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概況
高山族主要居住在台灣省台灣本島的山地和東部沿海縱谷平原以及蘭嶼上。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分布在祖國大陸的高山族共有4461人,以福建、河南、廣西等省區較為集中。1989年前後,台灣省高山族人口約為50萬人[1]。高山族各族群都有自己的語言,無文字。閩南、客家方言是高山族對外交流的重要語言工具。
高山族歷史
歷史上,高山族與亞洲東南部特別是我國東南沿海一帶的古越人有著十分密切的淵源關係[2]。自新石器時代以來,生息於我國東南沿海福建、台灣一帶的古越人中又先後融入登入台灣的南島語系各移民團,使得高山族族群逐漸擴大。三國時的《臨海水土志》,稱台灣為“夷洲”,島上的早期居民則稱為“夷”。此後,歷代有“流求”“島夷”“土民”等名稱。明清時期,對高山族的指稱逐漸統一,即多用“東番”“東番夷人”或“番族”之名,說明高山族各族群社會交往密切化、文化共性逐漸顯現,也標誌著高山族作為一個民族共同體基本形成[3]。
今日的高山族,是在本地居民的基礎上,融合了從中國內地遷移而來的漢人,經過數千年複雜的演變過程而逐漸形成的。高山族實際上是一個血統多元、文化各異的族群[4]。分布在祖國大陸的高山族,以河南、福建、廣西等省、自治區較為集中。1953年在全國人口普查中,國務院有關單位正式採用並公布高山族這一名稱;分布在台灣島的以中部山區、東部縱谷平原、西部平原以及蘭嶼為主,他們被台灣當局統一規劃為30個“山地鄉”,分屬12個縣級行政區。並根據地理分布和社會文化狀況,把主要分布在中部山地、東部縱谷和蘭嶼島上的泰雅、賽夏、布農、鄒、排灣、魯凱、卑南、阿美、雅美(1998年更名為“達悟”)9個族群作為“山地人”,俗稱“九族”;把主要分布在平原和埔里盆地的凱達加蘭、噶瑪蘭、道卡斯、巴則海、巴布拉、巴布薩、邵、和安雅、西拉雅、猴猴10個族群,合稱為“平埔人”。1994年以後,台灣當局將“高山族”“山地山胞”“平地山胞”“山胞”“先住民”“土著族”等名稱統一改稱為“(台灣)原住民”。
高山族傳統體育
高山族的傳統文化豐富多彩,其傳統因素保存著古越人典型的文化特質。高山族的傳統體育文化,既保持固有文化的傳統特色,又引進並融匯了移民文化的合理內涵。其中富於民族特色的射獵、鬥力(角力)、刺球、背簍球、錢仔球(踢毽子)、拔河、風吹(風箏)、鞦韆、打幹樂(陀螺)、龍舟競渡、竹摔、頂壺競走、弄龍(舞龍)、弄獅和頭目棋等較為流行。
代表性體育項目
背簍球
背簍球,是台灣台東、花蓮一帶阿美人喜愛的傳統體育活動,源於高山族青年男女在勞動生產中投擲檳榔示愛的一種活動。
背簍球活動所用的簍,用藤或竹編成,平時活動用勞動生產的簍,而節日活動用精緻的簍。這種簍一般長0.4米,高0.5米,口徑2.3米,外表織以圖案花紋;背簍球活動所用球為檳榔,也有用沙包和桔子等代替。
背簍球比賽,一般在籃排球場大小的平地進行。一般二三人,人數多時可以分為甲乙兩隊。參加活動的人,大都是未婚青年男女。在比賽中,每隊一人背簍,甲隊投乙隊簍。女的背著簍在前面跑,男的裝一挎包檳榔緊跟其後,相距四五米,但不能少於三米。邊跑邊用象徵常青長壽、吉利幸福的檳榔向女方背簍里投。比賽過程中,投手不得碰撞姑娘或觸到背簍。比賽以投中簍中多者隊為勝。
拔 河
拔河活動,是台灣原住民一項團體較力型體育活動,起源於船民們“拉縴”“起網”等漁業活動形式。
在台灣民間進行的拔河活動,大多以在陸地劃界進行。比賽中兩隊人馬相等,各執繩索一端對拉抗衡。在台灣的彰化縣鹿港等地,民間流行的拔河活動獨具特色。比賽過程中,兩隊在真正河的兩岸拉鬥力。河面上放置十幾個空油桶,一條幾十米的粗繩連結其上。索二端分出扁形的五條支繩,每支繩四人,每隊二十人。以最後能把繩中心點拉近本方河岸為勝。為了預防落水,規定參賽者須穿救生衣,別有風趣。
竹 摔
竹摔,也稱對棍,是在
台灣原住民中流行的一項傳統體育項目。普及極為廣泛。
竹摔所用竹棍長約二米。二人在2米直徑的圓地內,雙方互握棍的一端,將棍夾在腋下,往對方後方推壓,不得向前晃挑。用推、頂、拔、晃等動作,將對方壓退出場外。福建福州、建陽等地還有用單手頂、肚頂、肩頂、膝頂等形式。
頂壺競走
頂壺競走,是台灣東海岸民間的一項傳統體育活動,主要流行在阿美的青年女子中間。
在台灣阿美人中,婦女們有一種到遠處汲水的習俗,而汲水的方式是以壺裝水,以頭頂的方式運回家。久而久之,這種生活習俗逐漸演變為一種獨特的頂壺比賽。
阿美人的頂壺比賽,多在每年十月舉行,參賽者為阿美人的青年女子。比賽所頂之壺,為一種腹圓小口,底部微向上凸,腹部有一對耳的陶壺。場地多為平坦的地面。比賽時,參與者將盛了水的陶壺(也有用籃裝竿頭)置於頭頂,下墊毛巾。行走時不得用手護容器,水不準外濺,否則算犯規。有時比賽中還有過獨木橋,下蹲提拿實物或抱上小孩頂壺行走等形式。以速度快、違例少、動作完成好者為優勝。
弄龍(舞龍)
弄龍, 也叫龍燈,為傳統的舞龍。是台灣地區常見的一項民俗體育活動。
弄龍活動中的龍身製作,分頭、軀、尾三部分。先用竹絲扎出骨架,貼上綿紙,或罩之布帛。外表畫出頭象、鱗片和尾形。有青龍、銀龍、金龍、火龍,布龍、百葉龍等區分,一般長八九丈,9~11節,大的龍24節,50多米長。
弄龍活動講究個人動作和集體配合。其主要動作有珠引龍翔、龍隨珠動、盤龍、翻龍、跳龍等;步法花樣繁多,有游龍戲鳳、神龍起伏、拜龍門、穿龍架等主要套路。“弄龍”在白天和夜晚都可進行,白天舞龍注重龍的迴翔活躍神態;夜間舞則輔以華燈,閃爍奪目。
弄龍活動特點鮮明,風格獨特。既是一項民俗活動,更是一類具有健身特點的體育活動。
弄 獅
弄獅,即俗稱的舞獅。是台灣原住民中產間的技巧型傳統民俗活動。
弄獅中獅的製作分頭、軀、尾三部分。獅頭用竹扎架子糊紙外表,或紙漿塑造、木材雕刻、皮革縫製、鋁皮打造以及塑膠製品等,尤以紫銅板焊接的獅頭最考究。製成的獅面凹凸分明,鼻孔高大,眼如銅鈴,長須捲髮,威武雄壯。獅身要披長毛,獅尾緊附,形象逼真。
舞獅活動中,一般是一獅二人進行。其中,一人執獅頭,一人披獅被。舞者身著唐裝,腳登豐筒套靴,由獅頭引領表演各種動作。或臥或立,搖頭擺尾,抓耳、持須、騷癢、舔毛、瞌睡、踩球、過橋等等,多種多樣。舞獅的基本動作有七星步、八卦步。有時還增加一個戴面具的笑佛、猴、兔的小人,用各種頑皮動作戲獅。如撩鼻子、騷肚皮等滑稽動作,以增添樂趣。
在台灣地區的傳統舞獅活動中,幾十人上場的獅陣最為壯觀。因這類舞獅活動以武術功夫見長,所以平時多在武術館社進行操練。台北的大龍峒、台南的西螺最著名,而各地獅陣都奉大龍峒為獅祖。
[1]陳國強:《高山族風情錄》,四川民族出版社,1994,第1頁。
[2]凌純聲:《中國邊疆民族與環太平洋文化》,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9,第336頁。
[3]本書編寫組:《中國少數民族》第578頁,人民出版社,1981年。
[4]曾思奇:《高山族文化志》,載“中國文化通志”第3典《民族文化》之《苗、瑤、畲、高山、佤、布朗、德昂族文化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第383~385頁。又參見《高山族簡史》第三章“高山族的來源”,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0~26頁;李亦園:《從民族文化史看台灣與大陸的關係》,載《中國民族學縱橫》,民族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