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江蘇省
鹽城市鹽都區安監局的主要職能是:一、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研究提出全區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區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協助上級政府組織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覆;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區政府、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決定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組織起草區安全生產綜合性政策和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三、負責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工作動態的宣傳,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求援工作。四、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為工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六、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七、負責依法監督工商貿企業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保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八、依法監督檢查“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九、擬定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的管理工作。十一、協調、監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和責任的落實,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檢查。十二、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十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十四、承辦區政府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黨務工作;負責文秘、財務、人事、勞資、檔案、保密、信訪、外事和其他行政事務管理等工作及紀檢、監察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事務,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機關資產、房產管理以及工會、後勤、車輛調度、文印工作;承擔機關與其他有關部門、民間組織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局的人事管理,承辦機關及所屬單位管理體制、機構編制的有關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幹部調配、任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辦區安全生產工作相關會議和重要活動,負責起草相關檔案、會議報告和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材料;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工作。行政許可科綜合行使安監局各項行政許可和服務職能,具體行使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和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備案審查以及對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生產經營單位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各項材料的受理、答覆、報批以及非行政許可和便民服務項目的相關服務職能。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進行監督。負責起草相關檔案和會議報告和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材料;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並指導協調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中心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考核工作,實施對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管理。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等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培訓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和持證上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的管理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職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使用危化品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查、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材料審核和現場核查;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以及加油站、點)、醫藥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負責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企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做好監管範圍內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督促檢查監管範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監管範圍內的重大危險源監控、識別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貫徹執行,煙花爆竹銷售(批發)許可的審核和現場核查;組織並指導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
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職責: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除外)、非煤礦山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特種設備除外)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貫徹執行,以及非煤礦山企業安全許可證材料的審核和現場核查;組織並指導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負責監管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工作,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督查工商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協助做好監管範圍內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或參與工商貿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監管範圍內各相關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情況。負責區職業衛生安全監督管理站工作,牽頭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規範性檔案和標準;承擔勞動保護用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依法開展對職責範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對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等職責。
安全監督管理三科
職責: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對區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職責部門的聯絡、協調和信息溝通;協助起草全區安全生產有關政策、規定;對區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重要部署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牽頭對區政府相關部門(單位)和各鎮(區、街道)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制定、落實的督查和考核工作。牽頭組織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制定、落實和督查,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區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等重大活動;指導、協調和監督交通、建築、水利、電力、郵政、電信、林業、漁業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牽頭協調、督查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牽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體系的建設;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協助領導統一指揮、協調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具體負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形成事故調查報告,並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經濟政策的貫徹執行和落實工作;調度、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查統計分析;負責安全生產信息調度、信息發布、信息傳遞、統計分析及調度機構的管理工作。
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職責:依據《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生產經營單位實施綜合安全監察;負責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參加局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督促並跟蹤事故隱患整改,負責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和協助事故調查,負責事故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工作;負責調查處理涉及安全生產的民眾舉報及投訴。監督檢查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負責對重大危險源監控點的定期督查和信息上報;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協助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對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區安全生產協會日常工作;負責區安全生產專家組相關工作;承辦區安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
職責:依據《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依法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等的安全資格培訓工作;承辦區安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