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崗市教育局
- 地理位置:鶴崗市四馬路與紅軍路交匯處
- 類別:政府機構
- 職能:貫徹上級指示、完善教育規章制度
- 隸屬:鶴崗市
主要職責
機構設定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檔案制發、運轉和管理;負責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重要決策的貫徹落實;負責機關政務信息、文秘、財務、接待、後勤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文秘政務工作;負責市特困大學生助學基金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外事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審計科)
負責制定貫徹國家和省教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意見,組織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實施工作;起草和審核以教育局或市政府名義發布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教育基本情況信息統計、分析;負責擬定院校布局結構調整的方案和規劃;負責審核中等及其以下學校的設定、更名和撤銷,並向有關部門報批;負責制定、審核全市中等以下學校招生計畫,報批高等教育招生計畫;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教師住房建設和校舍維修工作,協調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及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管理國家和省下撥的各種教育專項經費,統籌管理全市教育捐資貸款;負責協調管理全市教育財務會計工作;編制所屬單位的經費預算和決算;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協調校辦產業工作。
(四)人事科(師資管理科)
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作;綜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管理所屬單位並配合市有關部門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機構編制、年度考核、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教師隊伍規劃建設工作和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的審定和報批工作;負責制定全市中國小校長培訓計畫和教師繼續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師範類中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指導工作;負責支教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組織實施中國小素質教育工程;指導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動九年制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制定教育教學檔案及評價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規劃和管理全市中國小德育、勞動教育、幼兒教育、殘疾少年兒童教育、基礎教育科研等工作;規範和管理中國小各類競賽;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日常教學工作;參與市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組織的面向基礎教育的各類檢查評估;指導並協調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管理民族師資,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的遠程教育規劃與發展建設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進行遠程教育網路發展與建設工作;對遠程教育和信息技術教育教學質量進行評估。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制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協調大中專學校及學生參加國家和地方體育競賽、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學校衛生防病及學生體質監測工作;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的)
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檔案;制定教育教學評價標準並指導實施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和教育機構的學歷教育工作、教學工作,並審核畢業證書。協調指導電視大學、市職教中心工作。
(八)語言文字套用與信息管理科(鶴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負責貫徹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和規範以及信息處理套用與研究;指導和管理“注音識字、提前讀寫”教改實驗工作。
(九)政工科(老幹部科)
負責所屬單位的組織建設工作;對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後備幹部進行考察;負責所屬單位科級、副科級幹部的任免和上報備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知識分子工作、老幹部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宣傳思想、統戰、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管理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十)保衛科
負責直屬單位的信訪工作,指導本系統的信訪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本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參與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直屬單位反對邪教工作。
(十一) 鶴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代表市政府對縣區政府、企事業辦學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貫徹國家、省教 育方針、政策、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牽頭組織對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素質教育的評估;對申報的市級規範化學校和特色學校進行評估認定;對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評估驗收;對教育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並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