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護照辦理,需向出入境管理處提出申請。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普通護照辦理
- 承諾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
- 受理方式:視窗受理
- 服務部門:出入境管理處
- 聯繫電話:0470-6219055
受理範圍,收費金額,受理地點,申請材料,辦理程式,
受理範圍
1、非公務原因出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商務等申請普通護照。
2、換髮或補發護照:(1)護照有效期即將屆滿;(2)護照簽證頁即將用完;(3)護照損毀不能使用;(4)護照遺失、被盜;(5)有正當理由需要換髮、補發的其他情形。
收費金額
普通護照200元
加注20元
補發(損毀、丟失)普通護照400元
受理地點
滿洲里市國際客運站旅遊外事服務大廳二樓。
申請材料
1、申請人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並貼有符合辦證標準的照片。
2、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3、申請人必須親自到辦證現場提出申請,接受面見詢問,並採集現場人像。
4、護照換髮:提交舊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5、護照損毀補發:提交損毀護照及損毀原因說明。
6、護照遺失補發:提交報失證明和書面情況說明。
7、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意見。
8、出國朝覲、勞務及涉外收養兒童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其他事由免交相應的證明。
辦理程式
旗縣受理的申請材料齊全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受理、審批簽發(不含證件返回時間)。其中旗縣受理1-2個工作日,特快郵寄申請材料1-3日,盟市審批1-3個工作日,公安廳制證1-2個工作日。
核查時間不計入辦證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