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桿頭

高爾夫桿頭

體育名詞,指球桿的頂端作用於球的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爾夫桿頭
  • 解釋:高爾夫的一部分
(1)單純的形狀
桿頭的形狀大體上應為單純的形狀。 又、其所有部分應堅固,且為實際的桿頭構成部分,同時應起作用。作為單純的形狀,無法正確地,並且包括地定義,但是被認為是不滿足單純形狀條件的,並且是規則上不允許的例子,闡述如下:
為符合尺寸規格或是瞄準及其他為目的:
高爾夫桿頭
(i)有貫穿桿頭孔;
(ii)以裝飾或是結構上的目的以外目的,附加在桿頭上的透明的物質;
(iii)安裝在桿頭本體上的圓形突起、板材、棒材、鰭板等附屬物;
但是,對於推桿允許存在例外。又、桿頭底部的溝槽或葉片部分不得超過桿面外溢。
(2)尺寸及大小
1、木桿(WOOD)
把球具以著地角60度放置時,桿頭的尺寸必須如下闡述:
(i)從桿頭的跟部至桿頭的趾部的長度必須大於桿頭的桿面至背面的長度。
(ii)從桿頭的跟部至桿頭的趾部的長度必須為5英寸(127mm)以內。
(iii)從桿頭底部至桿頂的長度必須為2.8英寸(71.12mm)以內。
這些尺寸是把其垂直投影面的跟部和趾部、桿面和背面(請參考圖VIII尺寸A)各自前端之間進行水平測量,或是水平投影面的底部和桿頂(請參考圖VIII尺寸B)的兩前端之間進行垂直測量獲得。如果無法明確確定跟部的後端時,可認為是從放置球具的水平面至距離0.875英寸(22.23mm)的上方部位(請參考圖VIII尺寸C)。桿頭的容積應為28.06立方英寸(460立方厘米),上容許誤差的範圍為0.61立方英寸(10立方厘米)以內。
註:違反附屬規則(II)、4b(i)容積規定的2004年1月1日以前使用的或是市場上銷售的、且除桿頭的容積以外都符合規則的球具,可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
2、鐵桿(IRON)和推桿(PUTTER)
把桿頭放置在通常瞄球位置時,桿頭的尺寸為從跟部至趾部的長度必須大於桿面至背面的長度。對於傳統形狀的桿頭,其尺寸為把其垂直投影面的跟部至趾部、桿面至背面的各自兩個前端之間進行水平測量獲得。對於非傳統形狀的桿頭,跟部至趾部的尺寸可以桿面進行測量獲得。
(3)打擊面
桿頭的打擊面必須是只有一個面。但是僅限推桿兩個打擊面的性能完全一樣,並製作成打擊面相對時,可具有兩個打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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