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問禮

駱問禮

駱問禮(1527~1608),字子本,號纘亭,浙江諸暨楓橋鐘瑛村人。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

初任行人司行人,繼遷南京刑科給事中。行事端嚴,立身剛毅。隆慶三年(1569),陳皇后移居別宮,駱問禮偕同官張應治上言諫阻。給事中張齊,因彈劾東閣大學士徐階而下獄削籍,駱問禮不顧帝之不悅,力保張齊。張居正請帝閱軍,駱問禮直諫:“此非要務。”力陳皇上當務之急應為躬親萬機,評覽奏章。上《十事奏疏》,又進《喉論》3篇,奏請“每朝宜令諸司面奏決可否,以絕壅蔽”,並請大減中官之設以免刑餘害國。觸帝怒,謫為楚雄知事。

萬曆元年(1573)六月,明神宗嗣位,詔起為揚州府推官,升南京工部主事,補福建參政,轉湖廣副使。終因秉性剛直,遭權貴誹謗,幡然曰:“吾豈以三公易一日耶!”即請歸田。

著有《續羊棗集》、《萬一樓集》、《外集》,編纂隆慶《諸暨縣誌》。張岱贊駱問禮“遇事敢言,不避權貴。生平佩服朱文公,治家嚴肅。自製家禮,深合古制,宗黨遵依,歷世不改。人稱“朱紫陽(朱熹)之功臣,海忠介(海瑞)之高弟”。《明史》有傳。

基本介紹

  • 本名:駱問禮
  • 字號:字子本
    號纘亭
  • 所處時代:明代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浙江諸暨楓橋鐘瑛村
  • 出生時間:1527年
  • 去世時間:1608年
  • 主要作品:《續羊棗集》、《萬一樓集》及《外集》
  • 私家庭園楓橋小天竺
簡介,民間傳說,小天竺,明史記載,

簡介

駱問禮(1527~1608),明朝政治人物、學者、作家。字子本,號纘亭,明諸暨(今浙江省諸暨市楓橋鐘瑛村人。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進士,初任行人司行人,繼任南京刑科給事中。問禮秉性剛方,行止高潔;遇事敢言,不避權貴。明穆宗隆慶三年(1569),陳皇后移置別宮,問禮偕同官張應治上言諫阻。給事中張齊劾東閣大學士徐階,為廷臣所斥,下獄削籍,問禮抗言論爭,明齊無罪。
張居正請舉行閱兵大典,問禮謂此非要務,要求穆宗日理政務,詳覽奏章。又嘗彈劾誠意伯劉世延、福建巡撫涂澤民失職。穆宗初納言官之請,將令諸政務悉面奏於便殿,問禮遂條陳十事:一言皇上親覽萬幾,宜酌用群言,不執己見;二言皇上宜日居便殿,使侍從常在左右,非向晚不入宮闈;三言內閣宜參用諸司,無拘翰林;四言詔旨必由六科,諸司始得奉行;五言宜益廣言路;六言皇上臨朝決事,毋使中官參與;七言議國事,惟論是非,不徇好惡;八言政令之出,宜在必行,以挽怠惰之風;九言面奏之儀,宜略去繁文,務求實用;十言修撰、編檢諸臣宜令更番入直,執簡侍書,隨事纂輯。穆宗不悅,宦侍從中構陷,貶楚雄知事。明年,吏部舉雜職官當遷者,問禮及御史楊松皆在舉中,穆宗謂:“此兩人安得遽遷,俟三年後議之。”
駱問禮像駱問禮像
隆慶六年(1572),明神宗即位,詔起言官,遷揚州府推官,升南京工部主事、福建湖廣副使等職。後乞終養歸。萬曆三十六年(1608)卒於家,年八十二。著有《續羊棗集》9卷,《萬一樓集》61卷,《外集》10卷。隆慶間纂修《諸暨縣誌》20卷,孫鑛稱其詳博,尤精核有據。張岱《三不朽圖贊》稱之為“朱紫陽之功臣,海忠介之高弟”。《明史》有傳。

民間傳說

楓橋民間傳說,駱問禮有個孫子叫駱小虹,出生後晝夜啼哭,無論橫抱,還是直抱,都無濟於事,一日楓橋江發大水,從會稽山脈傾瀉下來的黃泥大水滾滾而來,許多人跑到橋上去看壯觀,其中一個,就是那個啼哭不止的小孩,由他的老祖母抱著,為討孫子的喜歡,拿出一個馬蹄銀(銀錢)讓他戲,不料他“咚”扔進水裡,濺起浪花的同時“咯咯咯”的笑起來,並又要討銀子往水中扔,老祖母嘆道:“拿銅錢往水中扔。看來駱家要出敗子!”果然,每當孩子大哭,只要往江里扔錢即止。如果傳說當真,從時間上推理,這事應該發生在正德嘉靖年間。後來敗子中了進士且不說,他居然荒唐能夠點石成金。一次敗子攜帶僕從,坐簰順江去販碗盞。碗行老闆拿出碗盞讓他驗看,他說:“這碗盞只只都歪七扭八的,器物極不規正的東西,豈能賣錢!”隨手拿起一疊碗(草繩紮成十隻一疊),地上“嘭”的一聲碎響,店老闆則怒容滿面,說:“不買也罷!你何故不明不白的糟蹋我的東西?——賠我!”“賠就賠!廢品統統拿出來,讓我砸了!”跟在背後的僕人拉他的衣角,說:“東家,咱是來做生意的,不買便罷,跟人家賭氣……”敗子不理他,於是老闆把碗捧到櫃檯上,讓敗子拿到街心中央去砸,一旁的賬房先生,砸一疊,記一筆,待碗盞砸完,敗子急呼僕人“結賬,”僕人見勢不妙,已逃得無蹤無影。敗子猛的省悟,用腳踮了踮地上說:“你們往這裡掘下去,我有一缸藏銀埋著。”店老闆用手去燙他的額角,有沒有發高燒,賬房先生急去喊地痞,非把這個無賴抓起來不可,店老闆將他制止,說:“你先去叫人來掘!地下沒有藏銀,再捆綁他不遲。”賬房照辦,按他的指點掘地三尺,果然有一缸銀子。全街人當眾譁然,有不少碗店老闆,爭著拉他去自己店裡砸碗。
萬一樓集萬一樓集
直至今天,那條街仍叫它“碗爿街。”話說到這裡,只是個插曲,不是關於“小天竺”的主題,我們應該從“點石成金”的幻想中回到現世當中來。敗子做官因受到彈劾,但還是根據傳說。他母親篤信佛教,一年幾次要到杭州天竺去燒香的,唯一的交通工具是坐簰筏,簰筏撐到蕭山聞堰、義橋之處,一條是富春江,一條是浦陽江,與錢塘江交匯,三江水面開闊,煙波浩渺,錢塘前浪涌後浪,簰筏跌宕起伏,浪花潑濕衣裳,來往一趟十分的辛苦。敗子可憐他母親,決心按照杭州天竺的模樣,照式的造一個,供母親參拜以盡孝子之心。當時罵過皇帝的海瑞到過小天竺,“枕流潄石”四個字是他寫的,董其昌陳洪綬、祝明允、王守仁也到過小天竺,據說留有墨跡傳為佳話。讀張岱《陶庵夢憶》卷四《楊神廟台閣》云:“十年前迎台閣,台閣而已;自駱氏兄弟主之,一以思致文理為之。扮馬上故事二三十騎,扮傳奇一本,年年換,三日亦三換之。”舊時奢侈的情景讓人詫異:“是日以一竿穿旗三四,一人持竿三四走神前,長可七八里,如幾百萬白蝴蝶迴翔盤礴在山岰樹隙。四方來觀者數十萬人。市楓橋下,亦攤亦篷。”張岱一筆較為可靠。據說敗子從馬上墜下,一隻腳被鞍蹬拖牢,馬疾奔不止,數里將頭拖沒,死時打純金頭顱一顆,備八具棺材,抬向八個方向,以混淆視聽。1861年,長毛造反,小天竺毀於兵烼,後由陳家的學心先生重修,破四舊再次造反,當地子孫搬進小天竺去住了,將石窟所有遺佛扳倒鑿掉,岩洞關豬,禪房生兒育女,變成了俗人的洞房,菩提頹敗,卻六畜興旺。八十年代政府撥款重修,但有的弄巧成拙,有的永遠也無法挽回。
駱問禮書法駱問禮書法

小天竺

諸暨楓橋紫薇山西麓。小天竺初創於明代,原為明代官僚駱問禮私家庭園。後毀於兵。清末,主體建築見大亭得以重建。1985年,整修見大亭的同時,新建了一批仿古亭閣,正式對外開放。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諸暨市楓橋鎮小天竺諸暨市楓橋鎮小天竺

明史記載

駱問禮,諸暨人。嘉靖末進士。歷南京刑科給事中。隆慶三年,陳皇后移別宮,問禮偕同官張應治等上言:“皇后正位中闈,即有疾,豈宜移宮。望亟返坤寧,毋使後世謂變禮自陛下始。”不報。給事張齊劾徐階,為廷臣所排,下獄削籍。問禮獨言齊贓可疑,不當以糾彈大臣實其罪。張居正請大閱,問禮謂非要務,而請帝日親萬幾,詳覽奏章。未幾,劾誠意伯劉世延、福建巡撫涂澤民不職,帝並留之。
帝初納言官請,將令諸政務悉面奏於便殿,問禮遂條上面奏事宜。一言:“陛下躬攬萬幾,宜酌用群言,不執己見,使可否予奪,皆合天道,則有獨斷之美,無自用之失。”二言:“陛下宜日居便殿,使侍從官常在左右,非向晦不入宮闈,則涵養薰陶,自多裨益。”三言:“內閣政事根本,宜參用諸司,無拘翰林,則講明義理,通達政事,皆得其人。”四言“詔旨必由六科,諸司始得奉行,脫有未當,許封還執奏。如六科不封駁,諸司失檢察者,許御史糾彈。”五言:“頃詔書兩下,皆許諸人直言。然所採納者,除言官與一二大臣外,盡付所司而已。宜益廣言路,凡臣民章奏,不惟其人惟其言,令匹夫皆得自效。”六言:“陛下臨朝決事,凡給事左右,如傳旨、接奏章之類,宜用文武侍從,毋使中官參與,則窺竊之漸,無自而生。”七言:“士習傾危,稍或異同,輒加排陷。自今凡議國事,惟論是非,不徇好惡。眾人言未必得,一人言未必非,則公論日明,士氣可振。”八言:“政令之出,宜在必行。今所司題覆,已報可者未見修舉,因循玩忄妻,習為故常。陛下當明作於上,敕諸臣奮勵於下,以挽頹惰之風”。九言:“面奏之儀,宜略去繁文,務求實用,俾諸臣入而敷奏,退而治事,無或兩妨,斯上下之交可久。”十言:“修撰、編檢諸臣,宜令更番入直,密邇乘輿,一切言動,執簡侍書。其耳目所不及者,諸司或以月報,或以季報,令得隨事纂緝,以垂勸戒。”
疏奏,帝不悅。宦侍復從中構之,謫楚雄知事。明年,吏部舉雜職官當遷者,問禮及御史楊松在舉中。帝曰:“此兩人安得遽遷,俟三年後議之。”萬曆初,屢遷湖廣副使,卒。
楊松,河南衛人。歷官御史,巡視皇城。尚膳少監黃雄征子錢與民哄,兵馬司捕送松所。事未決,而內監令校尉趣雄入直,詭言有駕帖。松驗問無有,遂劾雄詐稱詔旨。帝令黜兵馬司官,而鐫松三秩,謫山西布政司照磨。神宗立,擢廬州推官,終山西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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