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內蒙古自治區大中專蒙古文教材編審委員會辦公室正式成立於1997年12月。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大中專院校蒙古文教材建設工作,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在原內蒙古自治區高等院校蒙古文教材編審委員會和中專、中師蒙古文教材編審委員會的基礎上,經內蒙古自治區編制委員會批准,成立了內蒙古自治區大中專蒙古文教材編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編審辦),機構規格為自治區教育廳直屬相當於處級事業單位,內設編審科、審查科、綜合科等三個職能科室。編審辦的成立,結束了該項工作的機構職能從80年代初開始掛靠於大中專院校的歷史。
2000年底,為了進一步履順和規範大中專院校蒙古文教材建設機構與工作,經教育部批准,將第二屆全國大中專院校蒙古文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內蒙古自治區大中專蒙古文教材編審委員會辦公室。兩個辦公室的合併,標誌著大中專蒙古文教材建設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2009年6月,按照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全國蒙古文教材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全國大中專院校蒙古文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與內蒙古自治區大中專院校蒙古文教材編審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其日常工作和蒙古文教材建設工作,由內蒙古自治區大中專院校蒙古文教材編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的決定要求,編審辦承擔了中國小蒙古文教材的審查工作,並認真履行全國蒙古文教材審查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強對蒙古文教材審查工作的統籌管理,並優選教材審查人員、強化教材審查力度,嚴格按照《中國小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中國小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編寫審定管理辦法》和《全國蒙古文教材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章程》等工作規程開展了中國小蒙古文教材審查工作。
主要職責
編審辦作為自治區和全國大中專蒙古文教材的編譯、審定、出版和教材供應工作任務,承擔著教育部授權的全國大中專蒙古文教材的審定工作任務和全國中國小蒙古文教材的審查工作任務。其主要職能職責為:在教育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和審查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審查全國幼稚園、中國小各科蒙古文教材(包括教科書、教學參考書、教學輔助書、教學掛圖、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體、學生用工具書等);在教育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和審定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跨省區大中專院校蒙古文教材的審定和審查工作;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的領導下,負責編制自治區大中專院校蒙古文教材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編審計畫,組織和指導蒙古語授課大中專院校編寫、編譯和審定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