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都區農業委員會

組織實施農業資源開發項目,檢查項目執行情況,並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參與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資金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都區農業委員會
  • 任務:組織實施農業資源開發項目
  •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的法律法規
  • 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原區農林局的職責、原區農業資源開發局的職責、區水務局的農業機械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區農業委員會。(三)加強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四)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五)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觀光農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六)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主要職責

江蘇鹽城市鹽都區農業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農業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種植業、園藝業、畜牧業、漁業、林業、蠶桑業、農業資源開發和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業(以下簡稱農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二)推進保障農業產業發展。指導糧食、畜禽、水產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資源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指導與監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查處農業行政案件,保障農業生產安全。(三)負責農業產業管理。組織編制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指導實施農業重點產業帶和優勢特色產業基地建設。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四)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休閒觀光農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建設。參與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工作,牽頭管理外來物種。(五)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牧用地、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會同有關部門對基本農田地力分等定級。負責農業資源的動態監測和調查,編制農業資源區劃規劃和開發總體規劃。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部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加強農業產業技術標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宣貫、推廣與套用。依法實施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許可與監督管理。(七)指導、監督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組織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和飼料生產企業設立條件審查和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審查。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工作。(八)負責農業資源開發工作。建立農業資源開發項目庫,負責農業資源開發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爭取國家和省對農業資源開發的投資。(九)負責林業資源和蠶桑生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植樹造林,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組織指導蠶桑、果樹等經濟林的種植和生產。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對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審核(批)。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森林防火、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保護以及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蠶桑生產、蠶種生產。負責蠶種、蠶藥質量監督。(十)負責漁業資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負責漁業生產、疫病防控和漁業資源評估、監測、增殖、保護、開發及合理利用工作。加強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組織開展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漁政、漁港和漁業船舶檢驗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漁業捕撈許可證和養殖證制度,指導漁業捕撈和水產品加工流通工作。監督管理漁業生產安全。(十一)負責農業機械化工作。研究制訂農業機械化管理制度、作業與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機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農機安全技術檢驗、駕駛操作人員考核、驗發牌證以及農機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農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機械化農業生產、農機服務組織的服務及經營活動,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跨區作業。指導農機供銷和維修網路建設。(十二)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擬訂農業科教、技術推廣規劃和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更新工程。組織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與實施,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負責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培訓、農民培訓工作。(十三)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研究提出現代農業發展指標並組織考核。分析、研判農產品市場行情,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組織指導農業信息網路建設,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加快推進計算機、網際網路和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業上的開發套用,發展農業信息服務。(十四)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工作。擬訂農業防災抗災預案,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十五)參與農業涉外事務管理。協同開展農業利用外資、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十六)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職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綜合性會議和重要活動;負責文電、機要、統戰、愛國衛生、檔案管理工作;承辦保密、信息、信訪、安全、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和提案辦理的組織協調工作;擬訂機關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接待和後勤服務工作;管理直屬農林漁場圃和國有公司。
政策法規科
掛“行政服務科”牌子,職責:組織擬訂農業產業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起草、審核農業法制工作規劃、計畫、方案、意見,對其他部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農業的條款提出意見;負責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協調與監督農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農業行政許可、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事項;組織協調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工作。
組織人事科
職責: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農林牧漁業、農機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審核上報和直屬單位農業技術職務的聘用管理工作;協調農業行業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人事檔案保管、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組織協調機關作風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計畫生育、老幹部工作;協助對轉改制企事業單位開展延續管理。
財務審計科
職責:擬訂農業發展項目的規劃與計畫,提出扶持全區農業發展的財政支農政策建議,負責強農惠農資金常態規範管理;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委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經濟協作、發展項目、基本建設等工作;承擔機關、直屬單位並指導農委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綜合科
掛“農業科”、“園藝科”、“畜牧獸醫科”、“漁業科”牌子。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種植業、園藝業、畜牧業、漁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產業結構調整、高效農(漁)業發展和重大技術推廣;組織落實相關惠農政策;組織農業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綜合性報告、文稿的起草;組織實施農委系統農業目標管理和業務考核工作;負責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與管理,指導休閒觀光農業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動植物的防疫、檢疫、防控工作;負責農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發布農業經濟信息;指導農業抗災減災;參與新農村建設相關工作。
科技與項目科
職責:擬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與政策;承擔重大農業科技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更新工程;負責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產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與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農委系統各類財政支農項目(不含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組織申報、論證審核、監督管理和評估驗收等工作;負責農業招商引資相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化工作。
農業資源開發科
職責:組織編制全區農業資源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項目庫;組織申報土地治理、高標準農田、產業化經營和科技推廣等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組織實施和管理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監督農業資源開發項目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匯總統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建後工程項目的管理、維護以及產權制度的改革;承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掛“林蠶科”牌子。職責:擬訂全區林桑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計畫;承擔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各類商品林、公益林、經濟林和風景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組織植樹造林的協調、督查、考核工作;負責森林公園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管理;監督林業資源的使用;負責綠化費和義務植樹統籌費的依法徵收與管理;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蠶桑、蠶種生產。
農機管理科
職責:擬訂農業機械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報農業機械化有關項目、計畫,並參與組織實施;負責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及網路建設;負責農機新機具、新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組織落實農機扶持政策;指導農機及其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跨區作業;負責農機化發展的預測和統計工作;負責防災救災農機具用油計畫的申報、分配和監督;指導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農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職責:擬訂農產品質量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優質農產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登記、申報等管理和原產地保護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監管,協調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農業投入品監管、農產品質量檢測等工作;負責農業生產事故技術鑑定工作;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工作;指導和組織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參與指導農產品流通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工作,指導外向型農業發展。

領導班子

張鴻新 職務:主任 分工: 主持農委全面工作。
范龍華 職務:黨委書記 分工: 負責農委黨委、農業資源開發工作,協助負責農委全面工作。
江志棟 職務:副主任 分工: 負責水產業、農(漁)業行政執法、水產技術推廣、水生動物防疫、水產品質量安全、種苗繁育、漁業生產、水產項目開發、水產統計、政策法規、普法和分管範圍內的招商引資工作;為農(漁)業行政執法、環境保護總牽頭人;分管政策法規科、農業行政執法大隊、行政服務科、漁業行政執法大隊、水產技術推廣站、水產養殖場。
李萬舜 職務:副主任 分工: 負責外向型經濟、全民創業、三產服務業、農業資源開發土地治理、高標準農田建設、產業化經營項目管理、特色鎮和新農村建設以及分管範圍內的招商引資工作;為產業化經營總牽頭人;分管農業資源開發科。
王成剛 職務:紀委書記 分工: 負責紀檢、監察、政法、綜治、最佳化環境、審計、保密、邪教處置、民政、政務公開、農業環境監察、農村生態能源、土壤肥料和分管範圍內的招商引資工作;為安全生產總牽頭人;分管監察室、農村能源技術指導站、土肥站。
李書高 職務:副主任 分工: 負責畜牧業、機關、人事、老幹部、計畫財務、政務信息、項目申報、部門經濟、關心下一代、改革改制、場圃和分管範圍內的招商引資工作;為項目申報、信訪穩定總牽頭人;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審計科、科技教育與項目科、信息中心、獸醫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獸醫院、家畜改良站、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檢疫站)、信訪辦、種子公司、蠶種場、原種場、良種場、原種分場。
郁祖良 職務:副主任 分工: 負責七星現代化農場生產建設工作。
潘永華 職務:副主任 分工: 負責造林綠化、林蠶業、招商引資、高效農業推進、示範園區建設、農林綜合、宣傳推介、對台事務、外事外經、品牌創牌和分管範圍內的招商引資工作;為招商引資和高效農業總牽頭人;分管綜合科、招商辦、綠委辦、護林防火辦、林蠶科、林業站、蠶桑站。
韓桂龍 職務:副主任 分工: 負責農業機械化、農機安全、農機推廣、農機培訓、農產品質量建設、農產品“三品”認定和分管範圍內的招商引資工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總牽頭人;分管農機管理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農產品檢測中心、農機推廣站、農機職工學校、農機監理所、農機管理站。
陳志清 職務:工委主任
分工: 負責種植業、植物保護、科技教育、農業科研、學會管理、農業生產事故鑑定、種子管理、農業統計、“三服務”、結對幫扶、農村扶貧、文明創建、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和分管範圍內的招商引資工作;為農業科技教育總牽頭人;分管糧油站、經作站、植保站、測報站、種子站、農幹校、農科所、工會、團委、婦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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