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教材編審委員會

高等學校教材編審委員會是指中國高等學校各主管部門領導下的教材和教學工作方面的業務指導和諮詢機構。1951 年由教育部建立。負責調查、蒐集國內外高等學校教材;擬定編輯、翻譯計畫;特約專家、教授審查、編譯有關教材。1962—1966 年改由高等學校各主管部門按專業歸口,根據需要分別組織有關專業、學科(課程)的教材編審委員會(或小組),負責教材的選編出版計畫及審查、評價等工作。

“文革”期間工作中斷。1979 年後由各主管部門陸續按專業、學科或課程重新設立,由學術水平較高、教學經驗豐富並具有編審教材能力的高等學校教師,少數生產和科學研究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有關出版社的編輯人員組成。任務:組織草擬和審訂教學計畫、教學大綱等各種教學檔案,向主管部門提出修改檔案、改進教學工作的建議;制定教材建設規劃,評選、審查教材,報主管部門審批;評價教材,交流教材和教學工作經驗,向主管部門反映教材使用情況;研究和評介外國教材,提出引進的建議。20 世紀 80 年代中期後成立的委員會,有的稱教材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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