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界定,民族歷史,人口狀況,人口分布,支系介紹,社會經濟,社會組織,文化習俗,概述,語言文化,飲食文化,服飾文化,節日習俗,居住習俗,婚嫁習俗,喪葬習俗,宗教信仰,民族禁忌,傳統體育,民族藝術,文學藝術,歌舞藝術,木雕藝術,代表人物,抗敵英雄,演藝界人士,
民族界定
高山族是中國台灣
南島語系各
族群的統稱,指
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上漢族及其他大陸民族以外的“中華民族”人口,範圍大概相當於歷史上漢族所謂“
生番”,日本殖民當局所謂“
蕃人”、“
高砂族”,或當前台灣當局法律上“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的總和。
台灣的原住民族可分為兩大類∶
1、住在西部平原與外界接觸較早的平埔諸族,多已融合於台灣漢社會中;
2、住在山區或東部平原的諸族,尚能保持其固有風俗與語言。
由於歷史上原居平地的
台灣原住民(“熟番”、“
平埔族”)大量
漢化,當前各“平埔”族群並無明確法律地位,借用
中華民國早期分類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定義乃將其視為“漢族”;因此,“高山族”的指涉範圍,小於廣義的“台灣原住民”(包含各“平埔”族群)或島上
南島語系族群的實際總和。“高山”、“平埔”二分法,是從漢族中心角度出發的政治性泛稱,缺乏人類學根據;此類說法在台灣,被認為含有種族主義與殖民主義的色彩。
歷史上,特別是明代以前,並沒有高山族這個名稱。高山族民族來源是多源性的,但主要來自中國大陸東南沿海的古越人的一支。自漢族居民移居台灣後,原住民族分化為兩部分:一部分定居平原,與漢族融合,稱為平埔人,包括
西拉雅族21社,洪安雅族13社,巴布薩族9社,巴則海族4社,拔埔拉族4社,道卡斯族6社,凱達格蘭族28社,
噶瑪蘭族34社。另一部分仍定居于山區,受漢族影響較少,至今保留著原住民族語言、風俗、習慣等特點,現高山族,一般指這一部分少數民族。“高山族”這個名稱是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大陸對台灣省民族的總稱。該詞主要是由大陸所使用,而台灣當局已經停用此名詞。
1954年3月14日,台灣當局規定:高山族包括泰雅、賽夏、布農、曹族(1998年11月更名為鄒族)、魯凱、排灣、卑南、雅美、阿美9個族群(一說為10個族群,邵族也算一個族群)。邵族原被歸類於平埔族,2001年納入原住民的第10族。原居住於宜蘭,後大舉遷居至花蓮的平埔族--噶瑪蘭族,經過族群認同調查後,於2002年正式認定為第11族。
太魯閣族則於2004年被政府認定由泰雅族獨立出一個族群,成為第12族。2007年原隱身於阿美族之中的撒奇萊雅族(Sakizaya)獨立為第13族。2008年原被列含於
泰雅族之
賽德克族經行政院第3089次院會(4月23日),決議通過為台灣原住民族第14族。至2008年4月23日,台灣已確認的高山族族群為13個。另有未被確認的族群,包括:
巴布薩族、
巴賽族、
洪雅族、
凱達格蘭族、
雷朗族、
馬卡道族、
巴布拉族、
巴宰族、
猴猴族、
西拉雅族和
道卡斯族。
民族歷史
在台灣出土的新石器時代的文物,與中國福建的新石器文物關係密切,台灣人主要的應是從中國大陸遷移過去的。
高山族過去長期處於原始社會發展階段。據史載,三國時期,高山族的先民分成若干部落,部落成員稱為“彌麟”,公共事務由部落成員共同管理。他們使用石斧、石錛、石環、用鹿角為矛,用青石為鏃,以採集、狩獵為主,畜牧業尚不發達。盛行男嫁女家的婚姻制度,大約尚處在母系氏族社會階段。至7世紀,已有了農耕、畜牧,生產工具仍以石器為主,有少量鐵器。部落有酋長,無賦稅,公共事務仍由部落成員管理,有人犯罪,由部落成員根據習慣法共同議決制裁辦法,輕者杖責,重則處死。無文字,不知曆法,崇拜山神、海神。集會時多舉行歌舞。已有雕刻與繪畫。歷北宋、南宋、元朝、明、清代各代,台灣與內地的聯繫日益增多。據
陳第《東番志》等書記載,當時高山族的農業、畜牧業和狩獵,雖較以前有了進一步發展,且已有部分特產與大陸沿海居民進行貿易,大陸人以瑪瑙、瓷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高山族的鹿脯、鹿皮、鹿角等,但各部落之間依然“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仍過著原始的生活。
從16世紀開始,台灣高山族多次遭受外國侵略。1563年,倭寇侵入北部雞籠(基隆)一帶燒殺搶掠,當地高山族被迫遷居山區。以後又有荷蘭殖民者、西班牙殖民者、美日侵略者侵略台灣,高山族人民給予了堅決抵抗,開展了英勇頑強,不屈不撓的鬥爭,表現出了誓死保衛家園的愛國主義情操。
17世紀以後,由於大量漢族遷居台灣,以及
鄭成功政權採取有利於發展高山族經濟文化的一系列措施,加速了高山族社會經濟發展。居住在西南部平原的高山族,有一部分發展進入封建社會。
長期以來高山族和漢族人民共同抵禦外國侵略者的侵略,共同開發了台灣。在日本帝國主義侵占台灣50年間,反抗鬥爭尤為激烈,以1930年的
霧社起義規模最大。1947年又參加了以漢族為主的“二二八”起義。
人口狀況
人口分布
2001年,台灣高山族人口41.5萬人。其中阿美族古稱“阿眉族”,人口約15.4萬人;泰雅族,人口約8.4萬人;排灣族,人口約7萬人;布農族,人口約3.5萬人;卑南族,人口約9000人;魯凱族,人口約1.5萬人;曹族(1998年台灣當局改為鄒族),人口約8000人;雅美族,人口約4000多人;賽夏族,人口約3000人;邵族,僅數百人。
高山族居民大部分居住在台灣省,2010年達40多萬。除此之外,高山族還分布在大陸的許多地方,例如福建、北京等省市。根據2010年第六次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普查,大陸有高山族4009人。
支系介紹
至2001年7月17日,台灣已確認的高山族族群為13個:泰雅人、賽夏人、布農人、曹人(1998年11月更名為鄒族)、魯凱人、排灣人、卑南人、雅美人、阿美人、噶瑪蘭人、太魯閣人、撒奇萊雅人和賽德克人。
布農人
布農人(布農是高山語“人”的意思)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於60個村落。原始居住地在玉山以北、中央山脈以西的高峻山地,後向台東、高雄方向遷徙。現主要居住在
南投縣的仁愛、
信義鄉、高雄市那碼夏、
桃源、茂林區、台東縣的海端、延平鄉、關山鎮、花蓮縣的
萬榮、卓溪鄉、
玉里鎮等。總族群下分3個小群:北布農人分布於中央山脈西麓;中布農人分布於高雄縣境內;南布農人散居於台東花蓮一帶。織布、編籃、製革、制陶技術比較發達。社會生活是父系氏族制,婚後妻從夫、子從父,女子在家中有一定地位。
魯凱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於20個村落,分布在
阿里山、新高山以南,大武山以北的山地,包括
高屏溪上游的濁水溪、隘寮溪和中央山脈的東側大
南溪流域,屬
屏東縣三地、霧台,高雄縣茂林,台東縣卑南等鄉,其中以霧台鄉最為集中。魯凱人生活習慣與排灣人相同,他們住
石板房,以陶壺、料珠、雕刻、紋身聞名。社會生活方面已有階級出現。每代成員中只允許一對配偶存在,權力由長男繼承,死後採用側身葬、直肢葬。語言、文化受布農人影響較大。
排灣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於160個村落。原多生活于山麓一帶,後移住山地。其分布區域,北起大武山,南達恆春,西起隘寮、坊寮一線,東至大麻里以南的三角地區,分別散居於屏東縣的三地、瑪家、泰武、來義、春日、獅子、
牡丹和台東縣的
金峰、達仁、大麻里、大武等鄉。排灣人分為排灣和塔羅塔羅兩個亞族,前者居於該族分布區的中央部分,有濃厚的民族特性,以中央山脈為界,又分為東本兩個小族;後者居於東海岸一帶,也分為東海岸和巴里拉利奧兩個小族。該族群有平民、貴族等階級之分。子女中居長者繼承權力。手工藝較發達。
卑南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分居於8個村落。傳說該族發源於台東附近的巴納圖,曾為台東平原主人。主要分布於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之海岸地區,居住地是台東縣的卑南、金峰、達仁等鄉。過去曾與魯凱、排灣列為一族,1954年確認為一個獨立的族群。族權是由長女繼承,家庭生活偏重於母方。
邵族人
邵族人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居住於南投縣境內的日月潭一帶。有人認為它是曹人的一部分,有人又把它劃為布農人的成員,還有人把它劃為平埔人的一系,但其語言、風俗、習慣獨具特點,因而把它看成獨立的族群。
泰雅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是高山族中第二個大族群。居住於120個村落。原先居住在
台灣西部平原,後因環境壓力,逐步移居山區,主要分布於台灣北半部,如
新北市的烏來區,
桃園市的復興區,
新竹縣的尖石鄉、五鋒鄉、
苗栗縣的泰安鄉,
台中市的和平區、南投縣的仁愛鄉、信義鄉、花蓮縣的秀林鄉,
宜蘭縣大同鄉、南澳鄉等。該族群下分泰雅和賽德克兩個亞族群。泰雅亞族又分西住堡群、大(山+科)(山+坎)群、大湖群、西開利克群;賽德克亞族也分東、西兩個群落。該族群有紋面、紋身的風俗。男善狩獵、女善紡織,行從夫居。
達悟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分布於台東縣蘭嶼島濱海地帶,是高山族中唯一的漁獵民族。語言幾乎與
菲律賓北部的巴丹居民一致。農業以種植水芋為主,工藝以制陶、造船、制銀較為著名。社會生活以核心家庭為主。該族群愛好和平,沒有獵頭等習慣。
鄒人
曹族人(1998年11月更名為鄒族)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原分布於桃園
大溪至大安溪一帶,定居在新竹縣
五峰鄉、苗栗縣南莊、獅潭鄉等地。該族群下分北賽夏和南賽夏兩個小族群,族群內部,行從父居、妻隨夫行,常數代同居,同代中不一對配偶為限。每兩年舉行一次人矮人祭。
阿美人
(阿美是“北方”的意思,是阿美南部的人對北部人的稱呼)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在高山族中人口最多。原分布於台灣東部縱谷平原南北兩端的秀姑巒溪口和恆春附近,後來移居東部縱谷及海岸線一帶的花蓮縣東部和台東縣的東北部,包括台東縣11個鄉鎮和花蓮縣12個鄉鎮。依據語言、習俗和地域差異,大體分為北、中、南部阿美和
海岸阿美四部分。
賽夏人
是高山族的族群之一。他們的祖先是從
大霸尖山下移到大湖、
苗栗一帶平地,然後又逐漸遷徙到泰雅人居地西南邊的
阿里山和
五峰山一帶山區,分屬於新竹縣的五峰鄉等地。
社會經濟
高山族人大多數從事農業,少數捕魚、狩獵。有雕刻和編織等手工藝。
17世紀漢族大批移民以前,台灣高山族處在原始社會階段。居住在山地的族群以狩獵為生。居住在平原的族群,從事燒墾農耕兼漁獵、採集,主要種植芋、薯、旱稻、穀子等。他們不知道犁耙鋤斧之工具,生產工具和農耕技術極為原始。
清代,隨著大規模的移民開拓,台灣的高山族普遍引進漢族先進生產技術。居於平原和沿海的高山族生產和生活發生了顯著變化,開始種植稻、麥、黍、稷、芝麻、豆類等,而巢居穴處和深山老林之中的高山族仍以狩獵為主,兼事採集、種植。狩獵稱為“出草”,以捕鹿為主,兼獵野豬、野牛、熊、豹、兔、雉等。狩獵工具主要有弓、箭、矛、刀、火銃等,狩獵方法一般是焚獵、陷獵、射獵等,圍獵的場面十分壯觀。到了近代,狩獵已變為高山族的副業。在阿美人、卑南人習俗中,團體出獵是重大祭祀的宗教儀式前後必須進行的活動。蘭嶼的雅美人(1998年更名達悟)和海岸阿美人及日月潭還從事漁業。通常用魚刺、魚叉、弓矢、漁網、魚筌、魚籠、竹罩、竹筏、漁船等工具捕魚。採用射魚、網撈、垂釣、築堰、毒魚、涸魚、簾魚、誘魚等方法。雅美人在每年3至6月是獵捕飛魚的旺季。他們以父系世系群為單位組建船隊,夜間網撈。卑南人、排灣人、魯凱人等雖近海而居,卻不務漁業,仍以農業兼狩獵為基本生產形態。至1949年以前,高山族布農人和泰雅人的一部分仍保留著濃厚的原始公社殘餘,平埔人、排灣入、泰雅人、魯凱人、達悟人等已超越奴隸制社會進入到封建社會階段。平埔人、排灣人還出現租佃關係和貧富分化。
1949年以來,台灣省在國民黨的控制下,資本主義商品經濟達到了比較發達的階段,台灣經濟被稱為“亞洲四小龍”之一。在發達的商品經濟的影響和推動下,高山族的農耕兼漁獵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高山族居住的地區,現代工業、現代農業生長起來,高山族人民,特別是居於沿海和平原的高山族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但是各地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發展程度差距很大。居住在山區的高山族經濟發展依然緩慢,生活水平相對較低。
1991年,高山族人均收入分別為92 117元和96 524元,如與台灣省農家的人均收入116 636元相比較,即為其之80%左右。1991年台灣省一般家庭的人均收入為155731元,山地和平地高山族的人均收入僅其六成左右。
1996年,山地和平地高山族的人均收入分別增加了19.39% 和25.25%,達109981元和120894元,但如與同年台灣省農家的人均收入177 179元比較,則僅為其之62 08%和68 24%,比1991年分別下降了16.9和14.52個百分點。台灣省一般家庭的人均收入增長到234 735元,同年山地和平地高山族的人均收入僅其一半左右。分別為46.85% 和51.50% .與1991年相比較。5年間收入差距擴大了12.3和10048個百分點。
社會組織
高山族的基層組織是“社”,社是自然村寨,小社由一個氏族組成,大社由數個氏族組成,一般上千人,小社五六百人,實行民主政治,重大問題由社大會決定。社首領包括頭目(領袖)、祭司(或巫師)和長老會。是社會的最高權力機構。頭目領導耕戰、漁獵,裁決內部糾紛,幫助祭司組織祭祀活動。
多數高山族社以會所(會廨)作為社的活動中心,也是男性年齡組織的教育訓練場所。年齡組織是社內部以年齡為序的一種等級制度。各支系的年齡等級劃分有多少之別,大致可分為幼年、少年、青年、壯年和老年等級別。凡男性,都要歸入相應的年齡等級,擔負一定的社會分工。每隔數年,要舉行一次晉級禮。從少年開始,嚴格按照性別施以基本訓練。男性是狩獵、耕戰方面的技能訓練;女性是紡織、家務及採集方面的訓練。
文化習俗
概述
高山族世代相承的傳統習俗中,有許多華南古文化的特質,諸如巢居、公廨、舟楫、杵臼、
木鼓、生食海產、嗜檳榔、嚼米釀酒、竹筒飲酒、跣足、蹲踞、羽冠、卉服、珠貝、貫頭衣、筒裙、
斷髮文身、
鑿齒、涅齒、穿耳、琴簫挑逗、構屋笄居、
崖葬、
洗骨葬、歌舞、鞦韆、木雕、獵頭、祭祀、巫術、太陽與蛇和鳥崇拜、祖先崇拜、洪水神話、射日神話、連名制度,等等。其中巢居、舟楫、鑿齒、穿耳、生食海產、崖葬、蛇崇拜等都是古越人典型的文化特質,印證了高山族與古越人;習氣共俗,源出一脈。
語言文化
高山語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各地區高山語差比較大。起碼有15種語言,大致可分為"泰雅"、"曹"、"排灣"三大語群,泰雅人、排灣人、布農人等十多個分支。沒有通用的民族文字。散居於大陸的高族族通用漢語文。有阿美人、沒有自己的文字。居住在台灣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獨特的文化藝術,他們口頭文學很豐富,有神話、傳說和民歌等。
飲食文化
高山族的飲食以穀類和根莖類為主,一般以粟、稻、薯、芋為常吃食物,配以雜糧、野菜、獵物。山區以粟、旱稻為主糧、平原以水稻為主糧。除雅美人和布農人之外,其他幾個族群都以稻米為日常主食,以薯類和雜糧為主食的補充。居住在蘭嶼的雅美人以芋頭、小米和魚為主食,布農人以小米、玉米和薯類(當地稱地瓜)為主食。平埔人還特產香米、喜食“百草膏”(鹿腸內草漿伴上鹽即食)。昔日飲食皆蹲踞生食,飲食、烹飪、享用十分考究。高山族嗜菸酒、食嚼檳榔。
在主食的製作方法上,大部分高山族都喜把稻米煮成飯,或將糯米、玉米面蒸成糕與糍粑。
高山族蔬菜來源比較廣泛,大部分靠種植,少量依靠採集。常見的有南瓜、韭菜、蘿蔔、白菜、土豆、豆類、辣椒、姜和各種山筍野菜。
高山族普遍愛食用姜,有的直接用姜蘸鹽當菜;有的用鹽加辣椒醃製。肉類的來源主要靠飼養的豬、牛、雞,在很多地區捕魚和狩獵也是日常肉食的一種補充,特別是居住在山林里的高山族,捕獲的獵物幾乎是日常肉類的主要來源。
高山族的十個族群中各自都有自己獨特的食品,其中典型食品有:醃肉,高山族泰雅人、阿美人儲存肉類的方法,其中泰雅人醃猴肉和阿美人醃鹿肉和野豬肉別具一格;咂酒,高山族排灣人、布農人土法釀製的一種米酒。
布農人在製做主食時,將鍋內小米飯打爛成糊食用,排灣人喜用香蕉葉子卷粘小米,摻花生和獸肉,蒸熟作為節日佳肴,外出狩獵時也可帶去。但作為狩獵帶去的點心,餡里一般不加鹽巴等鹹味調料。
泰雅人上山打獵時,喜用香蕉做餡裹上糯米,再用香蕉葉子包好,蒸熟後帶去。排灣人喜歡將地瓜、木豆、芋頭莖等摻合在一塊,煮熟後當飯吃。泰雅人喜用生薑或辣椒泡的涼水做為飲料。據說此種飲料有治腹痛的功能。過去在上山狩獵時,還有飲獸血之習。不論男女,都嗜酒,一般都是飲用自家釀製的米酒,如粟酒、米酒和薯酒。
雅美人喜歡將飯或粥與芋頭、紅薯摻在一起煮熟做為主食。外出勞動或旅行,還常以乾芋或煮熟的紅薯及類似粽子的糯米製品為乾糧。排灣等族狩獵時,不帶鍋,只帶火柴,先將石塊壘起,用乾柴禾燒熱,再在石塊底下放芋頭、地瓜等,取沙土蓋於石塊上,熟後食用。食用芥菜時先將正在生長中的葉擗下來,用鹽揉好,放兩三天后才吃,留在地里的芥菜根繼續生長。
排灣人不吃狗、蛇、貓肉等,吃魚的方法也很獨特,一般都是在撈到魚後,就地取一塊石板燒熱,把魚放在石板上烤成八成熟,撒上鹽即可食用。排灣人小孩不許吃鰻魚,甚至其他魚的魚頭也不讓吃,認為吃了魚頭不吉利。
阿美人在做肉菜時,喜把肉切成塊,插上竹籤,煮好後放在一個大盆里,全家人圍在盆邊,每個人用藤編小籃盛飯,共用一勺舀菜,一手抓飯,一手取肉吃。在插秧季節,他們喜到水田裡捉小青蛙,帶回家中用清水洗淨,煮熟即吃。阿美、泰雅等族人有的也吃捕來的生魚。他們還喜歡將打來的獵殺好去皮,加鹽和煮得半熟的小米一起醃存,供幾個月食用。保存食品常用醃、曬乾和烤乾等幾種方法,以醃製一、兩年的豬、魚肉為上餚。高山族過去一般不喝開水,亦無飲茶的習慣。
服飾文化
高山族傳統衣飾絢麗多彩,衣飾式樣因族群而異。
高山族男子的衣飾式樣,大體有四種類型:一是以泰雅人、賽夏人和北部阿美人為代表的北部型。其特徵是用兩幅麻布拼縫成無袖筒外褂;二是以曹人和布農人為代表的中部型。其特徵是以鹿皮為衣料,上衣為帶毛的鹿皮背心,外披鹿皮披肩;三是以排灣人、卑南人、魯凱人和南部阿美人為代表的南部型。其特徵是對襟長袖上衣,腰部系半腰裙,或系一條寬腰帶而垂其兩端作為前裙;四是蘭嶼島上雅美人的雅美型。僅系一條用寬約三四寸的厚布做成丁字帶遮擋下身。
高山族女子衣飾類型包括短衣長裙和長衣短裳。大體有三種類型:一是泰雅人、賽夏人、曹人和阿美人的短衣長裙式;二是布農、魯凱人和排灣人的窄袖長衣式;三是雅美人的半裸露式。上身常常只穿一件背心,下體僅橫圍一塊腰布。冬季則用一塊方布自左肩圍裹其身,於左肩上打結。
高山族各族群男女皆重裝飾。飾物種類很多,主要有貝珠、貝片、琉璃珠、豬牙、熊牙、羽毛、獸皮、花卉、銀銅首飾以及錢幣、紐扣、竹管等。他們用這些飾物把渾身上下裝飾得琳琅滿目,五光十色。尤其是男子,盛裝時幾乎從頭到腳都有裝飾,有些男子尤其是頭領的頭冠甚至比女子頭冠更為複雜和多姿多彩。
按地域分:北部常見無袖胴衣、披衣、胸衣、腰帶;中部常見鹿皮背心、胸袋、腰袋、胸衣、黑布裙;南部常見對襟長袖上衣、腰裙、套褲、黑頭巾等。
雅美人服飾簡單,男子以丁字布遮下身,上穿背心;女子通常上穿背心,下著筒裙,冬天以方布裹身。
高山族在古代以裸為美。僅以幅布遮陰,毛皮圍腰。但接觸漢文化以後,逐步形成男穿長衫女著裙,講究服飾美。衣服除獸皮、樹皮外,多用自織麻布並加彩紋裝飾。
高山族的服飾圖案、日用品、工藝品多選用蛇紋圖案,這與他們的居住環境和圖騰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由於高山族生活在蛇類出沒的亞熱帶地區,對蛇的屬性、特點有較多的了解,他們把"百步蛇"當作神靈的化身,認為是祖宗的靈魂附在上面,因而不能殺害,並把它作為神靈加以崇拜。
高山族還有黥面、文身、鑿齒、涅齒、穿耳、除毛、
束腹等身體裝飾習俗、身體裝飾一般出於成年、美觀、聯姻、紀功、尊貴等目的。20世紀40年代中期以後,身體裝飾習俗逐漸趨於衰退,但其殘餘影響還在。
節日習俗
重要節日
高山族的重要節日有:播種祭泰雅人,(三月下旬春播結束之日)、
平安祭(布農人,四月初四)、“阿立”祖祭(平埔人,九月十六日)、
豐年祭(鄒人、魯凱人、達悟人等,八月十五日)、竹竿祭(排灣人,十月二十五日、)、
猴祭與
大獵祭(卑南人,十一月)、
矮靈祭(賽夏人,十月十一日至十八日)以及達悟人的
飛魚祭,等等。
高山族的傳統節日大都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基本上是以祭祀典禮的形式而出現的。如開墾祭、播種祭、除草祭、豐年祭、五年祭、祖靈祭、漁獵祭、矮靈祭、船祭、飛魚祭等,其中“豐年祭”是除雅美人外高山族全民性的節日。在節慶期間,除歌舞聚宴外,還增添了體育比賽、文化展覽、遊藝活動等。
節日禮儀、祭祀食俗
高山族喜歡在節日或喜慶的日子裡舉行宴請和歌舞集會。每逢節日,都要殺豬、宰老牛,置酒擺宴。
布農人在年終時,用一種吃“希諾”的植物葉子,包上糯米蒸熟,供本家同宗人享用,以表示慶賀。
高山族節日宴客最富有代表性的食品是用各種糯米製作的糕和糍粑。不僅可作節日期間的點心,還可作為祭祀的供品。也將糯米做成飯招待客人。
高山族各族的祭祀活動很多,諸如:
祖靈祭、穀神祭、山神祭、獵神祭、結婚祭、豐收祭等種種,以排灣人的
五年祭最為隆重。屆時除擺酒席供品外,還伴以各種文體活動。婚禮及宴請的場面十分豐盛和壯觀,尤其要準備大量的酒,屆時參加者都要豪飲,並有不醉不散的習俗。“豐收祭”這天,族人自帶一缸酒到場,圍著篝火,邊跳舞、邊吃邊飲酒,慶賀一年的勞動收穫,每年舉辦一次。
排灣人在歡慶的日子裡常用一種木質的、雕刻精美的連杯,兩人抱肩共飲,以表示親密無間,如有客至,必定要殺雞相待。
布農人在宴客時先把雞腿留下來,待客人離去時帶在路上吃,意為吃了雞大腿,走路更有氣力。
魯凱人善以壘石為灶烤芋頭,經烘烤的芋頭外脆里軟,便於攜帶,也常帶給客人路上食用。
居住習俗
高山族過去是依山傍水,巢居穴處,或辟竹編茅,架木為屋。住宅類型有木屋、竹屋、茅屋、板岩石屋、草頂地下房屋等,但十分講究造型和實用相結合。大都呈長方形或四方形,有門無窗。
婚嫁習俗
高山族的婚姻行一夫一妻制,禁止近親結婚。男女大多自由戀愛結合,如泰雅人以吹口哨表示愛情,有的阿美婦女到男方家贈物表示相思。高山族青年男女的戀愛婚姻非常自由,父母從不干涉。當姑娘到了結婚年齡時,家裡就會為她準備單獨的住處。
排灣人婚慶時,將小米磨成粉,加水攪糊,包入魚蝦(蝦露出尾巴),捏成雞蛋大小的團,置於沸水鍋中燒,熟後撈出食用。
喪葬習俗
喪葬形式,泰雅人、布農人、曹人多行屋內葬,埋屍於死者床下。排灣人、達悟人行野外墓葬,阿美人將死者埋葬在屋前後空地,對惡死者,一律就地埋葬。
宗教信仰
高山族還保留有原始宗教的信仰和儀式。他們崇拜精靈,各地信仰的神不一,有天神、創造宇宙之神、自然神、司理神和其他精靈妖怪。祭儀有農事祭(包括開墾祭、播種祭、除草祭、收刈祭、新谷入倉祭等,主要的是粟祭)、狩獵祭、漁祭、祖靈祭等。盛行巫術,其中卜占方法有鳥卜、夢卜、水占、竹占、瓢占、飯占等,並有多種形式的巫書。由於漢族移民和荷蘭、西班牙殖民者的影響,高山族宗教信仰複雜。漢族帶去了佛教、西方傳教士帶去了基督教、天主教等。這幾種宗教都在高山族民眾中生根,高山族宗教生活中形成原始宗教信仰、佛教和西方宗教等交錯並立的局面。
民族禁忌
禁忌是帶有宗教意義的禁規。它是人們懾於大自然的威力而採取的避禍遠害的消極手段。高山族有許多關於狩獵、農耕、祭祀及其他方面的禁忌,其目的在於:通過強制性的恪守這些禁規,避免不可覺察的危險,特別是死亡的發生,以維護生產、祭祀的正常活動以及社會倫理道德,不受影響和干擾。禁忌一旦被觸犯,大家預感到可能蒙受某種禍害而惶惶不安,當即中止正在進行一切活動,採取祈禱、咒語、噴酒、祭獻等祓禳方式,解除可能存在的危險;犯禁的人,輕則受罰,承擔祓禳饗宴的一切費用,重則處死贖罪。
在高山族禁忌中,有些是共同的,各部落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嚴守。具有普遍意義的禁忌,屬於視覺的,如:禁忌遇見橫死者及其葬地、遇見動物交尾等;屬於觸覺的,如禁忌接觸神物、接觸死者的器物等;屬於行為的,如禁忌排氣、打噴嚏、同族性交等。特殊禁忌,如:婦女懷孕後,禁忌用刀斧,不能吃猿、山貓、穿山甲和並蒂果實等,忌生雙胞胎;忌見蛇、山貓、鼠、橫死者及其葬地;女人不能接觸男人使用的獵具與武器,諸如弓、箭、槍、矛等,不得擅自進入男性會所和祭祀場地;男性不能接觸女人使用的織布機和生麻,在狩獵、捕魚及農忙期間,禁止與女性同房;成人在會所受訓期間,禁止與女性接觸;在捕魚、出獵或祭祀期間,家裡不能斷火;祭祀期間不能吃魚等。其中,祭祀中打噴嚏尤為忌諱,南部高山族認為噴嚏意味著靈魂出殼,有招誘惡靈的危險,是禍事臨頭的徵兆。
生育方面的禁忌主要有:
1、禁忌生雙胞胎,因為迷信雙胎是野獸所在,預示著災禍將至,必殺其一以為禳災。
2、布農人禁忌私生子,通常把私生子拋棄荒郊野外。
3、阿美人生產禁忌男人與寡婦窺視,嬰兒禁忌父親懷抱,據說由於嬰兒軀體軟弱,會通過接觸使其父傳染軟弱的病症,以致狩獵、出征時奔跑乏力,一無所獲。這條奇特的禁忌具母系特權社會確保孩子撫養權操在母方手裡的“措施”。
傳統體育
刺球
又稱竿球,是高山族最喜愛的體育運動形式之一,盛行台灣屏東和廣東潮州一帶,五年舉行一次,所以又稱“五年節”,並且非常隆重。這項源於一段古代的民間傳說:大意是說在很久之前,高山族有一位勇敢的青年守衛人間的火種,突然發現有一隻猛虎想撲滅火種,他用長竿刺殺了老虎,從而使人間的火種得以保存。後來人們為了紀念他的英勇行為,激勵民族的鬥志,便在民間廣泛的開展了這項運動。
按民間習慣:刺球所用的球是用粽皮所做,其中刺中粽球的操竿者,在今後的五年中事事如意,逢凶化吉。刺中得越多,要受到鄉親們的敬重,還可能得到姑娘們的垂情。刺球活動多按村落舉行,參加者十多人、幾十人不等。比賽時由專門的拋球手把粽球拋向空中,由持竿者雙手舞動刺竿,以刺中落下的粽球為勝,拋球的數量沒有限制,期望人人都能得到好運。在結束前一般都由拋球者把一個插滿羽毛的球拋向空中,只要有人刺中了,就宣告結束。
背簍球
又稱背簍會,是高山族男女青年連情的一種形式。流傳於台東、花蓮一帶,並被稱為“阿美人”。參加者應該是未婚男女青年。
活動時女青年背著背簍在前面跑,男青年在身後緊相隨,一般相距4-5左右,不斷的把象徵常青、長壽、吉祥、幸福的檳榔往女青年的背簍里投,投擲者如姑娘中意,便喜笑顏開,徐步不前;反之女青年則側肩倒出簍中的檳榔,繼續往前跑。在台灣高山族的學校里也舉行這項活動,但已淡化了男女連情戀愛的含意,成為一種純娛樂性的民間體育活動。作為比賽一般分兩隊,每隊有一名專伺背簍,其餘的隊員分別向對方背簍的隊員簍內投擲,背簍者則儘量避開投擲者投來的檳榔,最後以投中多者為勝。
盪鞦韆
是高山族另一項青年男女踴躍參加的娛樂活動,盪鞦韆時,姑娘坐在鞦韆的藤墊上,繫上長索,請小伙子牽引操縱,兩廂配合。
民族藝術
文學藝術
高山族的民間文學包括歌謠、神話、傳說以及故事等,豐富多彩,古拙質樸。
歌舞藝術
歌謠既有反映農耕、漁獵、採集等各種生產活動,又有記載部落征戰、抗擊外侮、捍衛疆土的打仗歌。還有習俗歌,累如貫珠;時政歌,抨擊時弊、鏗鏘有力。歌謠格調清新,音樂優美。高山族的神話內涵豐富,在傳承過程中形成了以人祖溯源、洪水與同胞婚配、征服太陽等為核心的神話體系。反映了高山族同胞的信仰、願望、價值觀念和藝術修養。此外,還有許多以習俗、傑出人物、“小黑人”、動植物等為題材的傳說、故事。
高山族是富有藝術天才的民族。歌舞、音樂、雕刻等民族藝術馳名於世。史載高山族無論是勞動、戀愛、婚宴、祭祀等,均有歌舞表演,挽手合圍,頓足踏歌,搖頭閉目,極備媚態。雅美人的甩髮舞、賽夏人的矮靈祭舞、阿美人的豐收舞等,都具有很高的藝術水平。高山族歷史上有構屋笄居、琴簫挑逗的婚俗,因而常用口琴、鼻簫等吹奏悅耳的旋律。此外還有
鼻笛、鼻哨等管樂器;木鼓、木琴、杵臼等打擊樂器和
弓琴等弦樂器,演奏出來的音樂悅耳動聽。
木雕藝術
木雕藝術具有太平洋地區原始藝術的獨特風格,其中台灣人的木雕最為突出。無論住宅、武器與生活器皿均雕飾,刀法粗獷,造型古樸。圖飾以蹲踞狀人像為主題,還有圖騰特徵的人頭、蛇、鹿及幾何形紋的組合,追求強烈的色彩對比和誇張的寫實手法,藏魂魄於天然,納靈秀於朴絀。台灣人的木雕飾品為海內外樂於收藏。此外,達悟人的漁船也有別具一格的雕飾,其藝術境界為世人稱讚叫絕。
代表人物
抗敵英雄
摩那·羅達奧(莫那·魯道) 台灣高山族人民的領袖,在1930年台灣霧社起義中,與他的兩個兒子一起領導高山族人民抗擊日本侵略者,在戰鬥中壯烈犧牲。
阿碌
台灣南部琅嶠牡丹社高山族領袖。1874年抗擊美、日軍在琅嶠登入,阿碌父子與部眾30餘人壯烈犧牲。
演藝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