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位

高爾位 (1625~1701),漢軍正黃旗人,舉人出身,官至工部尚書

基本介紹

  • 本名:高爾位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漢軍正黃旗
  • 出生日期:1625年
  • 逝世日期:1701年
  • 主要成就:官至工部尚書
人物生平,家族成員,個人政績,

人物生平

順治四年(1647),舉人。初任直隸南和知縣。順治九年(1652)四月,行取,授監察御史。十月,巡按陝西。順治十二年(1655)六月,巡按山西。順治十五年(1658)十月,巡視兩淮鹽政。
順治十六年(1659)六月,海寇鄭成功瓜洲,高爾位出揚州城護解鹽課銀,為總督亢得時所劾,上諭高爾位身為御史,聞警即當率屬固守,乃賊尚未至,先借端出城,致令百姓驚逃,深為可惡,令解任,該督撫嚴察具奏。順治十七年(1660)五月,總漕蔡士英奏高爾位於順治十六年六月十六日起解課銀十四萬兩次日,賊陷瓜洲,即出城送至高郵,於二十日回揚,賊鋒甚熾,恐致不虞,於二十二日罄發庫項十一萬,兩遣運判郭顯功押解進京,舊例原無鹽院親送之條,緣乏兵護親送至淮安,至七月二十四日回揚,下吏部,會同都察院議。尋議高爾位雖無城守責,但聞警當協守城池,乃以送鹽課為詞,兩次出城,應議處事在赦前,免議得旨俞允。
康熙三年(1664)三月,內遷順天府府丞。康熙四年(1665),兼理崇文門稅務。康熙十七年(1678),遷通政使。康熙十九年(1680)正月,授左僉都御史。十二月,遷奉天府府尹。康熙二十二年(1683),擢刑部右侍郎。康熙二十三年(1684),轉左。康熙二十五年(1686),丁母憂。康熙二十八年(1689),服闋,補刑部左侍郎,兼管右侍郎事。康熙二十九年(1690)三月,授佐領
康熙三十年(1691)正月,以疾乞休,諭照舊供職。六月,擢工部尚書。十月,以疏浚城河浮估,降補通政司參議,命以所降級致仕
康熙四十年(1701)十二月,卒年七十七。

家族成員

父:高勛,明朝錦州副將,從總兵祖大壽降清

個人政績

高爾位大力發展奉天(今瀋陽)地區的文教事業。他曾捐資修繕開原古城廟宇崇壽寺和寺院中的崇壽寺塔。他還捐款修繕了寧遠城(今興城古城)的文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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