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醫療保障局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醫療保障局

根據《中共齊齊哈爾市委辦公室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齊辦文〔2019〕6號),制定本規定。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醫療保障局是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區醫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醫療保障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其他事項,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我區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
  (五)組織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統籌區域內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落實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統籌區域內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規定。
  (九)負責分管領域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
  區醫保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二)與區衛健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健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其他事項

區醫保局行政編制。
區醫保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 3月 25 日起施行。

領導分工

陳武 區醫療保障局局長
陶凱 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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