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燈舞(梅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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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馬燈舞
  • 非遺級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類別:傳統舞蹈
  • 申報單位:興寧大坪鎮文化站
馬燈舞俗稱“打馬燈”,屬客家人獨特表演藝術的傳統舞蹈,也是興寧大坪流行最早最廣的民間舞蹈藝術品種,各鄉村都有自己的馬燈舞團。
馬燈舞主要由馬燈小姐(花旦)、兩個馬郎官(生)、打浪傘小丑(醜)、車夫(末)、丫環(青)、引路長者(舉燈籠)等,有紙馬、花車、鯉魚、雄雞、花扇、絲巾等道具,同時有鑼鼓、二胡、笛子……等樂器伴奏。馬燈舞含“十二月古文(打四圍)、拆字、打五更、補缸”四個環節,整場節目有說有唱、有歌有舞,曲調是獨特馬燈調。流傳中逐步形成韻調歡樂祥和、抒情格局,引用通俗易懂的客家歌聲和語言,歌頌農民一年四季的農事活動,從正月唱到十二月,稱為“十二月古文”,體現了客家人吃苦耐勞和積極向上的創業精神。用“拆字歌”的表演,歌頌了客家勞動人民相愛的純潔情感。“打五更”再現了客家人夜以繼日勤奮勞動的情境。“補缸”反映了客家人素有外出謀生求發展的創業志向。馬燈舞四個環節都扣住現實生活的真實寫照,表演藝術生動活潑,引人入勝,是大坪百姓喜聞樂見的民間傳統藝術舞蹈。
馬燈舞於明清期間,由江西傳入梅州客家地區。相傳,馬燈舞源於東漢末年,是客家先祖為紀念、弘揚、發展、傳承中原文化,而形成了具有獨特表演藝術形式的客家民間傳統的舞蹈。由於馬燈舞具有傳統的獨特風格,有恭祝民間添燈發財的好兆頭,每當春節、元宵期間,演出最為繁忙,《馬燈舞》是民間舞蹈藝術的一朵奇葩,久演不衰,頗具客家風情。
2011年04月30日,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列入梅州市第三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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