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民族事務局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民族事務局

根據《中共齊齊哈爾市委辦公室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齊辦文〔2019〕6號),制定本規定。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民族事務局是區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歸口區委統戰部領導。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民族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族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民族事務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其他事項,領導分工,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協助區委起草開展民族工作的政策、意見和部署;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民族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二)研究提出我區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和工作規劃,組織和協調推進落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負責少數民族發展資金項目的落實和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
  (三)負責協調處理涉及民族關係的有關問題和重大事項。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參與維護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承辦區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協調指導民族地區重大慶典活動;管理和聯繫少數民族社會團體。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業務進行指導,督促鄉(鎮)政府、街道民族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
  (五)負責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參與制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
  (六)負責傳承弘揚保護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指導和促進少數民族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事業發展,管理少數民族語言工作,組織達斡爾族語言的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蒐集、挖掘、整理達斡爾族文化遺產。
  (七)依法履行民族事務管理職責,負責民族識別、民族成份認定工作;負責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八)負責擬訂和實施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聯繫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和少數民族幹部。
  (九)負責分管領域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其他事項

區民族事務局行政編制。
區民族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領導分工

何春  區民族事務局局長
萬瑩瑩 區民族事務局副局長

直屬單位

區語言文化工作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