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春運工作的通知

《龍巖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春運工作的通知》是2009年龍巖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2009年春運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構:龍巖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2009年春運工作從1月11日開始,2月19日結束,為期40天。為切實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讓旅客走得及時、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滿意,保障春節期間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生活重要物資正常運輸,現就做好2009年春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為切實加強春運工作的組織領導,在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各縣(市、區)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本部門的春運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春運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到整個春運工作中,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各項安全監管措施,促使參加春運的企業和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危及交通安全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不發生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嚴重交通事故,高速公路、國省道不發生兩小時以上的交通阻塞,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交通部門具體負責全市春運工作的日常綜合協調組織工作,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春運工作方案,及時掌握春運動態,指導協調、督促檢查春運工作,及時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對春運工作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及時報省春運辦。
公安交警和運管部門要督促客運企業和業主對大、中型客車的運行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於未依法進行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客運車輛,不得安排參加春運;在一年內要報廢的客運車輛,不得從事長途客運。對大、中型客車駕駛人2008年以來發生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記分情況,集中轉遞客運企業,督促客運企業不得允許發生交通死亡事故並負有主要以上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客運駕駛人員從事春運。
交通運管部門要按照 “三關一監督”,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嚴把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和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加強客運站源頭管理的監督。
公路路政管理部門要繼續深入地做好治超工作,加大路面執法力度,維護公路完好暢通,一旦出現交通擁堵,堅持保暢優先的原則;加強對病害橋樑的監測和維護,對出現險情和損壞的路段及時搶修,對事故多發路段要按規定補齊安全防護設施、標誌標線等;道路建設無法在春運期間完工的路段,春運前5天一律停止施工,做好現場清理,並設立醒目的警示(警告)標誌,保證道路暢通;高速公路管理部門要嚴禁超載車輛上高速公路行駛。
鐵路部門要圍繞鐵道部提出的春運目標和要求,加強運力調配和組織,落實安全防範和監管措施,杜絕旅客列車事故,杜絕車站火災、爆炸事故,杜絕旅客人身傷亡事故,杜絕責任鐵路交通一般B類以上事故,杜絕職工責任傷亡事故。
農機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及其駕駛人員的管理力度,嚴禁違法載客。要協助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開展對非客運車輛整治工作,取締非法客運車輛。
工商部門要堅決查處拼裝、銷售報廢車的違法行為。對報廢車,回收部門要嚴格實行強制解體,嚴禁報廢車流入社會,重新上路行駛。
教育部門要與交通等部門聯繫,切實解決中國小校學生歸家返校乘車問題。同時,要在寒假前對學生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自覺抵制乘坐非法客運車輛的行為。
各級政府要組織公安派出所、交通運管站、農機站等部門廣泛深入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對村民、拖拉機駕駛員等進行安全教育,積極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對非法客運車輛載客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二、加強運輸組織,科學安排運力
經預測,今年(2009年)春運期間全市道路旅客運輸量將達到133萬人次,比去年(2008年)增長3.5%左右;水路旅客運輸量將達到2.7萬人次,比去年(2008年)增長1.5%左右。全市將有1602輛客運車輛(含出租汽車)參加道路旅客運輸(其中33輛旅遊客車作為春運應急儲備運力),有42艘客船(888客位)參加水路旅客運輸。各運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根據2009年春運的新特點,以及不確定因素產生的影響,做好春運應急運力儲備工作,及時調整道路、水路客運班(航)次,合理調配運力,保證車船供給,最大限度滿足人民民眾出行和重點物資、人民生活物資運輸需要。要高度重視突發事件應急運輸處置工作,認真做好春運期間突發事件預防工作,加強監測,及時掌握動態,發現問題,及早處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規模和影響程度,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採取相應措施,形成反應快速、應對準確、處置果斷的應急機制,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
三、加大監督力度,落實有效監管
一要加強運輸市場源頭管理。春運前,各道路、水路運輸經營企業必須對所有參運車(船)進行一次全面的維護和技術性能檢查,落實所有參運車、船必須配齊足夠的有關消防、救生設施,達不到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堅決停運。各汽車客運站要認真貫徹交通運輸部頒發的《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按照規定配置危險品安全檢測儀和檢驗、值班人員。對進出汽車客運站的人員、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確保“三不進站”和“五不出站”。
二要加強路面監控。重點加強對入閩包車客運的檢查,嚴禁不符合資質條件或不符合包車管理要求的客車入閩;嚴厲打擊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非法經營、票販子、拉客仔等違法違規行為;繼續採取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點路口、重點路段設定“春運檢查服務站”、“春運交通安全監督服務崗”、“春運運力申報站”以及成立“春運交通安全督查組”、“打擊非法票點票販子工作組”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路面監督,做到發現一起查糾一起。
三要加強運輸企業內部安全管理。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各縣(市、區)交通運管及公安交警部門要督促客運企業、客車站、客運車主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對2008年1月1日以來發生亡人同等以上責任事故以及一次超員50%以上,二次超員20%以上、一次超速50%以上等嚴重違法駕駛員,不得從事客運駕駛。要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堅決杜絕危病車(船)參加春運,對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車(船),應限期整改。對經整改後複查仍達不到安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不落實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車(船),嚴禁參加春運。
四要強化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客(渡)船、旅遊船的交通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對渡流量較大的渡口、碼頭要加強巡查力度,強化現場監督管理,維持水上秩序。重點加強龍湖、石門湖、九龍湖、梅花湖、九鵬溪和其他旅遊景區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加強對重點水域和重點地段的監控,特別是鄉鎮渡口渡船管理;在全面落實“三長”責任制的基礎上,強化現場監督,堅決取締“三無”船舶,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按時簽訂2009年度水上交通四級安全管理責任書和船員(渡工)安全渡運承諾書,嚴禁不適航的船舶參加營運,對所有參加春運船舶必須配齊足夠的船員和有關安全救生裝備,確保內河運輸安全。
五要加大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力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對2008年排查出的事故多發點段進行全面的清理,爭取在春運前基本整治完畢,一時難以整治的,必須設定標誌牌、減速帶、警示燈光等明顯標誌,必要時應當加配警力,在事故多發點段地區建立巡檢制度,確保管控的事故多發點段交通安全。
四、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服務質量
各級各有關單位、各宣傳媒體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開展形式多樣的春運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加強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普及,提高廣大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識,營造濃厚的春運工作氛圍。同時,加強春運統計和信息上報工作,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外籍人員死亡的運輸事故,以及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要在2小時內報市春運辦。
繼續聯合開展春運服務站工作。公安交警和交通運管部門要整合力量,分別派出人員共同開展春運服務站工作。服務站之間要建立相應的聯勤和信息互通制度,高速公路交警大隊應加強對各進出高速公路車輛的檢查,切實把好出入關,杜絕客車超載,確保超載違章車不進出轄區。
春運結束後,各縣(市、區)和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及時進行總結,並於2009年2月22日前將春運工作情況報市春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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