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

黑龍江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日前,中央正式備案同意《黑龍江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以下簡稱《總體意見》)。2018年11月19日,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印發<黑龍江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標誌著黑龍江省市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 
  • 發布時間:2018年11月22日 
機構改革,主要任務,時間安排,

機構改革

市縣機構改革是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關鍵環節。按照中央和省委統一部署要求,市縣將著力改革機構設定,最佳化職能配置,創新體制機制,合理劃分事權,理順權責關係,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市縣機構職能體系,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主要任務

市縣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是調整最佳化黨政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
一是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統籌最佳化黨政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總體意見》明確了21項市縣機構設定和職能調整的“規定動作”,確保對標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主要機構及其職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對應、與省級機構改革有效銜接,實現上下貫通、執行有力。
機構改革機構改革
其最大亮點是統一組建市縣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承擔發展環境整治、營商環境監督、政務服務電子政務、企業投訴、投資服務、流程再造、“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等工作,加掛政務服務局牌子,形成省、市、縣三級統一完整的營商環境建設監督體系,為最佳化全省營商環境、實現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二是允許市縣在一些領域因地制宜設定機構。要求市縣更好發揮積極性,在機構設定和職能配置上更加突出民生,加大機構職能整合歸併力度,加大對職能相近的黨政機關合併設立或合署辦公力度,既允許“一對多”,由一個機構承接多個上級機構的任務;也允許“多對一”,由不同機構向同一個上級機構請示匯報。
《總體意見》對統籌推進人大和政協機構改革、群團組織改革、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等均提出了指導意見和改革方向。

時間安排

按照安排,市縣機構改革於2019年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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