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3月7日黑龍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公路運輸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87年03月07日
- 實施時間:1987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
1987年3月7日黑龍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1987年3月7日黑龍江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運輸管理,促進公路運輸事業的發展,適應國民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
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是為維護道路運輸秩序,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道路運輸市場,保障道路運輸經營者和旅客、貨主及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而制定的條例。2020年6月18日第一次修正,2020年6月18日第二次修正...
《黑龍江省公路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經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通過而發布的一項條例。條例全文 【檔案來源】黑龍江省公路管理條例 1993年5月16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 第三次會議通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
本條例所稱公路是指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包括公路橋樑、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本條例對專用公路有規定的,適用於專用公路。第三條 公路的發展應遵循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確保質量、保障暢通、保護環境、建設改造與養護...
第一條根據《黑龍江省公路運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在本省境內從事公路客貨運輸、搬運裝卸、汽車(含機車)維修以及運輸服務(以下簡稱公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第三條各級...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辦法 頒布單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4.08.30 實施時間 1994.10.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結合本省實...
為加強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0年12月17日黑龍江省第十一屆...
《黑龍江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治理超限超載暫行辦法》是2011年1月5日省政府令第2號公布的辦法。為從源頭上治理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行為制定而成。2023年2月3日廢止。廢止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 1 號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
(2007年4月13日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4年12月17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8年4月26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黑龍江省實施《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辦法在1998.11.27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2016年11月15日起修改實施。修改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等31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全國深化簡政放...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近年來,特別是公路建設三年決戰以來,全省農村交通面貌發生了較大變化,對全面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起到了重要作用。隨著農村公路里程的大幅增長,管理養護任務...
前款所列各項中應當給予弔扣駕駛證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處罰。第六十一條駕駛員和職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被處以行政處罰的同時,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向所在單位或個體車主下達《交通違章...
《黑龍江省出入國境汽車運輸管理辦法》在1995.11.29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出入國境汽車運輸管理,維護國際汽車運輸的正常秩序,更好地為本省與鄰國間的經濟貿易和友好交往服務,根據我國政府與有關國家政府簽訂的汽車運輸...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農村公路的管理,維護農村公路完好,保障農村公路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黑龍江省公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
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套用解釋。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5月16日黑龍江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黑龍江省公路管理條例》第五章公路養路費的全部條款和第六章中的第四十二條、...
《哈爾濱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經2011年3月15日哈爾濱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通過,2011年4月14日黑龍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批准,2011年4月18日哈爾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號公布。2013年8月27日哈爾濱...
第一條為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提高培訓質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工作...
為了規範城市道路限制交通活動,維護交通秩序和安全,保障行人和車輛合法通行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發...
第十條凡按時繳清公路客運附加費者,由公路運輸管理部門向其簽發“黑龍江省公路客運附加費繳訖證”,作為次月度的營運憑證。“公路客運附加費繳訖證”要隨車攜帶,以備查驗,丟失不補發。第十一條外省市車輛在我省從事營業性旅客運輸的...
黑龍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組建於1984年,隸屬於黑龍江省交通廳,為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按正處級事業單位管理,主要職責任務: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具體承擔全省道路運輸...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客運...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
1990年10月18日哈爾濱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1990年12月29日黑龍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客運交通管理,維護客運交通秩序,保護乘客和經營者...
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二)從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2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運輸管理工作。第二章 道路運輸經營 第一節 客 運 第八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