少者得以長,傷殘疲憊者得以休息,則亦無負太祖之所望於我子孫者矣。”使至,伊徹察喇會諸王將帥議曰:“都爾斡乞降,為我大利,固當待命於上。然往返再閱月,必失事機,為國大患,無有已時。都爾斡之妻,我弟瑪古哈喇之妹也,宜遣報使,許其臣附。”眾以為然,乃遣使以聞。帝嘉之,詔飭軍士安置驛傳以俟。自是諸王叛者相繼來降。
八月,己丑,罷護國仁王寺原設江南營田提舉司。
辛卯,夜,地震。平陽、太原尤甚,村堡移徙,地裂成渠,人民壓死不可勝計。遣使分道賑濟,為鈔九萬六千五百餘錠;仍免太原、平陽今年差稅,山場、河泊聽民采捕。
詔問致災之由,保章正齊履謙言:“地為陰而主靜,妻道也,臣道也,子道也;三者失其道,則地為之不寧。弭之之道,大臣當反躬責己,去專制之威以答天變,不可徒為祈禳也。”時帝寢疾,宰臣及中宮專政,故履謙言及之。集賢大學士
陳天祥,亦上書極陳陰陽不和、天地不位為時政之弊,言尤切直,執政者惡之,抑不以聞。
初,晉寧郇保山移,所過居民廬舍,皆摧壓傾圮。將近李忠家,忽分而複合,忠家獨完。忠幼孤,事母至孝,人以為孝感所致雲。
江南行台中丞
張珪上疏,極言天人之際,災異之故,其目有修德行,廣言路,進君子,退小人,信賞必罰,減冗官,節浮費,以法祖宗成憲,累數百言。劾大官之不法者,並及近侍之熒惑者。不報,珪謝病歸。
庚子,中書省言:“帕哈哩鼎輸運和林軍糧,其負欠計二十五萬餘石,近監察御史亦言其侵匿官錢十三萬餘錠,請遣官征之,不足則籍沒其財產。”從之。
九月,戊午,帝至自上都。
丙寅,以太原、平陽地震,禁諸王所部擾民,仍減太原歲飼馬之半。
時
高麗國王王昛既復位,又罷
征東行省監製,昛乃復厚斂淫刑。國人群訴於朝,因得其相國吳祈專權、離間王父子狀。詔遣約諭之曰:“天地間至親者父子,至重者君臣;彼小人知有利,寧肯為汝家國地耶?”昛泣謝罪,且請子謜還國,奸人黨與悉從約治。遂征祈赴闕,鞫之,流安西。
丙子,罷僧官有妻者。
以國子司業
暢師文為
陝西行省理問官。先是,師文簽山南道廉訪司事,松滋、枝江有水患,歲發民防水,往返數百里,苦於供給,師文以江水安流,悉罷其役;駙馬家人怙勢不法,師文治其甚惡,流之;至陝西,決滯獄,不少阿徇。頃之,以疾去官。
冬,十月,丁亥,太白經天。
御史台劾浙江行省平章阿爾不法。帝曰:“阿爾,朕所信任。台臣屢以為言,非所以勸大臣也;後有言者,朕當不恕。”
戊子,以浙江年穀不登,減海運糧四十萬石。
癸巳,御史台臣及諸道奉使,言行省官久任,與所隸編氓聯姻害政,詔互遷之。
商議
中書事張孔孫,言曲阜孔廟宜給灑掃戶,詔給大都文宣王廟灑掃戶五。
己未,發雲南叛蠻餘黨未革心者來京師,留
蛇節養子阿闕於本境,以撫其民。
庚子,改
普定府為路,隸曲靖宣慰司;以故知府容苴之妻為總管,佩虎符。
庚戌,
翰林國史院進太祖、太宗、定宗、睿宗、憲宗五朝《實錄》。
辛亥,詔:“軍戶貧乏者,存恤六年。”
中書省言於帝曰:“
翰林學士趙與{票灬},事世祖皇帝,迄今凡三十年,敦確清謹,卒於七月,家貧,無以歸葬。”帝命有司賻鈔五十貫,給舟車還葬。
十一月,甲寅朔,命鷹師圍獵毋得擾民。
以順元隸湖廣省。並海道運糧萬戶為海道都轉運萬戶。
丁巳,詔大同等路運糧五萬石入和林。
己未,太白經天。
甲子,命依《十二章》斷僧官罪。
十二月,甲申朔,詔:“內郡比歲不登,其民已免差者,並蠲其田租。”
乙酉,弛京師酒課。
丙戌,太白經天。
戊子,以平
宋隆濟功,增諸將秩,賜銀鈔等物有差;其軍士各賜鈔十錠放歸,存恤一年。
辛丑,詔:“招撫順元諸司,免其民間逋稅。”
丁未,以轉輸軍餉勞,免思、插二州及衡、永等路稅糧有差。
七道奉使宣撫所罷贓污官吏凡一萬八千四百七十三人,贓四萬五千八百六十五錠,審冤獄五千一百七十六事。
元貞初,圖呼魯遷江浙右丞,適歲旱,方至而雨,民心大悅。未幾,平章博果密卒,帝思之,問近侍曰:“群臣孰有似博果密者?”對曰:“圖呼魯其人也,且先帝所知。”遂驛召還,賜雕鞍、弓矢。俄遷樞密副使。是歲卒,諡文肅。
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齊諾,馭吏治民有方,以暇日正街衢,表里巷,國學興工,尤盡其力。俄進同簽樞密院事,上疏言:“蒙古軍在山東、河南者,往戍甘肅,動涉萬里,裝橐、鞍馬之資,皆其自辦,每行必鬻田產,甚則賣妻子。戍者未歸,代者當發,前後相仍,困苦日甚。今邊陲無事而虛殫兵力,誠為非計。請以近甘肅之兵戍之,而山東、河東前戍者,官為出錢贖其田產、妻子。”從之。未幾,遷
參議中書省事,贊決機務,精練明敏,凡乾祿之人由它途進者,一切不用,時論翕然稱焉。
何瑋為御史中丞,陳當世要務十條,帝嘉納之。京師孔子廟成,瑋言:“唐、虞、三代,國都閭巷莫不有學,今孔廟既成,宜建國學於其側。”從之。
賽音諤德齊、巴都高等還自貶所,復相位;瑋言奸黨不可復用,宜選正人以居廟堂,帝深然之。監察御史郭章劾郎中哈喇哈斯受贓,具伏,而哈喇哈斯密結權要,以枉問誣章;瑋率台臣入奏,辨論剴切,章遂得釋。
詔:“內外官七十者並聽致仕。”獨
郭守敬以先朝舊德,朝政多諮之,累請謝事,不許。自是凡翰林、太史官不許致仕,著為令。
商議中書省事
張孔孫累疏言:“凡七十致仕者,宜加一官;丁憂服闋者,宜特起復;宿衛冒濫者,必當革;州郡之職,必當遴選;久任達嚕噶齊,宜量加遷轉。又宜增給官吏俸祿,相位宜參用儒臣,不可專任文吏。”孔孫所言,多切時弊,顧一時不盡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