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5年

1075年

1075年是一個平年,是農曆乙卯年(兔年);遼大康元年;北宋熙寧八年;西夏大安元年;越南太寧四年;日本承保二年。它的第一天在星期三開始。王安石奉詔主持撰成《詩》、《書》、《周禮》三經新義,頒於學官, 科舉以此取士。詔各州教授須試經義五道,合格者方予委任。不稱職者由國子監報請朝廷撤換。河州立蕃學,教酋長子弟,朝廷賜田給錢,撥予取解名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075年
  • 所屬類型:歷史紀年
  • 所屬類別:平年
  • 所屬年代:北宋熙寧八年
  • 在位皇帝:宋神宗
通鑑記載,歷史大事,

通鑑記載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八年(遼太康元年)
春,正月,乙未,遼主如混同江。
庚子,蔡挺罷。挺奏事殿中,疾作而仆。帝親臨賜藥,罷為資政殿學士、判南京留司御史台。
是日,馮京亦罷。
初,鄭俠劾呂惠卿奸邪,且薦馮京可用,並言禁中有人被甲登殿詬罵等事,惠卿奏為謗訕,令中丞鄧綰知制誥鄧潤甫治之,坐編管汀州。御史台吏楊忠信謁俠曰:“御史緘默不言,而君上書不已,是言責在監門而台中無人也。”取懷中《名臣諫疏》二帙授俠曰:“以此為正人助。”
京與惠卿同在政府,議論多不合,而王安國素與俠善,惠卿欲並中之,乘間白帝曰:“俠書言青苗、助役、流民等事,此眾所共知也。若禁中有人被甲登殿詬罵,俠安從知?蓋俠前後所言,皆京使安國導之,乞追俠付獄窮治。”已而帝問京曰:“卿識鄭俠乎?”對曰:“臣素未之識。”帝頗疑之。御史知雜事張璪承惠卿旨,劾俠嘗游京之門,交通有跡。鄧綰、鄧潤甫言王安國嘗借俠奏稿觀之,而有獎成之言,意在非毀其兄。詔付御史獄。時俠已行至太康,還,對獄,實不識京,但每遣門人吳無至詣檢院投匭時,集賢校理丁諷輒為無至道京稱嘆之語。及罷局時,遇安國於途,安國馬上舉鞭揖之曰:“君可謂獨立不懼!”俠曰:“不意丞相為小人所誤,一旦至此!”安國曰:“非也。吾兄自以為人臣不當避怨,四海九州之怨悉歸於己,而後可為盡忠於國家。”俠曰:“未聞堯、舜在上,夔、契在下,而有四海九州之怨者。”
獄成,俠改送英州編管,無至及忠信皆編管湖外,京以右諫議大夫出知亳州,諷落職,安國放歸田裡。舍人錢藻草京制,有“大臣進退,系時安危,持正不回,一節不撓”等語。鄧綰懼京再入,且希惠卿旨,言藻撰詞失當,於是藻亦落職。
始,惠卿事安石如父子,安國惡其憸巧,數面折之。一日,安石與惠卿論新法於其第,安國好吹笛,安石諭之曰:“宜放鄭聲。”安國曰:“亦願兄遠佞人。”惠卿知其以佞人目己,深銜之,至是因俠獄陷安國。俠赴汀州,方在道,惠卿令奉禮郎舒亶往捕,搜其筐,得所錄《名臣諫疏》,有言新法事及親朋書札,悉按姓名治之。惠卿欲致俠於死,帝曰:“俠所言,非為身也,忠誠亦可嘉,豈宜深罪!”但徙俠英州。既至,得僧屋將壓者居之,英人無貧富貴賤皆加敬,爭遣子弟從學,為築室以遷焉。
壬寅,遼賑雲州飢。
丙午,分京東為東、西兩路,青、淄、濰、萊、登、密、沂、徐八州、淮陽軍為東路,鄆、兗、齊、濮、曹、濟、單七州、南京為西路。
輟江南東路上供米,均給災傷州軍。
丁未,御宣德門觀燈。
乙卯,詔出使廷臣,所至采吏治能否以聞。
雨木冰。
丁巳,權永興軍等路轉運使皮公弼言:“交子之法,以方寸之紙,飛錢致遠;然不積錢為本,亦不能以空文行。今商、虢鐵冶,所收極廣,苟即冶更鑄折二錢,歲除工費外,可得百萬緡為交子本。”並上可行十二事。帝批委公弼總制營辦。
戊午,詔:“所在流民歸業者,州縣資遣之。”
己未,洮西安撫司以歲旱,請為粥以食羌戶飢者。
二月,甲子,以太常寺太祝王安上為右贊善大夫、權發遣度支判官。安上,安石幼弟也。
增陝西錢監改鑄大錢,從皮公弼請也。
丙寅,封皇子僴為景國公。
丁卯,遼以祥州火災,遣使恤之。
癸酉,觀文殿大學士、吏部尚書、知江寧府王安石復以本官同平章事。初,呂惠卿迎合安石,驟至執政。既得志,遂叛安石,忌其復用,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為。一時朝士見惠卿得君,謂可傾安石以媚惠卿,遂更朋附之。時韓絳顓處中書,事多稽留不決,且數與惠卿爭論,度不能制,密請帝復用安石,帝從之。惠卿聞命愕然。翼日,帝遣中使齎詔召安石,安石不辭,倍道而進,七日至京師。
戊寅,命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入內押班李憲等行視寬廣處,關殿前司差馬步軍二千八百人,教李靖營陣法。
乙酉,察訪使曾孝寬言:“慶曆八年,嘗詔河北州軍,坊郭第三等,鄉村第二等,每戶養被甲馬一匹,以備非時官買,乞檢令施行。”從之。戶馬法始於此。
丙戌,詔停京畿土功七年。
遼主駐大魚濼。丁亥,以鷹坊使耶律陽陸獲頭鵝,加工部尚書。
三月,丁酉,賑潤州飢。
戊戌,知河州鮮于師中乞置蕃學,教蕃酋子弟,賜田十頃,歲給錢千緡,增解進士二人;從之。
庚子,遼復遣蕭禧來理河東黃嵬地,命韓縝與禧議之,爭辯或至夜分。禧執分水嶺之說不變,留館不肯辭,曰:“必得請而後反。”帝不得已,遣知制誥沈括報聘。括詣樞密院閱故牘,得頃歲所議疆地書,指古長城為分界,今所爭乃黃嵬山,相遠三十餘里,表論之。帝喜,謂括曰:“大臣殊不究本末,幾誤國事。”命以畫圖示禧,禧議始屈。乃賜括白金千兩,使行。括至遼,遼樞密副使楊遵勖來就議,括得地訟之籍數十,預使吏士誦之,遵勖有所問,則顧吏舉以答;它日復問,亦如之。遵勖無以應,謾曰:“數里之地不忍,而輕絕好乎?”括曰:“師直為壯,曲為老。今北朝棄先君之大信,以威用其民,非我朝之不利也。”凡六會,竟不可奪,遂舍黃嵬而以天池請,括乃還。在道,圖其山川險易迂直,風俗之淳龐,人情之向背,為《使契丹圖》,上之。拜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乙巳,遼主命太子寫佛書。
癸丑,復賑常、潤饑民。
戊午,太白晝見。
張方平宣徽北院使出知青州。未行,帝問方平以祖宗御戎之策,對曰:“太祖不勤遠略,如夏州李彝興、靈武馮暉河西折御卿,皆因其酋豪,許以世襲,故邊圉無事。董遵誨扞環州,郭進守西山,李漢超關南,皆十餘年,優其祿賜,寬其文法,諸將財力豐而威令行。間諜詳審,吏士用命,賊所入輒先知,並力御之,戰無不克,故以十五萬人而獲百萬之用。終太祖之世,邊鄙不聳,天下安樂。及太宗平並,又欲遠取燕薊,自是歲有契丹之虞;曹彬劉廷讓傅潛等數十戰,各亡士卒十餘萬,又內徙李彝興、馮暉之族,致繼遷之變,二邊皆擾,而朝廷始旰食矣。真宗之初,趙德明納款,及澶淵之克,遂與契丹盟,至今人不識兵革,可謂盛德大業。祖宗之事,大略如此。近歲邊臣建開拓之議,皆行險徼幸之人,欲以天下安危試之一擲,事成則身蒙其利,不成則陛下任其患,不可聽也。”
夏,四月,乙丑,詔減將作監冗官。
太常禮院言:“已尊僖祖為太廟始祖,當正東向之位,仍請自今禘祫著為定禮。”乙亥,詔恭依。
丙子,遼賑平州飢。
戊寅,以吳充為樞密使。
壬午,湖南江水溢。
乙酉,遼主如犢山。
閏月,樞密使陳昇之以足疾請外;乙未,罷為檢校太尉、鎮江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揚州。升之深狡多數,善傅會以取富貴。初附王安石,及拜相,即求解條例司。世以是譏之,號為“筌相”。
廣源州蠻劉紀寇邕州,歸化州儂智會敗之。
壬寅,沈括上《奉元歷》,行之。
癸卯,宣徽北院使、知青州張方平改判永興軍。分秦鳳兵為四將。
丙午,遼賑平、灤二州飢。
庚戌,遼皇孫延禧生,太子浚之子也。遼主喜甚,旋命太子妃之親及東京僚屬賜爵有差。
壬子,沂州民朱唐告前餘姚縣主簿李逢謀反,辭連宗室右羽林大將軍世居、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命御史中丞鄧綰、知諫院范百祿、御史里行徐禧雜治之。獄具,世居賜死,逢、革等伏誅。初,蜀人李士寧,得導氣養生之術,又能言人休咎,以此出入貴家。嘗見世居母康,以仁宗御製詩贈之,又許世居以寶刀,且曰:“非公不可當此。”世居與其黨皆神之,曰:“士寧,二三百歲人也。”解釋其詩,以為至寶之祥。及鞫世居得之,逮捕士寧。而王安石故與士寧善,百祿謂士寧以妖妄惑世居致不軌,罪當死;禧右士寧,以為無罪。帝命御史知雜、樞密承旨參治,執政主禧議,士寧但決杖,配永州;而百祿坐報上不實,貶監宿州稅。百祿,鎮兄子也。惠卿始興此獄,連坐者甚眾,欲引士寧以傾安石。會安石再入秉政,謀遂不行。
丁未,賜大理寺丞歐陽發進士出身。發,修之子也。
甲寅,錄趙普後。
乙卯,詔西南蕃五姓蠻五年一入貢。
五月,辛酉朔,慮囚,降死罪一等,杖以下釋之。
甲子,分環慶兵為四將。
丁丑,雨土及黃毛。
甲申,熙河路蕃官殿直頓理謀叛,伏誅。
己丑,遣使賑鄜延、環慶飢。
六月,癸巳,遼以興聖宮使奚人色嘉努知奚六部大王事。
戊戌,遼知三司使事韓操,以錢穀增羨,授三司使。
辛丑,都官員外郎劉師旦言:“《九域圖》,自大中祥符六年修定,至今六十餘年,州縣有廢置,名號有改易,等第有升降,且所載古蹟,或俚俗不經,乞選有地理學者重修。”乃命館閣校勘曾肇、光祿丞李德芻刪定。既而言舊書不繪地形,難以稱圖,更賜名《九域志》。
癸卯,遼遣使按問諸路囚。以特里袞大悲努為始平軍節度使,出參知政事柴德滋為武定軍節度使。
丙午,釃汴水入蔡河以通漕,從都水監丞侯叔獻請也。渠成而舟不可行,尋廢。
己酉,王安石進所撰《詩、書、周禮義》。帝謂安石曰:“今談經者言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撰經義,其以頒行,使學者歸一。”遂頒於學官,號曰《三經新義》。
辛亥,加安石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給事中,王雱龍圖閣直學士。雱辭新命,惠卿勸帝許之,由是王、呂之怨益深。安石《新義》行,士子以經試於有司,必宗其說,少異,輒不中程。晚歲又為《字說》二十四卷,多穿鑿傅會,其流入於佛、老,天下爭傳習之,而先儒之傳注悉廢,士亦無復自得之學。故當時議者,謂王氏之患,在好使人同己。
乙卯,吐蕃貢於遼。
丙辰,遼詔皇太子浚兼北南樞密院事,總領朝政,仍戒諭之。以武定軍節度使趙徽為南府宰相,以樞密副使楊遵勖參知政事。
遼主為太子選僚屬,以客省使耶律寅吉秉直好義,命為輔導。樞密使耶律伊遜謀搖太子,惡寅吉在側,旋奏出為群牧林牙
戊午,司徒兼侍中太師魏國公、判相州韓琦卒。前一夕,大星殞州治,櫪馬皆驚。帝發哀苑中,哭之慟。發兩河卒為治冢,帝自為碑文,篆其首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勛之碑”。贈尚書令,謚忠獻,配享英宗廟廷,常令其子若孫一人官於相,以護丘墓。
琦識量英偉,喜慍不見於色,論者以厚重比周勃,政事比姚崇。嘉佑、治平間,再決大策以安社稷,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或諫曰:“公所為誠善,萬一蹉跌,豈惟身不自保,恐家無處所。”琦嘆曰:“是何言也!人臣盡力事君,死生一之。至於成敗,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濟,遂輟不為哉!”子忠彥使遼,遼主聞知其貌類父,即命工圖之,其見重如此。琦天姿朴忠,家無留資。尤以獎拔人材為急,公論所與,雖意所不悅,亦收用之。與富弼齊名,號稱賢相,時謂之“富韓”雲。
秋,七月,辛酉朔,遼主獵平地松林
甲子,處州江水溢。
丙寅,遼賑南京貧民。
戊寅,太白晝見。
戊子,分涇原兵為五將。
命天章閣待制韓縝如河東,割地以畀遼。遼主以侵地之議起於耶律普錫,命普錫往正疆界,力爭不已。帝問於王安石,安石曰:“將欲取之,必姑與之。”以筆畫其地圖,依黃嵬山為界,蕭禧乃去。至是遣縝往,盡舉與之,東西棄地七百里。監察御史里行分寧黃廉嘆曰:“分水畫境,失中國險矣。”其後遼人果包取兩不耕地,下臨雁門。遼主擢普錫為南院宣徽使。
秋,八月,庚寅朔,日有食之。
癸巳,募民捕蝗易粟,苗損者償之,仍復其賦。丙申,減官戶役錢之半。
詔:“發運司體實淮南、江東、兩浙米價,州縣所供米每過百萬石,減直予民,斗錢勿地八十。”
庚戌,韓絳罷。絳居相位,數與呂惠卿異議;王安石復入,論政愈駁。會有劉佐者坐法免,安石欲擦拭用之,絳執不可,議於帝前,未決,絳即再拜求去。帝驚曰:“此小事,何必爾?”絳曰:“小事尚不伸,況大事乎!”帝為逐佐。至是稱疾求罷,以禮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許州
發河北、京東兵及監牧卒修都城。
丁巳,大閱。
九月,庚申朔,立武舉絕倫法。凡武舉人射兩石弓,馬射九斗,謂之絕倫,雖程文不合格,並賜第。
乙亥,遼主駐藕絲淀。
己卯,遼以南京飢,免租稅一年,仍出錢粟賑之。
冬,十月,己丑朔,以崇政殿說書呂升卿權發遣江南西路轉運副使。
庚寅,呂惠卿罷。先是惠卿弟升卿考試國子監,而惠卿妻弟方通在高等,為御史蔡承禧所劾,惠卿乃謁告。帝遣馮宗道撫問,召赴中書,王安石又親詣惠卿道帝意。惠卿於是上表求外者三,帝皆遣中使封還,又有答刂子,帝復令安石同王珪諭惠卿。惠卿入見,帝曰:“無事而數求去,何也?豈以安石議用人不合邪?”惠卿曰:“此亦不系臣去就。前此安石為陛下建立庶政,千里復來,乃一切託疾不事事,與昔日異,不知欲以遺之何人?”帝曰:“安石何以至此?”惠卿曰:“安石不安其位,蓋亦緣臣在此。不若逐臣使去,一聽安石,天下之治可成。”帝曰:“終不令卿去,且俱至中書。”惠卿頓首曰:“臣不敢奉詔。”既退,帝復遣中使諭惠卿,惠卿入見,及復就職。
初,蔡承禧奏:“惠卿弄權自恣,朋比欺國,如章惇李定、徐禧之徒,皆為死黨,曾旼、劉涇、葉唐懿、周常、徐申之徒,又為奔走,此奸惡之尤大者。”而中丞鄧綰亦彌縫前附惠卿之跡以媚安石。王雱復深憾惠卿,遂諷綰髮惠卿兄弟強借華亭富民錢五百萬與知縣張若濟買田共為奸利事,置獄鞫之。帝既決意罷惠卿政事,故先出升卿,尋詔惠卿守本官、知陳州
乙未,彗出軫。
己亥,詔以災異數見,避殿,減膳,求直言,及詢政事之未協於民者。
王安石率同列上疏言:“晉武帝五年,彗出軫,十年,又有孛,而其在位一十八年,與《乙巳占》所期不合。蓋天道遠,先王雖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天文之變無窮,上下傅會,不無偶合。周公、召公,豈欺成王哉?其言中宗享國日久,則曰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寧,其言夏、商多歷年所,亦曰德而已。裨灶言火而驗,復請以寶玉禳之,公孫僑不聽,則曰:‘不用吾言,鄭又將火。’僑終不聽,鄭亦不火。有如裨灶,未免妄誕,況今星工乎!所傳占書,又當世所禁,謄寫訛繆,尤不可知。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賢於中宗,周、召所言,則既閱而盡之矣,豈須愚瞽復有所陳!竊聞兩宮以此為憂,望以臣等所言力行開慰。”帝曰:“聞民間殊苦新法。”安石曰:“祈寒暑雨,民猶怨咨,此無庸恤。”帝曰:“豈若並祈寒暑雨之怨亦無邪!”安石不悅,退而屬疾臥。
庚子,權三司使章惇罷。中丞鄧綰言:“呂惠卿執政逾年,所立朋黨不一,然與惠卿同惡相濟無如惇。今惠卿雖已斥逐,而尚留惇在朝廷,亦猶療病四體而止治其一邊,糞除一堂而尚存穢之半也。”乃出惇知湖州。
壬寅,赦天下。
罷手實法。中丞鄧綰言:“凡民養生之具,日用而家有之,今欲盡令疏實,則家有告訐之憂,人懷隱匿之慮。商賈通殖貨利,交易有無,或春有之而夏已盪析,或秋貯之而冬即散亡,公家簿書,何由拘錄,其勢安得不犯!徒使嚚訟者趨賞報怨,畏怯者守死忍困而已。”遂詔罷手實法。
王安禮應詔上疏曰:“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陛下有仁民愛物之心而澤不下究,意者左右大臣是非好惡不求諸道,謂忠者為不忠,不賢者為賢,乘權射利者,用力殫於溝瘠,取利究於園夫,足以乾陰陽而召星變。願察親近之行,杜邪枉之門。至於祈禳小數,貶損舊章,恐非所以應天變也。”帝覽疏嘉勸,諭之曰;“王珪欲使卿條具,朕嘗謂不應沮格人言以自障壅。今以一指蔽目,雖泰、華在前弗之見;近習蔽其君,何以異此?卿當益自信。”
呂公著應詔上疏曰:“陛下臨朝願治,為日已久,而左右前後莫敢正言,使陛下有欲治之心而無致治之實,此任事之臣負陛下也。夫士之賢不肖素定,今則不然,前日所舉以為至賢,而後日逐之以為至不肖,其於人才既反覆不常,則於政事亦乖戾不審矣。古之為政,初亦有不信於民者,若子產治鄭,一年而人怨之,三年而人歌之。陛下垂拱仰成,七年於此,然輿人之誦亦未有異於前日,陛下獨不察乎!”
丁未,彗不見,自始出至沒凡十二日。
丙辰,御殿,復膳。
丁巳,張方平應詔上疏曰:“新法行已六年,事之利害,非一二可悉。天地之變,人心實為之,故和氣不應,災異薦作,顧其事必有未協於民者矣。法既未協,事須必改;若又憚改,人將不堪,此臣所以為陛下痛心疾首,一夕而九興也!”
十一月,辛酉,遼皇后蕭氏被誣,賜死。
時耶律伊遜擅政,深惡後族。及太子總政,法度修明,伊遜不得逞,乃謀陷後以構太子。先是重元家婢單登沒為宮婢,後善音樂,伶人趙惟一得侍左右,單登亦善箏與琵琶,與惟一爭能而不勝。遼主嘗召登彈箏,後諫曰:“此叛家婢女,中獨無豫讓乎?安得親近御前!”出遣外直,登深怨之。登有妹為教坊朱頂鶴妻,而頂鶴為伊遜所昵,登與頂鶴誣後與惟一私,因伊遜以聞。遼主下伊遜及張孝傑窮治之,加惟一以釘灼諸酷刑;詞連教坊高長命,皆誣服。樞密副使蕭惟信聞之,馳語伊遜、孝傑曰:“皇后賢明端重,誕育儲君,此天下母也,而可以叛家仇婢一語動搖之乎!”不聽。獄詞上,遼主猶未決,孝傑復鍛鍊證實之。遼主怒甚,即日族誅惟一,並斬長命,勒後自盡。太子及公主皆披髮流涕,乞代母死,不許。後賦絕命詞,自縊死,屍還母家。太子投地大呼曰:“殺吾母者,耶律伊遜也!”聞者莫不咋舌。
知桂州沈起規取交趾,妄言受密旨,遣官入溪峒點集土丁為保伍,授以陣圖,使歲時肄習。繼命人因督運鹽之海濱,集舟師,寓教水戰,故時交人與州縣貿易,一切禁止。知邕州蘇緘遺起書,請止保甲,罷水運,通互市;起不聽,劾緘沮議。朝廷以起生事,乃罷起,命劉彝代之。彝至,不改起之所為,奏罷廣西所頓北兵,而用槍杖手分戍,大治戈船,遏絕互市。交人疑懼,至是分三道入寇,戊寅,陷欽州。
壬午,立陝西蕃丁法。
癸未,以右諫議大夫宋敏求知制誥陳襄樞密直學士。先是知制誥鄧潤甫言:“近者群臣專尚告訐,此非國家之美。宜登用敦厚之人,以變風俗。”帝嘉綱之。居數日,敏求及襄有是命。
帝嘗訪人材之可用者,襄對以司馬光、韓維、呂公著、蘇頌范純仁、蘇軾,下至鄭俠,凡三十三人。且謂:“光、維、公著皆股肱心膂之臣,不當久外。俠愚直敢言,發於忠義,投竄瘴癘,朝不謀夕,願使得生還。”帝不能用。
甲申,交趾廉州
王安石稱疾不出,帝遣使慰勉之。丙戌,安石出視事。其黨為安石謀曰:“今不取門下士上素所不喜者暴用之,則權輕,將有窺人間隙者矣。”安石從之。帝亦喜安石之出,凡所進擬,皆聽,安石由是權益重。
渝州置南平軍。先是渝州南川獠木斗叛,命秦鳳都轉運使熊本往安撫之。本進營銅佛壩,破其聚落,諭以盛德,木斗舉溱州地五百里來歸,為四砦、九堡。至是建銅佛壩為南平軍,召本還,以天章閣待制知制誥
帝數稱其文有體,命院吏別錄以進。本因上疏曰:“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於趨時適治而已。陛下改制之始,安常習故之徒交訁雚而合噪,或諍於廷,或謗於市,或投劾引去者,不可勝數。陛下燭見至理,獨立不奪,今雖少定,彼將伺隙而逞,願陛下深念之,勿使交訁雚之眾有以窺其間。”其意蓋專媚王安石也。
十二月,己丑,遼以南京統軍使耶律瑞弩為特里袞,以漢人行宮都部署耶律瑞為樞密副使,以同知東京留守事蕭多喇為伊勒希巴。
庚寅,遼主賜張孝傑國姓。孝傑既與耶律伊遜共陷皇后,伊遜深德之。遼主不悟其奸,眷注彌厚。
壬辰,遼以西京留守蕭延陸為左伊勒希巴。
壬寅,以翰林學士元絳參知政事,龍圖閣直學士兼樞密都承旨曾孝寬為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事。絳在翰林,諂事王安石,而安石德曾公亮之助巳,欲引其子孝寬於政地以報之,由是二人同升。
辛亥,以天章閣待制趙禼為安南道招討使,嘉州防禦使李憲副之,以討交趾。張方平言:“舉西北壯士健馬棄之炎荒,其患有不可勝言者。若師老費財,無功而還,社稷之福也。”後皆如其言。
王安石復撰《詩·關雎解義》以進。初,安石撰《詩序》,稱頌帝德,以文王為比。帝曰:“以朕比文王,恐為天下後世笑,但言解經之意足矣。”遂改撰《詩序》以進。至是詔前後所上並付國子監鏤板施行。
癸丑,詔曰:“安南世受王爵,而乃攻犯城邑,殺傷吏民,乾國之紀,刑茲無赦。已命趙禼充安南道行營馬步軍都總管,須時興師,水陸兼進。天示助順,既兆布新之祥;人知侮亡,鹹懷敵愾之氣。”時交趾所破城邑,即為露布,揭之衢路,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生民,今出兵欲相拯濟;王安石怒,故自草此詔。
是歲,夏改元大安。

歷史大事

訾家口之獄
宋熙寧元年(1073)六月,汴河之水突然降低水位,河床水流減少,最淺處水只有二尺深。按照慣例,官府根據黃河每年水勢的緩急,從不同的地方引黃河水注入汴河,以通漕運。汴河水流減少後,發運司官僚主張暫時關閉汴河口,組織人力清除汴河河床淤泥,以通漕運。熙寧八年元月對這一事件做出了判決,判都水監李立之、都水監丞王令圖、都水監主簿李黼、都水監勾當公事陳祐甫罰銅二十斤,李立之出任陝州(今河南三門峽)知州。判都水監宋昌言已被貶之陝州,至此改貶知丹州(今陝西宜川),劉文應、顏處恭、王琉等官僚降一級官錄用。
熙寧編排蕃兵
熙寧八年(1075)十一月,宋神宗下令將陝西邊境地區的蕃兵組織起來(蕃兵是由沿邊少數民族組成的軍隊),年齡在二十歲以上,本戶有九丁以上挑選五丁,六丁取四丁,四丁取三丁,三丁取二丁,二丁取一丁,最多的人戶不得超過五丁,在挑選出來的這些蕃兵手背上刺字,每十人組成一個十將單位,根據本民族人數的多少每五十人設定副兵馬使一人,一百人設一名軍使,一名副兵馬使,二百人設軍使一名,副兵馬使三名,三百人設指揮使一名,軍使二名,副兵馬使三名,四百人增加軍使一名,副兵馬使一名,五百人增加指揮使一名,副兵馬使一名。這些蕃兵除了每月正常的軍俸外,還可以得到一些額外的賞錢。指揮使一千五百文、副指揮使一千文、軍使七百文、副兵馬使五百文、十將三百文。
鄭俠之獄
熙寧八年(1075)正月,鄭俠因上書得罪編管汀州(今福建長汀)後,京城士大夫大多同情他的遭遇,於是解囊相助,為鄭俠沿途路費捐款捐物。參知政事呂惠卿素來與鄭俠不和,而且反感參知政事馮京曾與自己政見不同,想借鄭俠事件排擠馮京。於是呂惠卿宋神宗面前挑撥離間,謂鄭俠在上書中攻擊青苗、免役等法是眾所周知的;鄭俠的奏章中有關於皇宮之內有人披甲上殿大罵宋神宗等事情,這是參知政事馮京唆使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指導鄭俠寫成的。宋神宗下令將這一事件送往御史台審理,知制誥鄧潤甫參與此案的審理工作。張琥迅速派遣舒亶追趕鄭俠,在陳州(今河南淮陽)將鄭俠的東西全部收繳,送回中央。審判官還對鄭俠嚴刑拷打,要他招供曾與哪些人有過交往,並把鄭俠所供的人全部被逮捕入獄。宋神宗了解情況後,怕牽連太多,下詔儘早結束此案的審理。鄭俠被判為編管英州 (今廣東英德),參知政事馮京任亳州(今安徽亳縣)知州,權發遣戶部副使王堯臣追奪一級官職,丁諷貶為監無為軍(今安徽無為)酒稅,著作佐郎王安國放歸田裡,毀掉以前所寫的一切文稿,慶州錄事參軍楊忠信、吏人孔仲卿、撫州進士吳無至判處杖刑後,分別編管郴州(今湖南郴州)、邵州(今湖南邵陽)、永州 (今湖南零陵),楊忠信還被除名,永遠不被敘用為官。
李逢謀反案
宋熙寧八年(1075)正月,沂州百姓朱唐(沂州在今山東臨沂)告發餘姚縣(今浙江餘姚)主簿李逢謀反朝廷,提點刑獄官王庭筠認為證據不確鑿,李逢僅僅有誹謗朝廷、指責宋神宗的言行,建議判處編配之刑。但宋神宗對李逢案件表示懷疑,於是派權御史台推直官蹇周輔,前往徐州(今江蘇徐州)重新審理此案,執政大臣彈劾王庭筠判處不當,王庭筠被迫上吊自殺。蹇周輔審理此案時發現與蓬州(今四川儀隴南)人李士寧有牽連。李士寧自稱學道,能言善辯,專門以妖術迷惑他人。李士寧到京城後,與宰相王安石來往極為密切,李士寧曾在王安石處居住過半年時間,其他一些公卿貴人也非常器重他。李士寧因而大發其財,在京師過著奢侈豪華的生活。趙世居是宋太祖的後裔,頗好舞文弄墨,結交了一大批文人學士。李士寧暗地裡到睦親宅見到趙世居後,一見如故,兩人交情日厚,李士寧對趙世居說太祖創下的基業,本該由太祖的子孫世襲,因而李士寧又贈給趙世居一柄寶刀,並謂趙世居當承復天命,繼承太祖天下。恰恰李逢謀反事件又牽涉到李士寧,因而李士寧招供了與趙世居的交往,還牽連河中府(今山西永濟)觀察推官徐革、御醫劉育等人。神宗龍顏大怒,急忙委派御史中丞鄧綰知制誥沈括、同知諫院范百祿、御史徐禧等人審判趙世居等。處理結果是,趙世居賜死,劉育、徐革凌遲處死,將作監主簿張靖武、進士郝士宣腰斬,司天監學生秦彪和李士寧被編管湖南,趙世居子孫免除死刑,但被趕出宗族,還有其他許多官僚涉及此案,均有不同處罰,原來負責審理李逢謀反一案的官吏同時全部被判刑。告密者朱唐升官為內殿崇班,並賜錢五百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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