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普通護照辦事指南

東方普通護照是由公安局受理。

事項名稱,申請材料,審批流程,收費依據,辦理時限,設定依據,辦理地點,

事項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發放

申請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表》(相片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照相點採集);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取、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的複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薄、護照及複印件;
4、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提交本人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審批流程

(1)受理。治安管理大隊受理,辦理時限1天。
(2)審核。大隊領導審核,辦理時限1天。
(3)審批。市局領導審批,辦理時限1天。
(4)辦結。治安管理大隊辦結。

收費依據

1、護照。200元/本,國家發展計畫委、財政部計價格293號
2、丟失補發。200元/本,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1494號
3、護照加注。20元/每項次,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價費字164號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15天
承諾時限:10天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辦理地點

東方市八所鎮九龍大道北側東方市公安局技術綜合大樓西側辦證大廳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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