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羅雲
- 別稱:文咨明王
- 所處時代:北魏
- 民族族群:高句麗人
- 出生地:平壤
- 去世時間:519年
人物生平
主要政策
文咨明王,又被稱為“明治好王”,高句麗中前期的王號多以葬地命名,只有卓有建樹者才謚帶有讚頌性質的王號,如開國的前三王、兼併眾那部的太祖大王、開疆擴土的廣開土王、以及庚壽綿長的長壽王。遷都至半島後,高句麗王號不再使用葬地命名,多以王名字中的某字而衍生王號。這個時期,能夠有讚頌型王號的除了長壽王和文咨明王外,只有被譽為“陽岡上好王”的第二十四代王陽原王和被譽為“平岡上好王”的第二十五代王平原王兩人,其他都是以王的名字中的某字命名王號。[2]而在高句麗王中,被譽為“明王”者只有兩位,除文咨明王外,只有第二代大王琉璃明王。可見,文咨明王羅雲在高句麗史上是可以與開國前三王之一的琉璃明王相比擬的人物。所以,非常有必要對這位開啟六世紀高句麗半島新局面的高句麗王進行更加深入和透徹的分析,以期對這位高句麗後期歷史中起到承前啟後作用的君主做以更為明晰和正確的了解及評價。
一、繼續對中原王朝南北兩面朝貢
早在廣開土王(好太王)時期,高句麗在數次與慕容氏的戰爭中互有勝負,在攻占了遼東地區,完成了高句麗西據遼東的夙願之後,廣開土王便遣使北燕,修睦示好,從而將高句麗的戰略重點從西北轉向南面的朝鮮半島,在幾次與倭的戰爭中確立了對新羅的宗主國地位,同時又確立了高句麗在朝鮮半島的霸主地位。[3]長壽王時期,北魏拓跋氏完成了對中國北方黃河流域的統一,面對西北國境接壤的強大中原王朝,長壽王確立了對其保持恭順態度的朝貢關係,其在位期間朝貢北魏達三十八次之多,[4]接受北魏的冊封。[5]在與北朝保持了和睦的政治關係的同時,還保持著與南朝政權的朝貢關係,遣使入劉宋和蕭齊朝貢和接受冊封,[6]這種南北兩面朝貢、兩面接受冊封,是為了讓高句麗在對外政策中更加靈活,以確保其有更多方面的外部支持。[7]長壽王明確了廣開土王所構建的北緩南戰的對外策略,為此,還於在位的第十五年(427)將都城從鴨綠江中游的國內城遷至朝鮮半島上的平壤地區,[8]以便於對半島南部新羅的控制及與百濟的對抗。
文咨明王繼位後,沿襲並秉承著祖父長壽王的對外政策,繼續朝貢中原王朝,而且仍舊是南北朝貢,同時接受兩方冊封。其在位期間,入北魏朝貢三十一次,平均每年向北魏朝貢1.1次之多,頻繁之時曾一年兩次甚至三次遣使朝貢北魏,保持了與北魏良好的朝貢關係,取得了北魏的大力支持。其中,被北魏賜封兩次,分別是即位元年時(492)被封為“使持節都督遼海諸軍事、征東將軍、領護東夷中郞將、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9]以及二十八年(519)晏駕時被策贈“車騎大將軍”、[10]“領護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句麗王。”[11]另外,還朝貢蕭梁兩次,即在位第二十一年(512)和在位第二十五年(516)時。被蕭齊冊封兩次,分別為在位三年(494)時被齊帝策王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營、平二州、征東大將軍、樂浪公”及五年(496)時被齊帝進為車騎將軍;被蕭梁冊封兩次,分別為蕭梁天監元年(502)梁高祖“進雲車騎大將軍”[12]及在位第十七年(508)梁高祖在承認其為高句麗王樂浪郡公的基礎上,再封其為“撫東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13]“持節、常侍、都督、王並如故”。[14]
文咨明王的這種兩面朝貢,不僅使高句麗在中國南北朝的對峙中獨善其身,還為高句麗爭取了最大的政治利益,使中原王朝承認其在遼海地區的最高軍事代理地位。與中原王朝的友好關係,也為高句麗能專心在朝鮮半島南下擴張解除了後顧之憂。文咨明王繼承和鞏固了長壽王建立的對中原南北雙面朝貢的理念和策略,繼承了長壽王的北緩南戰的軍事思想,穩定了遷都半島平壤的政治環境,為以後即位的諸王進一步奠定了高句麗未來的政治地位和軍事優勢。
二、重新確立對新羅的宗主關係
1.高句麗與新羅的首次接觸
曹魏景初二年(238),為解決公孫氏在遼代地區的割據,魏明帝派宣王司馬師討伐公孫淵,“大破之,傳淵首於京都,海東諸郡平,”[15]遼東地區再次回歸中原王朝的有效管轄之內。面對曹魏重掌遼海,高句麗雖然亦有侵襲遼東之舉,但將戰略目標也同時放在了朝鮮半島之上。在東川王十九年(245)的時候,其兵鋒首次觸及到了新羅的北界,《新羅本紀》記述:“(助賁尼師今)十六年(245),冬十月,高句麗侵北邊,於老將兵出擊之,不克,退保馬頭柵。”[16]在高句麗與新羅的首次交鋒中,新羅便領教到了高句麗的厲害,兵敗退守。此後,高句麗便遭受了曹魏毋丘儉的討伐,魏軍破丸都,東川王逃至南沃沮,高句麗遭受重創。然而,即便如此,新羅仍不失時宜的趁機向高句麗投來橄欖枝,在東川王兵敗之後,遣使向高句麗結好。[17]可見,此時新羅之國力,是無法與高句麗比肩和抗衡的。高句麗於公元245年對新羅的軍事侵擾,給新羅蒙上了較為深刻的戰爭陰影。此後,新羅對於高句麗一直是恭順有加,雙方一直保持著友好關係長達兩百年之久。
2.高句麗與新羅宗主關係的確立
四世紀中後期,高句麗與百濟的戰爭日趨頻繁和呈白熱化,甚至連故國原王都戰歿在與百濟的軍事戰爭中。所以,此時的高句麗更加注重與新羅的關係,故國壤王“九年(392)春,遣使新羅修好,新羅王遣侄實聖為質。”[18]高句麗主動與新羅修好,明顯有共同對抗百濟的意圖。而從新羅王向高句麗納質來看,新羅不僅樂意與高句麗結盟,而且認其為宗主國,向其尋求庇護,因為此刻新羅也正遭受著來自西鄰百濟以及東南大海對面倭國的侵擾。此時,倭國利用高句麗與百濟間連年交戰的時機,加緊了對新羅的侵襲,其用兵之甚,業已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據好太王碑記載,當時“倭人滿其(新羅)國境,潰破城池,以奴客為民”。新羅奈勿王迫於國家危亡,不得已“歸王請命”,向好太王求助援兵,好太王藉此擴大在半島的政治影響,於是應其請派軍救援新羅。“歸王請命”則表現了新羅願意在高句麗肯出兵援救的情況下認其為宗主國。好太王“十年庚子(400),教遣步騎五萬,往救新羅。從男居城至新羅城,倭滿其中。官軍方至,倭賊退。自倭背急追至任那加羅從拔城,即歸服。安羅人戍兵,拔新羅城,鹽城倭滿,倭潰……”[19]此戰,高句麗三戰倭兵,皆勝。由此,開始確立了高句麗對新羅的宗主國地位。此後,雙方的關係愈發親密,新羅頻頻向高句麗納質,以表其附屬國的忠誠之心。奈勿尼師今“四十六年(401), 秋七月,高句麗質子實聖還。”[20]寶聖尼師今“十一年(412), 以奈勿王子卜好,質於高句麗。”[21]訥祗麻立乾“二年(418), 王弟卜好,自高句麗與堤上奈麻還來。”[22]新羅王在派王子或王弟這樣的貴胄為質子的同時,長壽王“十二年(424),春二月,新羅遣使修聘, 王勞慰之特厚。”[23]新羅還主動向高句麗遣使修聘,以加強與宗主國的聯繫。好太王碑中還記載:“百殘(即百濟)、新羅舊是屬民,由來朝貢”。這種朝貢關係更加明確了高句麗對新羅的宗主國地位。
3.高句麗與新羅宗主關係的瓦解及新羅轉與百濟結盟
隨著高句麗將都城由鴨綠江流域遷至朝鮮半島上的平壤,高句麗南進的態勢愈加明顯,尤其是北燕遺主馮弘問題的解決,高句麗與北魏之間的隔閡消弭,加之高句麗對北朝一貫奉行的恭順態度,使其西北之境保持了相對的和平態勢,這便更加劇了高句麗對半島南部地區的軍事推進。這樣的推進顯然使相對弱小的新羅感覺到了唇亡齒寒的危機感,尤其是感覺到高句麗南部邊境的壓力,讓新羅在高句麗和百濟之間產生了微妙的變化。這種變化終於在訥祗麻立乾三十四年(450)之際爆發,此年“秋七月,高句麗邊將,獵於悉直之原,(新羅)何瑟羅城主三直,出兵掩殺之。麗王聞之怒,使來告曰:‘孤與大王修好至歡也,今出兵殺我邊將,是何義耶?*乃興師,侵我西邊,王卑辭謝之,乃歸。”[24]這一新羅人襲殺高句麗邊將之事表現了新羅國內對宗主國高句麗的諸多不滿,儘管事件以新羅王遣使謝罪,高句麗才罷征乃止而告終,但明顯在高句麗和新羅之間已然出現罅隙。高句麗也並未因為新羅王的及時謝罪而免於對新羅的懲罰,很快,高句麗的報復行動就劍指新羅。長壽王“四十二年(454), 秋七月, 遣兵侵新羅北邊。”[25]文獻雖未記載此役新羅的反應,但從該事件雙方能又相安無事十餘年可見,新羅並未敢於應戰宗主國的挑釁。儘管如此,高句麗對附屬國新羅的軍事警告卻並未作罷。長壽王“五十六年(468), 春二月, 王以靺鞨兵一萬,攻取新羅悉直州城”。[26]這兩次給新羅的教訓應該是非常沉痛的,高句麗本以為這樣的軍事警告足可保障其東南線的穩定和保證新羅不與百濟勾結。然而,對驕橫的高句麗的隱忍不可能成為新羅的長期國策,其不甘為高句麗所奴役和壓迫,於是開始向百濟尋求新的同盟關係,著手共同對抗高句麗。新羅王慈悲麻立乾“十七年(474),秋七月, 高句麗王巨璉親率兵,攻百濟。百濟王慶遣子文周求援,王出兵救之,未至,百濟已陷,慶亦被害。”[27]此役,新羅已經公然出兵救援百濟,雖然此次出兵最終並未真正對戰高句麗,但新羅不甘再為高句麗所役使,轉而與百濟結盟的態度已經明朗化。高句麗也發現了這樣變化,與以往軍事懲處不同,這次高句麗採取的是安撫手段。在現今韓國忠清北道中原郡發現的高句麗碑中記述了在長壽王六十三年(475)年,時為王大孫的羅雲立碑記述其代表高句麗王向新羅王及東夷諸小國之王賞賜衣服、用物,使之俱受節教的史事。[28]碑文中體現了高句麗對新羅王的安撫,並且,此次向新羅王及南方諸國發布詔告者是由高句麗王位繼承人親自前往,足見高句麗為穩定邊境的重視。然而,高句麗的安撫之意並非赤誠,新羅的恭服之心亦非真摯。很快,新羅王炤知麻立乾“三年(481),三月,高句麗與靺鞨入北邊,取狐鳴等七城,又進軍於彌秩夫。我軍與百濟、加耶援兵,分道御之。賊敗退,追擊破之泥河西,斬首千餘級。”[29]高句麗兵進新羅北境,新羅與百濟合兵,一舉擊敗了高句麗的侵襲。此役,新羅與高句麗徹底斷絕了宗主關係,與百濟確立了盟友關係。[30]面對這種狀況,高句麗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的,長壽王隨即便採取了一系列報復行動,首先就是在新羅王炤知麻立乾“六年(484),秋七月,高句麗侵北邊,我軍與百濟,合擊於母山城下,大破之。”[31]新羅在百濟聯軍的配合下,又一次擊敗了高句麗的軍隊,長壽王當然不肯就此罷休,於是又在其“七十六年(488), 秋九月, 遣兵侵新羅北邊, 陷狐山城。”[32]此次,高句麗沒有無功而返,以攻陷新羅狐山城而告終。儘管高句麗在軍事上取得勝利,但是新羅全面倒向百濟,從此與高句麗為敵的局面卻更加難以扭轉。
4.文咨明王時期高句麗對新羅宗主關係的再確立
北魏太和十六年(492),文咨明王羅雲即位高句麗王,在處理完朝貢北魏,得到北魏政治肯定和支持之後,於即位的第三年開始,就著手開始解決新羅的問題。文咨明王“三年(494),秋七月,我軍與新羅人,戰於薩水之原。羅人敗,保犬牙城,我兵圍之,百濟遣兵三千,援新羅,我兵引退。”[33]“四年(495),八月,遣兵圍百濟雉壤城,百濟請救於新羅,羅王命將軍德智,率兵來援,我軍退還。”[34]“五年(496),秋七月,遣兵攻新羅牛山城,新羅兵出擊泥河上,我軍敗北。”[35]“六年(497),秋八月,遣兵攻新羅牛山城,取之。”[36]從薩水之原百濟出兵援救新羅、雉壤城之戰新羅亦出兵援救百濟可見,新羅已然與百濟建立起了穩固的聯盟關係,共同對抗高句麗的南下。而文咨明王意圖以軍事打擊來徹底擊潰新羅的反抗意志,重歸高句麗的屬國之列,於是才在三年、四年、五年及六年連年用兵。從前三次用兵皆退還或敗北可見,在與新羅的頭三次戰事中,因為新羅和百濟的相互配合,高句麗並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反以敗績而歸,直至第四次攻取新羅牛山城,與新羅的戰事才告一段落,轉將主要精力專用與對抗和征伐百濟。說明在與新羅的諸戰中文咨明王六年(497)的戰役取得了實質性的勝利,暫緩了其東南線戰場的壓力。直到半個世紀後的陽原王四年(548),新羅才再次出現在高句麗征伐百濟的戰爭中,又與百濟結盟對抗高句麗。[37]文咨明王初年的武力威懾終於達到了預設的目標,共與新羅發生戰事四次,其中三次的目標就是新羅,直至新羅為其徹底屈服,從此,長達半個世紀再未插手高句麗對百濟的軍事行動,也沒有直接與高句麗進行軍事對抗。
那么新羅為什麼會在炤知麻立乾十九年、即文咨明王六年(497)的牛山城之役失利後再次向高句麗妥協呢,這是由此時當政的新羅王炤知麻立乾國內所處的內外交困的局面所決定的。首先,新羅並不僅限於北面來自高句麗的軍事侵擾,此期間同時還一直遭到倭國犯邊的威脅和困擾,炤知麻立乾在位期間,其八年(486)、十九年(497)、二十二年(500)三次遭倭人犯邊,甚至在二十二年(500)的犯邊中還被倭人攻陷了長峰鎮,為了不雙線作戰,必須向威脅更大的一方妥協,這是新羅不得不再奉高句麗為宗主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另有原因就是炤知麻立乾在位期間新羅數次遭受天災,分別於在位二年(480)遭旱災、四年(482)遭水災、五年(483)遭兩次水災、冬季十一月又逢京都大疫、六年(484)遭雨雹、十四年(492)遭旱災、十六年(494)遭水災、十八年(496)遭水災、十九年(497)先旱災又蝗災、二十二年風災,[38]計在位二十二年,共遭遇大災達十一次,平均每兩年一次,這樣頻繁的災情導致了國力的匱乏和政治的不穩定,這也是新羅不得已再次委身高句麗附屬,暫緩與高句麗再次發生衝突的另一重要原因。
三、繼續保持對百濟的軍事壓制
文咨明王與中原王朝保持友好的朝貢關係,用軍事手段迫使新羅再次向高句麗稱臣,再次納入其宗主關係之列,其最終的目的仍是專心對付半島西南部的勁敵百濟。
文咨明王在位期間(492—519),與百濟發生戰事七次,分別於三年(494)、四年(495)、十一年(502)、十二年(503)、十五年(506)、十六年(507)、二十一年(512)發生。其中主動出兵四次,分別為四年(495)圍百濟雉壤城之戰、十五年(506)伐百濟遇大雪而還、十六年(507)攻漢城之戰、二十一年(512)陷百濟加弗、圓山之戰;被動出兵兩次此,分別為十一年(502)百濟犯境、十二年(503)百濟侵水谷城;百濟援助新羅與高句麗衝突一次,為三年(494)犬牙城之戰。[39]
經過文咨明王在位期間二十餘年的努力,高句麗確立了對百濟絕對的軍事壓制,此後直至高句麗滅國,在雙方的軍事衝突中高句麗都鮮嘗敗績,且確立了絕對的戰爭主動權,而百濟則完全淪為了戰略上的防守態勢,再無能力北伐高句麗,這一切與文咨明王正確的外交策略和軍事行動密不可分的。正是文咨明王的不懈努力,為高句麗後繼者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其不愧為高句麗後期歷史上承前啟後的一位統治者,亦是高句麗史上較有建樹的一位君主。
參考文獻:
[1]蕭子顯.《南齊書·高句麗傳》[M].北京:中華書局,1972;姚思廉.《梁書·高句麗傳》[M].北京:中華書局,1973.
[2][19]耿鐵華.從集安高句麗碑看高句麗是否存在諡法[J].高句麗與東北民族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2013:17.
[3]耿鐵華.好太王一千五百八十年祭[M].好太王碑碑文.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411.
[4]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5]魏收.《魏書·高句麗傳》[M].北京:中華書局,1974;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二十三年、七十九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6]沈約.《宋書·高句麗傳》[M].北京:中華書局,1974;蕭子顯.《南齊書·高句麗傳》[M].北京:中華書局,1972;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7]徐貴通.中原王朝對高句麗諸王的冊封[J].通化師範學院學報,1996(1);劉文健.高句麗與南北朝朝貢關係變化研究[J].東北史地,2010(2);魏存成.中原、南方政權對高句麗的管轄冊封及高句麗改稱高麗時間考[J].史學集刊,2004(1);姜維公.南朝與北朝對高句麗政策的比較研究[J].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4(4);張芳.試析北魏與高句麗的封貢關係[J].黑龍江史志,2013(11).
[8]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十五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9]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文咨明王元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10]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文咨明王二十八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11]魏收.《魏書·高句麗傳》[M].北京:中華書局,1974.
[12][14]姚思廉.《梁書·高句麗傳》[M].北京:中華書局,1973.
[13][39]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文咨明王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15]陳壽.《三國志·魏書·明帝本紀》[M].景初二年條.北京:中華書局,1959.
[16]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助賁尼師今十六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東川王十九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17]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沾解尼師今二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東川王二十二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18]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故國壤王九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0]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奈勿尼師今四十六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1]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寶聖尼師今十一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2]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訥祗麻立乾二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3]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十二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訥祗麻立乾八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4]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訥祗麻立乾三十四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二十八年(實為三十八年之誤)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5]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四十二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訥祗麻立乾三十八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6]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五十六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訥慈悲麻立乾十一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7]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慈悲麻立乾十七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28]耿鐵華.中國高句麗史[M].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548.
[29]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炤知麻立乾三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0]金錦子.試論5世紀中葉至6世紀中葉新羅與百濟的同盟關係[J].朝鮮·韓國歷史研究.2009.
[31]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炤知麻立乾六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2]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長壽王七十六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炤知麻立乾十一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3]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文咨明王三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炤知麻立乾十六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4]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文咨明王四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炤知麻立乾十七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5]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文咨明王五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炤知麻立乾十八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6]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文咨明王六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炤知麻立乾十九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7]金富軾.《三國史記·高句麗本紀》[M].陽原王四年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
[38]金富軾.《三國史記·新羅本紀》[M].炤知麻立乾條.孫文范,校勘.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