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普通護照辦理指南

馬鞍山市普通護照是公安局出入境受理。

辦理範圍,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相片標準,受理時間,受理地點,收費依據,證件領取,特別提示,

辦理範圍

本市轄區(含當塗縣)常住居民。

辦理條件

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可由本人向馬鞍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請普通護照。

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選擇全市任意一家出入境證件電子照片社會化採集照相館(點)拍攝照片,列印《證件照片質量檢測中心檢測回執》。提交此回執及1張貼表用照片和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1張;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複印件;
(四)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由其所屬部隊駐地的受理機構受理。受理機構應當要求其提交前款第(一)項規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證件、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複印件要求:A4紙張,身份證複印正反面,戶口簿複印扉頁(含住址資料頁)及個人詳細資訊頁。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遷移未滿10年及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調查補充材料的,調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內;屬於急事急辦情形的優先辦理審批。

相片標準

一般性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證件相片為通過數碼照相採集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頭像,不著制式服裝,常戴眼鏡的居民應佩戴眼鏡。要求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背景色為白色。
圖像檔案要求:數字相片為jpg檔案格式的壓縮圖像,壓縮品質稀疏70(取值0~100),一般相片的檔案容量在40K~50K之間,該圖像長寬規格為:567像素(高)X390像素(寬),解析度300dpi,24位真彩色。

受理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除法定節假日外)
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夏季:15:00至18:00)

受理地點

馬鞍山市湖東北路599號市公安局辦公綜合樓一樓出入境接待大廳,可乘6路、3路、127路、129路、113路、30路至培正學校(礦院)站下。

收費依據

計價格293號 護照每證200元,價費字164號 加注每項次20元。

證件領取

首次辦理證件有兩種領取證件方式,由申請人自願選擇:
一是由郵政特快速遞寄到安徽省內任何地點,證到付款給郵遞員(20元/本);
二是憑本人身份證和“中國公民因私出境受理通知書”到馬鞍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領取。

特別提示

1、領取護照後,請在護照“注意事項”頁的“持照人簽名”欄內,用黑色或藍色水筆簽署本人姓名;
2、請妥善保管好個人護照,不得隨意撕毀、塗改或轉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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